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奖惩对象:七、八、九年级全体任课教师及学生 三、奖惩办法:
1、每次考试后,学校对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奖励。代两个班或多个的教师,所代班级的学科成绩均在前列。奖励该教师奖金100元。
2、每次考试后,学校对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该学生每人奖金50元。
3、年级学习成绩优秀班级奖,学校核算出班级参考学生总分平均分进行排队设奖如下:七年级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八年级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二名;九年级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一名;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奖金由班主任支配。
4、以上三项奖金由学校支付。 本方案由教导处起草,校委会研究决定,教代会通过,由教导处操作实施,解释权归校委会。 新城初中 20xx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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