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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岗位职责与制度汇编(最新版)

2020-08-24 来源:好走旅游网
保卫科岗位职责与制度汇编(最新版)

第一节、安全保卫科各岗位职责

一、安全保卫科科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院区的治安、车场管理、消防管理、宿舍及外包合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治安、消防、电梯运维等工作制度、流程、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3、组织安全保卫定期培训,主导实践院区后勤综合型人才的培养计划。

4、负责落实院区治安和消防的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协助各科室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

5、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的侦破和治安防范工作。配合消防部门工作,落实监管意见。

6、负责消防、电梯、保洁、食堂等第三方服务公司的监管,提高服务满意度。

7、负责组织全院消防培训和定期的消防演练工作。 8、负责消防系统、治安监控系统等更新改造的调研论证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班长岗位职责

1、负责院区消防运行、改造、培训、演练等全面工作。 2、负责治安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做好监控系统的维护、记录、查阅等工作。

3、负责医院维修、治安、消防等信息的手机,定期分析并提供综合运行数据,执行后勤联动调度。

4、负责车场收费系统的统计和车场数据的分析工作。 5、负责普通门禁系统管理工作。

6、负责员工宿舍的综合管理,包括出入住管理、物资管理、维修管理、费用缴纳和综合分析等。

7、负责后勤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基建图纸和资料、制度流程、运行记录、培训记录、会议记录等。

8、外包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管理包括保洁、控虫、电梯、消防、弱电等外包项目。

9、负责组织开展每周全员培训、考核工作。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消防系统管理,执行消防巡查、消防培训、协助演练、故障处理等具体的日常消防工作。

2、负责消防控制室消防系统设备的监控和操作运用,及时处理火警事件。

3、负责院区的公共区域治安监控值守,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外围保卫,做好记录和临时录像调阅工作。

4、收集汇总各类信息,执行综合调度,满足临床维修、治安、消防、物资、配送等各种服务需求。

5、负责车场收费系统和门禁系统的制卡、授权、维修和统计工作。

6、协助班长处理院区电梯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等的突发事件。

7、负责当班期间的档案管理工作。

8、执行宿舍管理、第三方服务公司监管的具体工作。 9、负责每日交班汇总,跟踪落实交接班安排的任务。 10、负责监控电梯运行状况,信息传递,及时协助解救被困人员。

11、熟悉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其操作技能、消防工作知识、报修相关单位电话。

12、熟悉全院各楼层结构布局,熟悉全院消防管网及阀门,出现故障或事故立即处理并及时上报领导。

四、保卫队长岗位职责

1、对保卫科长负责,综合管理院区所有治安事件。 2、协调处理院内一般治安事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院内发生的重大治安事件。

3、协助保卫科长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流程,具体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4、协助医教科处置纠纷,组织保卫人员维护院区秩序,保护医务人员的安全及医院财物安全。

5、组织实施保卫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操练。

6、督导保卫班长、队员的工作,协助保卫科长完成每月的考评。

7、完成每日消防外巡工作及消防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 8、负责院区机动车场和非机动车场的管理,定期清查并组织专项检查。

9、负责管理安全保卫的物资和内勤工作。 五、保卫班长岗位职责

1、当班期间所有保卫岗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在岗保卫人员的调配。

2、带领班组执行当班期间的各项治安、车场日常工作任务,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按照规定巡视线路,定时定点完成院区巡逻。 4、综合巡查各保卫岗位的在岗工作情况,完成各班组每月人员考核。

5、不定期走访科室,交流并听取意见,及时汇报,协助改善安全保卫工作。

6、接受消防控制室的调度,现场处理消防异常或报警,完成消防外巡任务。

7、汇总当班期间的保卫情况,认真完成每个岗位的交接班工作。

六、保卫队员岗位职责

1、按照各岗位的要求,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文明执勤。 2、执行消防控制室的调度指令,完成消防外巡任务。 3、在各级领导的带领下处理治安、车场和消防的各类突发

