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山宗教活动与自然保护互利发展初探
摘要引进国际上先进保护的理念,把宗教参与自然保护的设想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结合,系统地分析了太白山地区宗教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及现状、宗教活动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宗教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作用,提出了宗教信徒参与保护的有效方式、方法,并针对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建议。
关键词宗教活动;自然保护;互利发展;太白山
太白山自然保护区位于秦岭中段,地跨太白、眉县和周至3县,总面积56 325hm2。保护区内的宗教活动历史之悠久,寺庙数量之多,影响之大,在全国自然保护区中实属罕见。宗教信徒是自然保护的重要同盟军,与宗教信徒共管是世界范围内保护自然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宗教进行自然保护方面的宣传,不仅在发达国家有较快的发展,而且在发展中国家也比较受重视,在亚洲和亚太地区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宗教已成为自然保护的重要手段。
1太白山地区宗教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1.1太白山地区宗教发展的历史
太白山的宗教活动距今已有1 700多年的历史,千百年来,四方善男信女来太白山进行宗教活动,朝拜太白神灵,并将每年农历6月作为太白山古庙会。太白山有道、佛两教,以道教活动为主。高山区为道教活动场所,佛教多在浅山区活动。据史献记载,太白山道教活动始于西汉。自东汉以来,太白山成为宗教活动的重要场所,在汉成帝时,已建太白山神祠;魏晋时太白山的道教归入中国道教发祥地楼观派;唐代时太白山道教达鼎盛,因太白山位于京畿近郊,虔诚的道教徒便入山修道,孙思邈、郭休、王休、李浑就是此时上太白山长期修造炼丹的名士。唐玄宗十分信任太白山上的道士李浑,便封太白山神为神应公,于是太白山就成了当时道教的圣地,一时上山求雨之风盛行,有“神湫灵泽”传于后世。
宗教活动在宋、元时期渐衰,元代时张重阳住持的汤峪龙山上的道观,颇具规模,闻名关中。如今这里附近山崖、石壁上仍可见当时凿下的石穴、石柱之类的古栈道遗迹。在清朝乾隆、道光、光绪年间宗教活动又达到一个新的高潮,清宣统时,眉县各集镇、大村皆有太白庙,香烟鼎盛。当时在县境内形成不少庙宇集中区,较大的庙群在太白山的远门、营头二条登太白山线路上。清朝后又开始衰退,“文革”中达到底谷,浅山区的寺庙大多被毁,20世纪80年代后期太白山的宗教活动又逐渐复苏。
1.2太白山地区宗教发展的现状
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现存旧寺庙遗址36处,绝大多数分布在通往顶峰拔仙台的4条主要登山途径中,这些寺庙多建造在地势雄伟、风景秀美、视野开阔、水源清秀的地方。庙宇保存状况好的一般都在中、低山区的旅游小区沿线;庙宇状况差的一般都分布在偏僻山区。常年和季节性有僧道人员住庙主持的有14座,其中常年有人住庙主持的只有7座,这些庙宇分布在北坡的菩萨大殿以下和南坡的南天门以下。每年农历6月庙会期间,部分僧道人员住进沿途高山区各寺庙,一般是农历5月中下旬上山,到7月中下旬下山,前后时间约2个多月。在太白山从事住庙的僧道人员有2类:一类是长期固定在中、低山住庙的,有10余人;另一类是在朝山庙会期间供进香火,以布施为主的云游僧道人员。
1.3太白山地区宗教发展与自然的关系
(1)良好的地理位置有利于宗教发展。由于太白山东北周至楼观台是道教发源地,因而道教最先传入太白山,悠久的历史造就了太白山地区深厚的宗教文化底蕴,十分有利于宗教活动的开展。此外,隋、唐是中国佛教发展的鼎盛时期,而陕西长安作为隋、唐京城,附近的太白山地区所受的影响大而深远。
(2)太白山安静的环境有利于从事宗教活动。道教教徒的信仰理想是成仙得道,信仰永恒的大道,认为道既是宇宙的根源,也是宇宙的终极存在者。太白山地区幽雅的环境、秀丽的景色无疑给道教教徒提供了良好的修炼和宗教活动场所。
(3)太白山风景增加了自身的神秘性,也提升了信徒对太白山宗教的向往程度。由于太白山风景绚丽,气候垂直差异大、气象多变,古时人们不了解这种自然现象,将其自然变化规律视为神灵显应,给太白山添上一层神秘色彩,为活跃宗教文化注入了活力。
2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的现状
2.1太白山保护区的资源现状
太白山自然保护区建立于1965年,是以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和自然历史遗迹为主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56 325hm2。它位于秦岭山脉中段,主峰拔仙台海拔3 767.2m,是我国大陆东半壁的最高名山。区内生物多样性丰富,植被垂直带谱十分明显,北坡自下而上分为栎林带、桦木林带、针叶林带、高山灌丛草甸带4个垂直带谱。有种子植物1 824种,蕨类植物120余种,苔藓植物256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1种。保护区动物区系极其复杂,既有古北界动物种,也有东洋界动物种。区内有兽类65种,鸟类192种,两栖类9种,爬行类14种,鱼类6种,昆虫1 435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33种,如大熊猫、羚牛、豹、金丝猴等。
