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洞、通道基础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驻地办结构监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监管涵洞、通道基础开挖工程的安全施工
一、一般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在醒目位置设置标示牌,标明具体结构物尺寸。
3、涵洞、通道基础开挖前必须对既有路基先采取加固措施,严防既有路基下沉或坍塌。
二、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结构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不得随意堆放在基坑边沿。基坑施工要有有效的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以免造成土方坍塌。
三、本标段桥涵、基底进行了特殊地基处理,滞洪区以内的涵洞、通道为CFG桩处理;滞洪区以外为碎石桩处理。
1、基础开挖时,要保护好已成形的CFG桩、碎石桩不被破坏。 2、开挖时严禁超挖,以保证老路的运行安全。 交底人: 接收人:
漯驻改扩建LZJL-1合同段第二驻地办
二0一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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