事件。

4、完成财务护送、高峰期电梯值守、临时车场疏导等临时任务。

5、执行消防制度,定时防火巡查,协助完成施工消防安全的监管。

6、参加安全检查,并定期清查院内乱停放的非机动车。 7、兼院区控烟员,执行控烟管理的工作。 七、电梯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上班时间手术电梯的运行值守。 2、负责上班期间检查病员的运行值守。

3、负责上下班高峰期工作人员电梯的运行值守。 4、协助太平间工作人员对病员遗体的转运工作。 5、参与院区消防应急演练,接受消防控制室的日常调度。 第二节 消防工作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或早退,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职责,不得擅离值守,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

2、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控制室内严禁会客、打牌、喝酒、打闹和喧哗,不得容许无关人员逗留,工作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3、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和登记。 4、认真处理消防报警事件,并进行登记,及时通报有关信

息。

5、对治安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数据资料的保存和提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数据资料,重大事件必须向领导汇报。

6、对电梯进行完全监控,及时协调处理电梯安全事件。 7、及时处置门禁系统火警事件,及时对门禁故障进行保修处置,按流程制作门禁卡。

8、按照操作规章操作消防、监控、门禁、电梯等机具设备,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监督检查维保单位对消防、弱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

9、爱护并保持对讲机电量充足,保持通讯畅通。 10、消防控制室的任何设施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拆卸和带出。

二、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在进行交接班时,引入第三方到场监督。 2、交班人员口述交班时,接班人员记录并核对。 3、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需征求部门领导意见后,按照部门领导安排执行交班工作。

4、交接班内容

(1)消防系统情况(报警次数、维修人员对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设备是否运行正常等)

(2)治安监控系统情况(摄像机位置是否正常、有无回放

录像、有无利用监控参与治安事件、维修人员对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等)

(3)门禁系统情况(报警次数、非法进入事件、外巡保卫对门禁情况的反映等)

(4)消防、治安隐患或突发事件(事件的概况、处理结果等)

(5)领导交办的任务、事件(事件的概况、完成的情况等) (6)物品交接情况(物品清单:对讲机、消防斧、消火栓专用扳手、钥匙、电脑、电话、板凳等)

(7)交接班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

三、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3、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名为主控人员,负责控制室人员的管理及值班时紧急情况的处置。

4、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单位应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考核成绩登记表》,统一记录操作人员的考核情况。

5、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

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6、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7、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8、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9、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10、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11、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12、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四、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得少于2人。

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3、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

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接通)位置。

5、接到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的方式确认。

6、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7、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五、火灾事故紧急处置程序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2、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CRT)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通过对讲系统派员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值班人员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经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消防控制室应将系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并立即拨打电话“119”,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坐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4)报警后,消防控制室主控人员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组织疏散自救工作。

(5)消防控制室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6)火灾处置完成后,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并在值班记录上如实登记情况。 第三节 消防控制室巡查制度

一、设备日检制度

1、每日对气体灭火控制柜、湿式报警阀、消防水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逐一进行检查。

2、气体灭火控制柜检查运行是否正常和是否存在故障。 3、湿式报警阀检查阀门是否正常启闭,压力是否正常及水力警铃是否正常报警。

4、水泵房检查水泵是否正常运行,水压是否正常,控制柜的开关状态及供电是否正常。

5、消防水池检查阀门是否正常启闭,水位是否正常。 6、高位水箱检查水位是否正常,出水阀门是否正常启闭。 7、当天检查人员对每日的检查情况进行登记。 二、消防月检制度

1、每月初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必须按照消防区域划分,对各自监管的消防责任片区进行临床科室消防状况检查。

2、检查时需同临床科室消防责任人或责任人指定人员一起

进行,以便加强消防工作的配合。

3、检查各科室电器设备及电路状况。 4、检查各科室用气用火管理情况。 5、检查消防通道状况。 6、检查消防器材状况。

7、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情况。 8、检查各科室库房管理情况。

9、各科室有无需要消防培训的新进人员。

10、检查完毕后,请科室消防责任人或责任人指定人员签字确认。

三、消防报警主机设备管理制度

1、每日认真检查报警主机功能状况及联动控制状况。 2、每日查看火警报警状况及登记处理情况。 3、每日查看故障报警状况及登记处理情况。

4、报警主机故障情况,必须及时与维保单位取得联系,及时处置故障。

5、严格监督消防维护保养过程,并对维护保养记录存档。 四、治安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1、每日认真检查每个摄像机的工作状况。 2、每日认真检查云台控制状况。 3、每日认真检查监控屏状况。

