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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讲 固定资产

2021-12-15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三、外购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的核算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7月15日,企业生产车间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B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600万元,增值税为102万元,另发生保险费8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8月19日,将B设备投入安装,以银行存款支付安装费3万元。B设备于8月25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B设备入账价值为( )。

A.611万元 B.608万元 C.600万元 D.508万元 【答案】A 【解析】

借:在建工程 608(600+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 贷:银行存款 710 借:在建工程 3 贷:银行存款 3 借:固定资产 611 贷:在建工程 611 四、特殊处理(2009年判断题、2012年不定项选择题)

企业基于产品价格等因素的考虑,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如果这些资产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关键点)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例题·判断题】企业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时,应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2009年) 【答案】√

【解析】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如果这些资产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例题·不定项选择题】发生的有关固定资产业务如下:(2012年部分资料)

(1)2010年12月20日,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公司一次购进三台不同型号且具有不同生产能力的A设备、B设备和C设备,共支付价款4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80万元,包装费及运输费30万元,另支付A设备安装费18万元,B、C设备不需要安装,同时,支付购置合同签订、差旅费等相关费用2万元,全部款项已由银行存款支付。

(2)2010年12月28日三台设备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三台设备的公允价值分别为2000万元、1800万元和1200万元。该公司按每台设备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支付的价款进行分配,并分别确定其入账价值。 【要求】 1.根据资料(1)、(2),下列各项中,关于固定资产取得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固定资产应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B.支付的相关增值税额不应计入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 C.固定资产取得成本与其公允价值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1

D.购买价款、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等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 【答案】BD

【解析】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计入固定资产取得成本。

2.根据资料(1),(2),下列各项中,计算结果正确的是( )。 A.A设备的入账价值为1612万元 B.B设备的入账价值为1450.8万元 C.C设备的入账价值为967.2万元

D.A设备分配购进固定资产总价款的比例为40% 【答案】BCD

【解析】设备A的入账价值=(4000+30)×2000/(2000+1800+1200)+18=1630(万元); 设备B的入账价值=(4000+30)×1800/(2000+1800+1200)=1450.8(万元); 设备C的入账价值=(4000+30)×1200/(2000+1800+1200)=967.2(万元)。 A设备分配的比例为=2000/(2000+1800+1200)×100%=40%。 借:在建工程——A 1612 ——B 1450.8 ——C 967.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 管理费用 2 贷:银行存款 4712 借:在建工程——A 18 贷:银行存款 18 安装完毕:

借:固定资产 1630 贷:在建工程 1630 五、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关键点)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成本。

自建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企业自建固定资产,主要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由于采用的建设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同。 (一)自营工程(重点)

自营工程是指企业自行组织工程物资采购、自行组织施工人员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最终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物资成本+人工成本+其他费用等。

1.购买工程物资、领用生产用材料和自产产品的处理(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购入的工程物资1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款项已付 ①工程物资用于生产设备(动产) 购买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银行存款 117 工程(动产)领用物资:

2

借:在建工程 100 贷:工程物资 100 ②工程物资用于厂房(不动产) 购买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117 贷:银行存款 117 工程(不动产)领用物资:

借:在建工程 117 贷:工程物资 117

(2)工程领用本企业购买的生产经营用原材料1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 ①用于生产设备建造(动产)

借:在建工程 100 贷:原材料 100 ②用于厂房建造(不动产)

借:在建工程 117 贷: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

(3)工程领用本企业的自产产品,成本100万元,对外销售价格120万元,增值税税率17%

①用于生产设备建造(动产)

借:在建工程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②用于厂房建造(不动产)

借:在建工程 120.4(100+20.4) 贷:库存商品(实际成本)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120×17%)

项目 用途 1.用于机器设备安装(增值税不做视同销售) 自产货物 2.用于厂房建设(增值税视同销售) 1.用于机器设备安装(进项税额不做转出) 购买的材料 2.用于厂房建设(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 2.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分配工程人员工资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3.自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例1-86】甲公司自建厂房一幢,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500000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85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一批,实际成本为80000元,税务部门确定的计税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17%,工程人员应计工资100000元,支

3

付的其他费用30000元。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585000 贷:银行存款 585000 (2)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 585000 贷:工程物资 585000

(3)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确定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为:80000+100000×17%=97000(元)。

借:在建工程 97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4)分配工程人员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000 (5)支付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6)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的成本=585000+97000+100000+30000=812000(元) 借:固定资产 812000 贷:在建工程 812000

【例题·单选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自建仓库一幢,购入工程物资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已全部用于建造仓库;耗用库存材料50万元,应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支付建筑工人工资36万元。该仓库建造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50 B.292.5 C.286 D.328.5 【答案】D

【解析】入账价值=200+34+50+8.5+36=328.5(万元)。

【例题·单选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为安装一台生产设备,购入工程物资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已全部用于安装;耗用库存材料50万元,应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领用自产产品成本20万元,计税价格25万元,增值税税率17%,支付安装工人工资36万元。该设备安装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50 B.292.5 C.306 D.328.5 【答案】C

【解析】设备领用购买的原材料,其进项税额不做转出处理,设备领用自产产品,不做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其成本为200+50+36+20=306(万元)。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将自产的一批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厂房)。该批消费品成本为750万元,计税价格为125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为( )万元。

A.875 B.962.5 C.1087.5 D.1587.5 【答案】C

【解析】在建工程的金额=750+1250×(17%+10%)=1087.5(万元)。 借:在建工程 1087.5

4

贷:库存商品 7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12.5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25 (二)出包工程

出包工程是指企业通过招标等方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建造承包商,由建造承包商组织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企业采用出包方式进行的固定资产工程,其工程的具体支出主要由建造承包商核算,在这种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是企业与建造承包商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科目,企业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企业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建造承包商结算的进度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提示】预付的工程款,不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工程完成时按合同规定补付的工程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教材例1-87】甲公司将一幢厂房的建造工程出包由丙公司承建,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丙公司结算进度款600000元,工程完工后,收到丙公司有关工程结算单据,补付工程款400000元,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甲公司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丙公司结算进度款时: 借:在建工程 60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0 (2)补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 4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 (3)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1000000 贷:在建工程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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