海拔3 000m以上的高山区保存着较为完整的第4纪冰川遗迹,以拔仙台角峰为中心的冰蚀槽谷、冰斗湖、石海、石河、石环等冰川地貌随处可见,是研究秦岭古气候、古生物、古土壤、古地理的“天然博物馆”。
发源于保护区内的黑河、石头河、湑水河等数十条河流为生物资源提供了较好的水文环境,并为关中、陕南的工农业用水和西安、汉中2市生活用水提供了便利。
2.2太白山保护区的保护管理现状
保护区成立以来,始终围绕保护生物多样性、自然景观、第4纪冰川遗迹、古文化遗产和重要的水源涵养地这个总目标,“坚持实行领导包片,科室包站,分区划段,小组承包责任制”,把护林、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三者一起抓,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巡护检查为保障,积极开展综合治理,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经过30余年的发展,基本建设已初具规模,保护、科研、监测网络已覆盖全区,社区共管已初见成效。
3宗教对保护区及周边地区的影响
3.1宗教的生态观
宗教的教规教义中包含了一些古朴的自然生态观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隐含着朴素的自然资源和环境可持续经营的理念,尽管一些思想带有传奇和神话、甚至迷信的成分,但这种思想对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宗教信徒在自然保护区不杀害一切动物,不砍伐1根树木。住庙僧道人员爱山护林,利用沿山一带村民尊崇自然界中古老巨树为仙树的心理,人为地对寺庙周围及区内的古老巨树加以神化,有效地保护了寺庙周围及区内的古老巨树。另外,住庙僧道人员,尊其寺庙周围奇特的自然景观为神赐或神的化身,如大爷海、玉皇池的“神水”,将军寺、莲花石的“神石”等,这些都有效地保护了自然资源和自然景观。
3.2宗教对周边群众和游客的影响
通过对社区居民和游客的调查,发现宗教都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这2个群体中,都存在着相当数量的信教人员。宗教的教规、教义都会对他们的行为起到规范与约束作用。通过宗教途径宣传保护自然资源的思想会在信教群众中产生一定影响,会使其更进一步认识到保护自然资源的重要性,并可能将其吸纳到宣传自然保护的行列中来,加入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队伍中,以便向更多的人宣传自然保护的思想。不信教的群众虽然不受宗教教规和教义的约束,但他们并不完全排斥宗教,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宗教的科学性内容,宗教的某些教规教义也在某些方面影响着其行为,而且绝大部分人愿意接受利用宗教来宣传自然保护的途径。
3.3宗教活动对保护区的主要威胁
(1)烧香拜佛,引起森林火灾。香客烧香点表为森林火灾埋下了隐患。1986年大殿由于游人增多,香火彻夜不息,夜深人静时,正在燃烧的蜡烛倾倒,引起一场大火。类似现象在放羊寺、明星寺等地也有发生。
(2)对森林资源的消耗量不断增加。太白山森林旅游的开展,使住庙的僧道人员、香客、游人不断增加,生活用柴量增大,庙宇的修缮、扩建用材量增大,加之生活用柴,开垦林地、种粮种菜等活动,已在寺庙周围形成个别森林“天窗”。
(3)住庙人员不固定,庙宇管理混乱。近年来随着区内宗教活动的开展,眉县、太白县对区内个别寺庙在管理权属上发生争议,并对所争议的寺庙互派僧道人员住庙,致使区内个别寺庙秩序混乱。还有个别住庙僧道人员为争庙产,打架斗殴、相互攻击,甚至放火烧庙。由于住庙人员一向慈善为怀,凡来庙宇的不分善恶、不问职业、一律接待,从而也为盗伐林木、偷猎动物、偷采药材提供了方便,甚至成为一些不法之徒的藏匿之地。
(4)部分宗教活动的开展对野生动物造成惊吓。每年上山朝拜人员烧纸放鞭炮,对区内野生动物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惊吓,不利于野生动物的生息繁衍。
4宗教信徒参与自然保护的动因、可能性和对策分析
4.1宗教信徒参与自然保护的主要动因
宗教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心理、习俗等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道教、佛教是中国历史渊源最长的宗教,经过历史长河的淘洗,道教、佛教以其教旨教义形成各具特色的哲学,影响、决定了信教人员对社会、自然、人生的行为方式和态度。因此,宗教传授给教徒的人生态度、思维方式及其教规教义成为宗教信徒参与自然保护的主要动因。
(1)道教。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传统宗教,它继承先秦以来的天人和谐共生思想,在《太平经》中明确提出了“天人一体”的论断。以此为指导,道教在审视人与环境的关系时,表现出深邃的生态智慧。道教在“天人合一”的生态整体观的指导下,对于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了深刻论述,并制定了一系列环保措施。而道教教徒在这些教义教规的影响下,无疑会采取与自然保护相适应的行动。
