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考核制度
一、 目的:为促进质量管理工作有效开展,为维护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和严
肃性,为引起各部门各类人员对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的重视,补充下发本质量考核制度。
二、基本原则:本制度根据当事人对质量体系重视程度、视质量问题造成的影响程度、不符合项的严重程度确定考核力度的原则。对问题严重或影响较大的质量问题,在实施质量追偿的同时,实施质量考核的原则。 三、 考核内容(重大经济问题按公司规定)
1、 因工作失误或不作为,影响产品质量或影响生产正常运行,对相关单
位考核。
2、 质量文件传递或宣传不到位,考核责任者和单位领导每次5分。 3、 管理、辅助、技术人员违法质量责任的,每次考核5分。三次换岗。 4、 领导带头违法质量质量体系规定,每次考核领导10分。 5、 操作者以次充好,每次考核100元.。
6、 操作者违法工艺纪律、操作规程生产,每次考核100元。三次调离。 7、 当月有两人次违法工艺被发现,考核分厂技术人员和技术厂长各5分. 8、 检验员错、漏检一次考核10分,三次调离检验岗位。 9、 检验人员发现问题包庇隐瞒,每次考核当事人10分。
10、 工艺文件一般纰漏,每次考核责任者2分,影响生产每次5分。 11、 由于操作者自身原因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且无法让步时,取消操作者
工时。未经三检合格就生产时,每1000元价值处罚操作者200元,首件三检合格后批量生产不合格处罚检验500元。
12、 由于操作者自身原因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但可以直接让步使用时,工
时按80%计算。并处罚200元。
13、 由于操作者自身原因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但可以返工修复的,返工工
时不计,原工时按80%计算。
14、 如自行不能修复,需其他单位帮助修复的,或需外协处理时,工时由
责任人承担。
15、 因外检人员工作质量原因,造成批量不合格流入生产现场,每发现一
次考核责任人200元,扣主管领导3分。
16、 因保管人员工作质量原因,造成批量不合格流入生产现场,,每发现一
次考核责任人200元,扣主管领导3分。
17、 因外购产品重复发生不合格,造成让步使用、返工或退货,处罚采购
200元,扣主管领导3分。
18、 同一厂家的同一产品,一年内每累计发生3次考核采购部500元。 19、 经技术部门确认可以让步使用的,每发生一次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20、 保管员对入库产品不标识、无台帐或物卡不符,不按规定防腐防潮,
擅自不先进先出的,每发现一次考核100元。
21、 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在合格供方及定点厂家采购,每发现一次对责任
人处罚2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误工、误产、返工返修等质量损失费用。
22、 由于采购人员的疏忽,未按技术要求采购,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
2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误工、误产、返工返修等质量损失费用。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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