4、每1小时巡检所有摄像机1次,确保各点位状况。

5、摄像机位置发生偏移时,应及时调整到位。

6、治安监控设备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及时处置故障。

7、熟悉掌握各楼层摄像机电源设置位置,发生断电事件后,迅速恢复供电。

8、做好治安监控系统的记录工作。 9、核对每月治安监控系统维修处置情况。

10、严格监督治安监控维护保养过程,并对维护保养记录存档。

五、电梯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1、每日检查电梯内摄像机是否正常运行。

2、及时处置电梯故障报修,并追踪电梯维保人员到岗及时率。

3、及时处置电梯困人事件,并追踪电梯维保人员到岗及时率。

4、电梯五方通话故障,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处置。 5、严格监督电梯维护保养过程,并对维护保养记录存档。 第四节 治安工作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处理全院安全保卫问题。

2、认真履行保卫人员工作职责,治安巡逻的同时开展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制观念。

3、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医院安全保卫的综合治理,加强治安管理,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各类纠纷处置,切实做好对医护人员的安全防护。

5、认真履行义务消防员工职责,发现火情应及时报告,奋力扑救,并保护火场,协助消防部门查明原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定期督促检查消防设施,加强对防火器材的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非火警不得动用,积极做好消防工作。

7、库房和专柜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以达到防毒、防火和防盗的要求。发现丢失和差错应立即报告。

8、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严防遗失和泄密事件的发生。发现遗失、泄密等应及时追查处理。发现重大泄密和窃密,应按相关规定,立即上报。

9、做好院领导和公安机关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急诊保卫工作制度

1、时刻关注急诊前的交通次序。协助车场保卫维护好急诊前的交通,保持通道畅通。

2、无其他特殊事件时,应在观察室等人密集区域进行

巡逻,并进行治安、消防宣传,维护好就医秩序。

3、个别病人就诊或离院时,发现有行动不便的应立即上前帮助;发现有可疑人员应立即上前进行询问,了解其目的,在可能的情况下给予帮助。

4、负责对刀、枪伤和车祸病人前来就诊时的报案登记及现场秩序维护;负责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5、负责处理酗酒、中毒、“三无”的患者就诊时登记及现场秩序维护。协助科室处理以上三类人员的相关事宜。

6、负责保护医院的公共财物不受损坏。

7、协助医护人员对急救病人的运输和联系的其他工作。

三、门诊保卫工作制度

1、时刻关注门诊前交通秩序。协助车场维护好门诊前的交通,保持通道畅通。

2、病员高峰期,注意维护门诊的挂号、交费、电梯等秩序。其余时间到门诊各楼层进行巡逻。重点宣传、提醒病员及家属注意保管好自身的物品。

3、对发传单的进行驱离,收缴传单;对号贩、医托进行驱离的同时联系控制室,对其进行录像;发现正在行骗的立即上前制止,并报警。

4、发现治安、刑事案件时应立即保护现场,通知班长到场并协助处理。

5、负责维护正常的门诊就医秩序。

6、按规定的时间开关门诊大门,守护门诊的医疗设备和其他物品。

7、必须熟悉门诊的其他工作流程。遇到任何事情不推诿,礼貌待人、主动帮助。掌握老、弱、残、孕优先的原则。

四、住院部保卫工作制度

1、接班后对住院部各楼层各房间进行巡逻,每班不得少于4次。每次巡逻在固定地点进行签到,由班长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检查。

2、巡逻时注意可疑人员,发现及时上前询问。在询问中发现有可疑的情况,联系后勤指挥中心对其进行录像,通知事务班长请示进一步处理办法和措施。

3、巡逻时确认消防设备的完好和病房有无违反医院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如发现有违规情况,立即劝说,说明其行为的危害性,并阻止。

