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铸件毛坯质量检验标准 (规范)
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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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上海XXX有限公司 XX/QA-P-009 A0 2016年5月09日 文件版本 压铸件毛坯质量标准 版本 A0 生效日期 页 码 文件修改履历表 修改内容 新版发行(试行) 修改日期 2016.05.08 各部门会签及签收 修改人 批准人 生产部 五金车间 装配车间 仓库 IE部 品管部 采购部 模具部 人资部 技术部 设备科 财务部 国际销售部 国内销售部 PMC 受控发行印章: 说明:此文件若盖有红色“受控发行”印章,则为正式发行文件,各部门需妥善保管好正式文件,任何人员均不得私自影印! 编制: XXX 审核: 批准: 日期:2016.05.18 日期: 日期: 文件编号 上海XXX有限公司 XX/QA-P-009 A0 2016年5月09日 文件版本 压铸件毛坯质量标准 1.适用范围: 生效日期 页 码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配套的铝合金铸件的外观检验,包括毛坯、成品)完成铸造后机械加工的产品)。 2. 技术要求 2.1 压铸件质量要求 2.1.1 压铸件应符合零件图样的规定。 2.1.2 表面质量 2.1.2.1 压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GB/T6060.1的规定。 2.1.2.2 压铸件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欠铸、疏松、气泡和任何穿透性缺陷。 2.1.2.3 压铸件表面允许有擦伤、凹陷、缺肉和网状毛刺等缺陷。但缺陷必须符合表1规定。 表1 压铸件表面质量要求 缺陷名称 擦伤 凹陷 缺陷范围 深度(mm) 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百分数 凹入深度(mm) 深度(mm) 长度不大于(mm) 缺肉 所在面上不允许超过的数量 离压铸件边缘距离(mm) 间距(mm) 网状毛刺 高度(mm) 数值 ≤0.10 5 ≤0.30 ≤0.50 2 2 ≥4 ≥10 ≤0.2 备注 2.1.2.4 压铸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顶杆痕迹等应清理干净。但允许留有痕迹。 2.1.2.5 若图样无特别规定,有关压铸工艺部分的设置,如顶杆位置、分型线的位置、浇口和溢流口位置等由生产厂自行规定。 2.1.2.6 压铸件需要特殊加工的表面,如抛光、喷丸、镀铬、涂覆、阳极氧化、化学氧化等须在图样上注明。 2.1.3 压铸件机加工平面加工后的表面质量 2.1.3.1 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局部铸态表皮存在。 2.1.3.2 不允许有超过表2规定的孔穴存在。 表2 压铸件机加工平面允许的孔穴 孔穴 最大直径(mm) 0.5 最大深度(mm) 最多个数/cm 边缘间最小距离(mm) 0.2 2 4 22.1.4 压铸件机械加工螺纹的表面质量 文件编号 上海XXX有限公司 XX/QA-P-009 A0 2016年5月09日 文件版本 压铸件毛坯质量标准 生效日期 页 码 2.1.4.1 压铸件机械加工螺纹的头两扣不允许有任何缺陷,其余部分螺纹不允许有表3所规定的孔穴缺陷。 表3 机械加工螺纹规定的孔穴缺陷范围 螺距(mm) 平均直径(mm)≤ ≤0.75 >0.75 1 1.5 螺纹工作长度内个数≤ 1 4 深度(mm)≤ 2 1.5 两孔的边距(mm)≥ 2 5 2.1.4.2 压铸件不铸底孔加工后的螺纹表面质量见表4的规定。 表4 不铸底孔加工后的螺纹表面质量 螺距(mm) ≤0.75 >0.75 孔穴与端面的最小距离(mm) 3 5 孔穴长度不超过有效螺纹长度的 1/5 1/4 2.1.5 压铸件机械加工孔加工后表面的孔穴规定范围见表5。 表5 机械加工孔表面的孔穴规定范围 加工孔直径(mm) 孔的长度L(mm) 孔穴平均直径mm 孔穴深度(mm) ?≤11 L≤50 L>50 ?>11 L≤30 L>30 ≤1.5 ≤2.0 ≤1.5 ≤2.0 ≤1.0 ≤1.5 ≤1.0 ≤1.5 孔穴个数 ≤2 ≤3 ≤2 ≤3 2.1.5.1 当加工孔直径?≤11 mm而L>50 mm时,过孔两端长10mm表面内不允许有孔穴。 2.1.5.2 当加工孔直径?>11 mm而L>30 mm时,过孔两端长6mm表面内不允许有孔穴。 2.1.6 压铸件内部质量 2.1.6.1 压铸件若能满足其使用性能要求,则压铸件本质缺陷不作为报废的依据。 2.1.6.2 压铸件内部不允许有冷隔缺陷。 2.1.6.3 压铸件内部允许有气孔、疏孔、夹杂等缺陷,但孔穴缺陷最大直径不超过壁厚的1/8,孔穴数量在任何剖面上不超过2个/cm。 3.4.6.4 重要压铸件的受力部位须进行解剖检查,符合表6中的规定。 表6 压铸件指定解剖部位内部质量规定 孔穴 孔穴平均直径mm ?≤0.5 最多个数/cm ≤1 22边缘间最小距离(mm) 4 2.1.7 其它性能要求应符合GB/T15114的规定。 文件编号 上海XXX有限公司 XX/QA-P-009 A0 2016年5月09日 文件版本 压铸件毛坯质量标准 3 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3.1 化学成分 生效日期 页 码 3.1.1 铝合金化学成分的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复检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1.2 化学成分的试样也可取自压铸件,但必须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 力学性能 3.2.1 力学性能的检验方法,检验频率和检验规则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2 采用压铸件本体为试样时,切取部位的尺寸、测试形式由供需双方商定。 3.3 压铸件几何尺寸的检验可按检验批量抽检或按GB2828、GB2829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3.3的规定。 3.4 压铸件表面质量的出厂检验应逐件检查,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5 压铸件表面粗糙度按GB/T6060.1的规定执行。 3.6 压铸件需抛光加工的表面按GB/T 6060.4的规定执行。 3.7 压铸件需喷丸、喷沙加工的表面按GB/T 6060.5的规定执行。 3.8 压铸件内部质量的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可以包括:X射线照片、无损探伤试验、金相图片和压铸件剖面等,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2.1.6的规定。 3.9 其它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按GB/T15114的规定执行。 4 压铸件的交付、包装、运输与储存 4.1 供方应提供需方一份检验证明,用来说明每批压铸件的检验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4.2 合格压铸件交付时,必须附有检验合格证。其上应写明下列内容:产品名称、产品号、合金牌号、数量、交付状态、制造厂名。检验合格印记和交付时间。有特殊检验项目者,应在检验合格证上注明检验的条件和结果。 4.3 压铸件的包装应牢固,能保证产品在运输和储存期的安全和清洁。包装箱面或标签上应注明产品名称、产品号、数量、制造日期及收发单位名称。 4.4 产品应贮存于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