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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成品出厂检验标准

2020-07-10 来源:好走旅游网
修订 页次 说明 制作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4 本检验标准依据: NB/T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序单检验项目 检验标准 号 位 ①、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现象,表面涂覆层不应起泡、龟裂和脱落,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 ②、开关操作应方便,灵活可靠;零部件紧固无松动; 1 外观、结构 --- ③、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及功能显示应清晰端正,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④、客户或订单规定的其它要求。 ①、IP5X:放置密闭试验箱内,用粉末循环泵使滑石粉悬浮,试验持续8H,砂尘用量按试验箱容积计算2kg/m3,充电机设备应能正常运行; ②、IP3X:使用的试棒,施加3N力,不能深入机壳内部; 2 IP防护等级 --- ③、IPX4:室外用的充电机满足IPX4要求,可进行摆管喷水试验或喷头淋水试验; ※此项为型式试验,至少1次/年,无测试设备需委外试验,测试应符合GB 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 充电机在运行工作中,手触摸充电机的机箱外壳、门3 电击防护 --- 锁部分,人体不受任何电荷、电流危及生命,内部裸露或带强电部分,应粘贴高压警示标志; 额定绝缘电压(V) 电气间隙(mm) 爬电距电气间隙/爬电离(mm) 4 mm 距离 300<Ui≤700 12 20 M交流输入、输出正/负极对地(PE)之间绝缘电阻应>10M5 绝缘电阻 Ω Ω,使用兆欧表不低于1000Vdc; 交流输入、输出正/负极对地(PE)之间应能承受50Hz6 绝缘强度 mA 或者一分钟,应无闪络、击穿现象,漏电流应≤10mA; ①、充电机应显示的信息: a)动力蓄电池类型、充电电压、充电电流、电能量功能7 试计量信息; 显示功能 --- b)动力蓄电池单体最高/最低电压; c)故障及报警信息; d)在手动设定过程中应显示人工输入信息。 ②、充电机可显示的信息: 验 a)动力蓄电池清晰度; b)充电时间; c)设定参数; d)动力蓄电池单体电压。 输入功能 --- 手动设置充电机充电参数,检查充电机应能正确响应; 制作: 审核: 批准:

输入电压范Vac 输入电压:380V±15%(323~437Vac)三相三线; 围 输入输入功率因8 --- 功率因数≥; 试数 验 输入总谐波% 输入总谐波含量≤5%; THDi% 输出电压范输出9 试输出电压、% 输出电压误差不应>±%,输出电流误差不应>±1%; 验 电流误差 Vdc 输出电压范围:200~500Vdc、300~750Vdc; 围 输出稳压、% 输出稳压误差不应>±%,输出稳流误差不应>±1%; 稳流精度 效率 % 最大效率≥90%; 纹波系数 % 纹波系数≤1%; 均流不平衡% 均流不平衡度≤±5%(50%~100%额定负载); 度 ①、充电机接负载,并在恒流状态下运行,调整负载使输出电压增加,当输出电压超过额定值时,充电机应能自动降低输出电流值,当输出电压回调至额定值限压、限流试验 以下时,充电机应能恢复恒流状态运行; --- ②、充电机接负载,并在恒压状态下运行,调整负载使输出电流增加,当输出电流超过额定值时,充电机应能自动降低输出电压值,当输出电流回调至额定值以下时,充电机应能恢复恒压状态运行; 充电机连接额定负载,启动充电机输出,用示波器检软启动时间 S 测输出电压变化曲线,输出电压从开始上升至额定稳定时的变化时间应为3~8s; 充电机连接额定负载,启动充电机输出,用示波器检冲击电流 --- 测充电机输入峰值电流,峰值电流不应超过额定输入电流的110%; 制作: 审核: 批准:

额定电压为220Vac,则过压为:253Vac,欠压为:输入过、欠187Vac; Vac 压保护 额定电压为380Vac,则过压为:437Vac,欠压为:323Vac; 输出过、欠保护10 功过压保护:保护后无输出,可恢复; --- 压保护 欠压保护:保护后有输出,可恢复; 输出短路保--- 短路保护:保护后无输出, 不可恢复(需手动恢复); 能 护 绝缘接地保绝缘接地保护:保护后无输出,不可恢复(需手动恢--- 护 复); 连接异常保连接异常保护:保护后无输出,不可恢复(需手动恢--- 护 复); 急停功能:按下急停按钮后无输出,不可恢复(需手动急停功能 --- 恢复); 电池反接:充电机闭锁无输出,电池连接正确后自恢电池反接 --- 复; 缺相保护 --- 缺相保护:关机保护,自恢复; 过温保护 --- 过温保护:保护后无输出,可恢复; 风扇温度控--- 温度达55°控制风扇转动; 制 检查有无RS232、RS485或BMS标准通信接口,根据提通讯功能和协议供的软件进行联机测试应能正常通讯,并能实现所规11 --- 一致性 定的功能; ①、包装箱应标有制造厂名称,产品型号,序列号,制造年、月、日; 、包装箱外印刷或贴有“小心轻放”、“怕湿”、“向上”外箱标示、包装、12 --- 附件 等运输标志。运输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 ②、包装箱外印刷或贴的标志不因运输条件和自然条件而褪色脱落; ③、包装箱应符合防潮、防震、防尘的要求; ④、包装箱内应有装箱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记录(留厂)、产品合格证、附件(通讯线、CD)及有关技术文件; ⑤、客户特殊要求的包装外观。 制作: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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