4、处理临时突发事件,如有纠纷等突发事件发生,得到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处理。事务班长有权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抽调岗位上的保卫人员或启动应急预案,与此同时必须向领导汇报。

五、治安录像管理制度

1、治安录像属于安全保密工作范畴,公共区域类的由安保办专职部门管理;科室(部门)独立监控类的由科室(部门)自行管理。

2、治安录像保存状态(是否录像)和期限(单通道保存30天)必须按照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开展每日巡查登记工作。

3、公共区域类监控设备出现故障,管理部门应及时联络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故障修复;24小时内无法修复和需更换设备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出具书面说明材料,交由后勤指挥中心备案。

4、原则上治安录像只能由公安机关出示证件后查看、拷贝,并登记存档。

5、院区内工作人员需查看治安录像的,需自行在官网上下载《上锦分院科室(部门)协查治安录像申请表》,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确认后,方能在后勤指挥中心查看录像。

6、院区内工作人员查看录像时,不得拍照、不得录像、不得拷贝;需对录像进行保留时,应告知后勤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由录像管理人员进行录像的保留存档工作。

7、非院区内工作人员需查看治安录像的,需自行报警,由警方到场或警方电话通知后,方能在后勤指挥中心查看录像。

8、非院区内工作人员查看录像时,不得拍照、不得录像、不得拷贝;需对录像进行保留时,应告知后勤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由录像管理人员进行录像的保留存档工作,仅对公安机关提供录像资料。

六、保卫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1、由各班班长负责当班人员的调度指挥。

2、遇突发事件必须汇报,白天直接对保卫科科长负责,夜

间直接对医院总值班负责。

3、各保卫岗位实行四班三运转模式,严格遵守交接班纪律。 4、发生纠纷、刑事治安案件等突发事件,在岗保卫应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和医院财物安全。

5、在岗值班人员必须着工作服,佩带工作证。

6、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值守。

7、交接班时由班长带队,提前10分钟列队到门诊大厅,与上班交接工作。

8、交接班应按照值班记录的事件逐一进行交接,防止遗漏。 9、交接双方应检查值班器具、物资完好性,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10、交接班班长应认真检查值班登记是否完整、工整、详实。 第五节 治安处突工作流程 一、刀、枪伤病人处置流程

1、120直接接回来的病人,应询问出诊医护人员,接人的地点、是否有警察到场。A如告知有警察到场,登记其出事地点,待进行医疗处置后,再找病历完成人员信息登记。B如没有警察到场,立即查询出事地点所辖派出所电话,进行报警,并完成登记。协助警方处理事件,并记录备档。(记录包含报警时间、派出所电话、接警警察姓名或警号以及病员的具体信息)

2、如病人自己到医院,应维护好就医秩序,询问其是否报

警。未报警的,保卫应立即向医院辖区派出所或110报警,并做好应急准备(通知其他保卫队员随时应急,保护医务人员安全),防止有人到医院闹事。待进行医疗处置后,再找病历完成人员信息登记。

3、如病人有其他人护送到医院就诊,询问其是否报警,未报警的,保卫应立即向医院辖区派出所或110报警,并防止病人的护送人员离开,直至警察到场。待进行医疗处置后,再找病历完成人员信息登记。

4、如没有护送人或家属,病人神志不清,应与一名医务工作人员一同,在有摄像头的位置,搜查其物品,并列物品清单,医务人员和保卫共同签字确认。医疗费用从本人的现金中扣除,发票同其他物品一起存放。如现金不足,应告知医务人员。病人随时物品包裹后,存放消防控制室,并做好值班登记备查。

二、“三无”人员处置流程

1、如有人送至医院,做好护送人的信息的登记。如病人神志不清,应与护送人及一名医务人员一同,在有摄像头的位置,搜查其物品,并列物品清单,护送人、医务人员和保卫共同签字确认。医疗费用从本人的现金中扣除,发票同其他物品一起存放。如现金不足,应告知医务人员。病人随时物品包裹后,存放消防控制室,并做好值班登记备查。