(2)佛教。佛教于两汉之际传入中国的汉族地区。2000年来,佛教受到过多方面的责难、排挤甚至打击,但并没有阻止它的传播和发展。佛教的基本教义是阐明因果关系的因缘法,它认为宇宙不过是一个因果网,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着。佛教禅出世间及出尘入世不二的人生态度、价值观及其辨证的思维方式,慈悲无我的情怀,质朴的人与自然观,以一种安静祥和的心态对照出物质世界的躁动。此外,佛教“不杀生”等教规教义也有力地促进了佛教教徒参与自然保护。
4.2宗教信徒参与自然保护的可能性
宗教信徒主观上秉承了历史发展过程中宗教信徒的生态系统观,认可森林资源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并且,他们认为宗教活动与保护活动的开展不存在时间、空间等方面的冲突,这2种活动可以协调发展。同时,太白山地区的宗教场所、宗教文化氛围为宗教信徒参与保护活动提供了客观条件。
宗教信徒和信教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是建立在相互间对“宗教文化”的理解程度上,通过宗教信徒的参与吸引信教人员来保护森林资源是完全可行的。而不信教的居民、游客对宗教并不是持全盘否定的态度。他们认可宗教中有科学性的内容,他们愿意通过参加宗教信徒与保护区的共同活动来参与保护活动。因此,宗教信徒参与自然保护是可行的。
4.3宗教参与自然保护的主要形式
宗教参与自然保护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1)通过宗教信徒的直接参与,如宗教信徒自己植树、种草和看护林木,宗教信徒对非法活动的劝阻、给保护站报案、被聘为护林员等。
(2)通过宗教信徒的宣传吸收信教和不信教的居民、游客来保护森林资源。
(3)宗教庙宇推广使用节柴灶和替代性能源。对低、中山区庙宇,推广节柴灶或使用替代性能源;对高山区庙宇,必须使用替代性能源,以减少宗教活动对保护区森林资源的消耗。
4.4宗教信徒参与自然保护的组织方式
保护区内有5个资源保护管理站,虽具有一定的执法能力,但由于人员有限,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难以全面开展。而宗教场所遍布整个保护区,接触面大。通过保护区管理部门与宗教场所(有宗教信徒常住)建立“共管体系”,来实现“宗教与森林资源保护的互利”。把保护区内所有愿意“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宗教信徒都纳入“共管体系”。
(1)共管方式。在自愿的基础上,加以积极引导、动员,并以协会的方式形成共管组织,成员有区内各寺庙的住庙人员,以及外围区的有关寺庙的住持。
(2)协会的组织机构。设理事长1名,由保护区管理局主管领导担任;副理事长3~5名,可选举产生;理事可由区内影响较大的寺庙住持组成。可邀请眉县、太白、周至3县宗教行政管理人员参加协会的有关会议,协会办公地点设在保护区管理局。
(3)协会的职责。保护区管理局和协会内各寺庙应制定各自章程,明确其责任权利。协会应建立奖罚机制,对在自然保护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住庙僧道人员予以奖励;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予以批评或处罚。
4.5宗教信徒参与自然保护的政策建议
(1)树立开放式的保护方针。保护区要对区内的宗教庙宇活动正确引导,适当放开,使之与自然保护工作互利发展。对宗教庙宇活动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采取积极态度,加强管理,给住庙的僧道人员一些优惠政策,调动广大从教人员参与自然保护的积极性。
(2)加强对保护区内住庙僧道人员的管理。保护区要积极同地方民政、公安联系,加强对太白山宗教信徒的组织管理;给固定住庙人员,提供优惠政策;不断发展、培养、吸收宗教信徒加入到自然保护工作的行列中来;组织宗教信徒学习自然保护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宗教信徒提供劳务机会,增加宗教信徒的经济收入,以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3)实行保护与宗教信仰的沟通,倾听宗教信徒意见。每年6月初,召开宗教与保护互利发展座谈会,倾听宗教管理部门和信徒对保护区的建议和意见。
(4)宗教信徒对保护区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要得到宗教信徒的承诺和认可。保护区要和从教人员签订护林防火责任书,制定资源保护公约,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5)进行专题研究,探讨宗教活动与自然保护互利发展的有效途径,并使宗教信徒成为自觉的自然保护者。
5参考文献
[1] 李养正.道教与中国社会[M].上海:中国华侨出版社,1989.
[2] 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秦岭主峰——太白山[M].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2.
[3] 樊光春.陕西道教两千年[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1.
[4] 陕西省林业厅.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论文集[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