2、如120接回,登记接病人的地点,神志不清者,个人物品处理同上。清醒的病人,应配合医务人员一同询问其个人信息,

同时劝其到救助站接受救助。

三、一般纠纷处置流程

1、病人或家属之间有纠纷时,保卫应立即上前礼貌劝解。如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保卫应进行制止,同时疏散其他病人、家属及医务人员到安全区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报警处置。

2、病人、家属与医务人员有纠纷时,应5分钟内赶到现场,以保护好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让当事医务人员进行解释、或由相关部门领导到场处理、或带其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如当事人有对医务人员肢体冲突,应制止并控制其离开,立即报警,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3、劝解和制止时必须有礼节,不能动手或有侮辱性语言;有推攘保卫的情况时,保卫应克制;有向医务人员动手的情况,保卫应做好双方人员的隔离,保护好医务人员。

四、医疗纠纷处置流程

1、发生医疗纠纷时,应5分钟内赶到现场,首要任务是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2、纠纷发生在病区时,保卫应保护好医务人员安全的同时要妥善维护现场秩序,尽量疏散围观群众,降低事件的影响范围。

3、注意事态变化,如有激化的倾向(病人、家属不听解释或不同意处置结果、闹纠纷的家属或朋友聚集过多、情绪难以控制等情况),应立即报警。

4、发现有人拉扯横幅或张贴大字报应立即制止,并报警。

当医教科在调解室接待对方时,保卫应在门外或室内注意其动态,保护好医务人员安全,必要时近身保护。

5、处置纠纷时,应根据事态随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事件进展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图像、声音的采证。

五、尸体的处置流程

1、正常死亡无医疗纠纷的,保卫不需要到场。

2、因医疗纠纷,家属不愿把尸体放至太平间的,保卫应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疏散围观人群。表明身份告知家属法律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尸体应立即移至太平间,避免尸体变化对其他病人造成感染。如家属不听劝阻的,可立即报警由警方处置。警察处置不适当的,应立即向上级汇报。

3、如家属自行安排车辆运送尸体,保卫应制止,并要求使用民政局专用殡仪车辆。待民政局专用殡仪车辆到场后,再由医务人员发放《死亡证明书》给家属。死者是少数民族或宗教人士的,处理方法同上。如家属不听劝阻,应立即报警,做好现场防护。

六、坠楼事件处置流程

1、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死亡的,找附近科室借床单掩盖尸体,拉设警戒线,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2、立即向医院辖区派出所报警。

3、通知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确认坠楼者的身份。 4、警方到场处理后,通知太平间搬运尸体。

5、坠楼者未死亡的,立即通知急诊进行抢救。 七、电梯困人处置流程

1、接班后,立即赶赴现场,确认事故电梯迫停楼层并通知消防控制室。

2、了解被困人员的数量及梯内情况,做好安抚工作。 3、被困人员如有不适的,立即通知急诊科,报告情况。 4、被困人员解救出后,协助检查电梯,并做好登记。 八、醉酒人员处置流程

1、无暴力倾向的,协助其办理相关医疗手续。

2、有暴力倾向的,保护医务人员的安全,可协助医务人员对其进行强制约束至酒醒,必要时报警。

3、由醉酒闹事苗头的,应立即报警,病人不配合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工作的,应要求医务人员待警察到场后再进行诊疗。

4、如有清醒人员陪同就诊的,多与清醒人员沟通,让其进行帮扶、劝解。不听劝阻的,立即报警。

九、可疑人员处置流程

1、发现行为可疑的人,保持一定的距离跟踪观察,同时报消防控制室,通过监控系统进行跟踪观察,并通知其他岗位保卫应急支援。

2、可疑人员有盗窃行为时,应根据其行为结果处置。已盗窃到手的,应通知其他岗位保卫堵截、挡获(挡获时不得动手打人)。未盗窃到手的,应根据情况继续跟踪或上前询问让其离开。

3、遇发传单、广告等行为时,应立即阻止,并收缴其违法物品。张贴小广告的,应让其清理干净。

4、做好登记备案,并向接班人员详细交流。 十、挡获犯罪嫌疑人的处置流程

1、应注意自身安全,有条件控制其双手的,可控制住后立即报警。无条件控制的,应保持距离,等待支援到达后,再采取行动。

2、挡获嫌疑人后,应立即搜查嫌疑人全身,收缴随身物品、抽取皮带、脱去鞋子,防止其自残或攻击保卫人员。

3、收缴物品包裹后,列好物品清单,让其签字确认,立即报警。

4、警察到场后,物品移交警察,告知具体过程。提供有关嫌疑人犯罪证据,协助警方处置。 第五节 电梯工作制度

一、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1、目的

指导电梯司机及乘用人员如何正确使用电梯,是保证安全使用电梯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电梯使用效果和避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

2 、司机和乘用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2.1行驶前的准备工作

2.1.1 对有司机操作的电梯,接班者应在上班前做好交接班手续,了解电梯在上一班的运行情况;

2.1.2 对有司机操作的电梯,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需确保电梯的轿厢停在该层;

2.1.3 对有司机操作的电梯,在运行电梯前,司机应操作电梯上下试运行数次,观察并确定电梯的起动、选层、运行、平层停靠、开关门、楼层信号等功能是否正常,运行及开关门过程中有无异常的撞击声和噪声等;

2.1.4 对自动运行的电梯,上述工作应由电梯管理人员进行。 3、 电梯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3.1对有司机操作的电梯,司机在工作时间内需离开轿厢时,应将电梯开到基站,在操纵箱内将电梯转为检修或急停状态,并锁好操纵箱,将电梯门关闭好;

3.2对有司机操作的电梯,司机应禁止乘用人员随便扳弄操纵箱内的开关和按钮等;

3.3 轿厢载重应不超过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3.4对有司机操作的电梯,不得通过装换检修开关或按下急停按钮等方法,作为一般正常运行中的消号;

3.5不得通过开启安全窗的方式,去搬运超长货物;

3.6 乘用人员进入轿厢后,切勿紧靠轿厢门,以防电梯运行时使轿门受力移位或停靠开门时发生安全事故;

3.7 轿厢顶部除电梯自身的设备外,不得运送其它货物; 3.8 运送重量较大的货物时,应将货物放置轿厢的中间位置上,以防轿厢倾斜;

3.9 不允许在轿厢内嘻戏、打闹。

4、发生下列现象之一时,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并通知维修人员检修:

4.1轿厢指令登记和关闭厅、轿门后,电梯不能起动;

4.2在厅门,轿门未关闭的情况下,电梯能起动运行; 4.3 到达预选层站时,电梯不能自动提前换速,或者能自动提前换速,但平层时平层精度超差过大;

4.4 电梯平层停靠后不能自动开门;

4.5 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在没有轿内外指令登记信号的层站,电梯自动停靠开门;

4.6电梯在运行过程突然停车或出现 “溜梯”、“掉层”现象; 4.7在厅门外不使用厅门三角钥匙,能把厅门扒开; 4.8碰触电梯轿厢内的金属外壳时有发麻的感觉。 4.9 电梯电源断路器频繁动作或熔断器频繁烧断。

4.10 电梯在起动、运行、开关门过程中有异常的气味、异响等。

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每天对电梯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并记录电梯日常使用情况。

2、根据电梯定期检验时间,与电梯维保单位协商并制定电梯定期检验计划,确保在电梯有效期内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

3、每日检查机房及轿箱内相关安全标识及安全注意事项等是否齐全有效。

4、每日检查电梯应急报警装置是否可靠有效,确保电梯困人时乘客能与值班人员有效利息及沟通。

5、妥善保管电梯机房等相关钥匙,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立即使用相关钥匙。

6、确保机房门内外通道应畅通,机房不堆放与电梯无关设备及物品。

7、如发现电梯存在运行隐患,应立即停止电梯的使用,并向主管领导及电梯维保单位报告,对电梯进行维修和处理。

8、如接到电梯困人报警后,应立即赶至现场,通知电梯维保公司并采取有效措施对乘客进行施救。

9、对电梯的安装、改造及维护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及维修记录签字确认。

三、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电梯专用机房应做到随时上锁,门锁钥匙应由工程部主管保管;

2、机房应通风良好,注明满足要求,门窗关闭灵活,任何季节机房内温度应保持在摄氏5度—40度之间;

3、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其他杂物;

4、机房内消防器材应放在显著位置,并保持齐备良好,在有效期内;

5、电梯机房应每周打扫一次卫生;

6、闲杂人员进入机房,若因工作需要进入时,需经工程部主管批准,并在其陪同下进入机房;

7、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操作电梯设备;

8、由电梯工依据《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持机房内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保证电梯的正常运

行;

9、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造成停梯时,应在基站挂出告示牌。

四、电(扶)梯钥匙管理使用制度

电梯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和机房设备安全及电源、层门应急开启特制定制度。

1、电梯机房活板门、检修门、电源开关和层门外开钥匙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单位内有多个机房的,各种钥匙要做好耐磨损的标记,由主管人员集中保管;

2、如需用机房钥匙活板门、检修门的钥匙,应报主管人员批准,有专业人员配合开锁,不得将钥匙借与他人;

3、电梯司机使用的电梯电源(开梯)钥匙,应由运行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并建立领用和借用登记本;

4、电梯外开专用层门机械钥匙的使用应为受专门训练并取得电梯维修、检验等相应资格人员,层门外开专用钥匙的发放要有专人负责,建立领用登记本,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能领用;

5、需要配制备用机房、电源开锁及外开机械锁钥匙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制;

6、各备用钥匙应由专业人妥善保管;

7、当单位人员变动时,原保管人与接替人要办理交接手续。应有文字记录,并由双方签字;

8、当合同到期更换维保单位时,由主管领导办理交接手续。并要求原维保单位交出机房、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外开机械钥匙及司机开锁电源钥匙,做好交接记录;

9、电梯所用各种钥匙,借用记录应由专人保管完好,以随时备查。

五、电梯安全守则

1、发生火灾、地震和有明确禁用标志时请不要乘坐电梯。 2、正确使用电梯,不要在厅门和轿门之间逗留,不能在轿厢内蹦跳、撞击轿厢壁、乱按操作按钮键等。如发生困人时,请按警铃或拨打应急电话,等待救援,不能强行打开电梯门,以防高空坠落或受伤。老人、儿童、病人或其它无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人乘坐电梯需有人陪同。

3、使用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应配备安全管理员,委托专业维保单位维保,执行定期检验制度,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4、维保公司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每15日必须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设立24小时应急电话,发生困人时维保人员应及时(设区的市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60分钟)抵达现场救援。 第六节 危化品工作制度

一、临床科室护理单元常用危化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定义:危险化学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物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保护的物品,也包括毒麻精药品。

2、目的

为了加强我院临床科室危化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促进我院危化品管理和使用安全的持续改进,保障医院财产和医护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重要危化品安全管理及要求

本制度明确规定了日常医疗工作中使用频率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及要求,各临床科室需每月对科室内存放的危化品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建立相关档案,专柜存放,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后勤安保办。

(一)酒精 1.酒精的储存

(1) 酒精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地点。酒精库房必须采用 防爆型照明、远离火种、热源并附有危化物品安全警示标识。

(2) 贮藏温度不宜超过30℃。

(3) 保持容器密封,并应与酸类、氧化剂、碱金属、胺类

分开存放。

(4) 禁止任何时间在存储空间使用明火、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电器工具。

2.酒精的使用

(1)领用、暂存量不能过大,一般不超过一周用量,存量超过5升应向保卫部备案。

(2)领用、暂存、使用的容器必须有可靠的封闭盖,严禁使用无盖的容器。

(3)使用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并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 (4) 使用场地范围内严禁有火源。

(5) 每次取用后必须立即将容器上盖封闭,严禁敞开放 置。

(6) 用酒精擦拭后的物品表面需擦拭干净。

(7) 使用过的沾染酒精的毛巾等布料清洁工具,在使用完 后应用大量清水清洗或放通风处晾干。

(8)使用完的酒精瓶应在病房进行稀释和清水清洗,然后 按照可回收废物由中央运输统一进行回收。

(二)甲醛(福尔马林)

我院甲醛主要以水溶液(40%浓度)的福尔马林形态存在, 具有可燃性、挥发性强的特性,有刺激性的特臭,能刺激鼻、

喉的粘膜,吸入过量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存储及使用:避光密闭保存于玻璃瓶内,标识清楚避免误 食,远离高温及火源,使用后要拧紧瓶盖,避免其挥发对人体 造成危害。

(三)双氧水

双氧水全称过氧化氢,浓度超过8%即属危险化学品强氧化剂(浓度在8%以下的无需按照危化物品进行管理)。市场上的双氧水大多数是30%-35%浓度的产品,无色透明溶液,性质活泼且容易分解,对皮肤具有腐蚀性。

存储及使用:尽量使用密闭容器,防止日光照射,而且不宜长时间储存。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

(四)液体石蜡

液体石蜡是由石油的精炼液态饱和脂肪烃和环烃的混合物,按纯度被分为粗制石蜡油和精制石蜡油.遇明火、高温、强氧化剂可燃,属易燃物品,中性、化学特性稳定。避免吸入蒸气而引起脂肪性肺炎,防止与皮肤接触。

存储及使用:保持贮藏器密封放入紧密的贮藏器内,

储存在阴凉,干燥的地方。我院的液体石蜡可与酒精等易燃液体同柜存放。

(五)氧气瓶 1.氧气瓶储存

(1)氧气瓶储存时,必须戴好瓶帽,周围10M之内,不准放有易燃、易爆或其它油脂类物品,满瓶和空瓶必须隔开存放,空瓶的氧气需标识清楚。

(2)氧气瓶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必须与易燃物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存放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30℃,夏季须适当遮盖,防止日光曝晒。

(2)氧气瓶不得直接横卧在地,特别是满瓶氧气要立放储存,并设有栏杆用链锁锁好或专用文架加以固定,以防倾倒;倾斜时必须固定,头部朝向一方,并防止滚动,固定摆放整齐。

(4)储存区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2.氧气瓶的使用

(1)在储运钢瓶时应检查:①钢瓶上的漆色及标志与各种单据上的品名是否相符,包装、标志、防震胶圈是否齐备,钢瓶上的钢印是否在有效期内;②安全帽是否完整、拧紧,瓶壁是否有腐蚀、损坏、结疤、凹陷、鼓泡和伤痕等;③耳听钢瓶是否有“嘶嘶”的漏气声。

(2)搬运氧气瓶时要做到小心谨慎,轻搬轻放,禁止用肩扛或横在地上滚动,远距离搬运要戴好瓶帽。

(3)安装氧气表要冲吹开关上的灰尘,低压调节器应处于关闭状态,使用时,先开启髙压开关,后缓慢地开启低压调节器,直至符合要求。

(4)开关瓶嘴时,手和工具要严防沾有油污,装上瓶嘴上的氧气压力表要保持准确灵敏,禁止油污。

(5)冬季发生冻结时,只用蒸汽或热水解冻,禁止用明火或敲击解冻。

(6)不得把氧气瓶中的氧气全部用完,剩余压力不得小于0.5MP。

(六)毒麻精药品

1.科室要建立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科室要建立毒麻药品双人双锁制度和应急预案。 3.科室应该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4.建立毒麻精管理台账,按照专人专柜上锁存贮、配警示标志、每班交接,进行出入库记录管理,出入库登记或交接时,双方需签字确认,字迹要求清晰公正。

5.必须由有麻醉处方权的医生正式处方,方能发药。不得任意发出。

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二日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晚期癌症病人按有关规定执行,超量时必须由处方医生在用量旁签字或盖章方可发出,否则不得发出。

7.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毒、麻、精药品

8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的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9.负责毒、麻、精药品保管的人员调动时,须办清交接手续,方可调离。

10.麻醉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11.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12.使用过的毒麻精药品废物和空安瓿瓶,要清点数量,作好登记,统一交回药剂科,在医院安保办的监管下进行统一销毁,并要求签字备档。

13.科室每月终进行一次盘存和自查,定期检查使用执行情况,如有隐患情况应上报医院安保办。

第七节 第三方监管制度 第八节 安全保卫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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