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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属地管理办法

2024-05-02 来源:好走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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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属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属地管理意识,落实“一岗双责”,规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环节处于有序受控状态,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共同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直属单位和公司X围内的相关方。 本办法所称属地管理是指以工作管辖X围内的人、机、物、料、法、环作为管理对象,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本办法所指的属地负责人是指属地所属部门 (车间)的一把手,岗位所属区域负责人,承包商施工作业所影响到的所属区域内的直线责任人,直线责任人可以是总经理、主任、班组长、员工。也可能是职能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现场管理人员。

第二章 属地划分

第三条 属地区域划分原则:

(一)属地划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就近”原则,结合现场实际将属地区域划分为公共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 (二)公共办公区域:

1、各部门 (车间)按办公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办公室区域以外划归综合管理部。各管理职能部门对本部门(岗位)、X围内的工作负属地职能管理责任。

2、厂区各主要干道清洁维护及绿化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主要干道路灯维护由铝箔车间负责。主干道车辆交通管理由储运车间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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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进出厂区运输车辆交通管理由属地单位负责。

(三)生活区域:家属楼、宿舍楼、食堂、驾校由综合管理部实行属地管理并负及生活区道路、绿化带清洁维护。

(四)生产区域:由管理辖区生产的属地单位全面负责管理;区域内的配电室、变压器室、全油回收装置由属地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1、系统管网:系统管网的破损、跑冒滴漏及仪表电缆槽架毁损由职能管理单位管理。

2、检修、技改、工程项目作业区:所有在属地单位进行检修、技改、工程项目作业,作业必须经得属地主管的同意,在作业期间需将作业X围以围栏(围绳)、警戒线进行作业隔离,隔离后的作业区由作业单位承担属地责任。一旦作业完毕,经属地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作业者将围栏(围绳)撤走,原作业区的管理权自动移交给属地管理者。 3、 门岗、物检、仓库、油库X围内由生产运行部负责管理。 4、坯料区分切门主通道以南区域、轧制区、换辊区、循环水泵站、空压站、10KV、灌装油库加油系统及配套变压器室、配电室、全油回收系统等X围内及进入其所属X围内相关方由铝箔车间负责。 5、 坯料区分切机机前周围区域、分切区、退火区、机加区、木工房所有设备、机加间内所有设备、及进入其所属X围内相关方由精整车间负责。

6、成品库、包装间、打包区、60吨地磅房、机加间及进入其所属X围内相关方由储运车间负责。

第三章 属地管理的内容

第四条 属地管理主要内容

(一)区域属地单位对区域属地内的一切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负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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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属地内的作业许可证、检维修工作票、进行审批和条件确认。 2、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确认,当作业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及时通知作业方停止作业,人员撤离。

3、对外来人员进行风险告知和现场监督,对危险作业实施全过程监督。对进入属地单位的人员遵守属地内的管理办法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进入属地内的任何人的不安全行为。对属地内的承包商的作业进行管理、监督,要求承包商遵守属地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对承包商进行业绩评价和考核。

4、对属地内设备设施(含电气、仪表等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出现异常等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

5、负责属地的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提高员工素养等。 6、制止属地内的违章行为,有按相关办法进行处罚的权力。

(二)职能部门对X围内工作的管理过程和结果负责。管理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对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考核。 2、对属地单位提出的相关需求及时指导,协调解决。 3、对职能X围内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有考核处罚权。

第四章 属地负责人的责任和权利

第五条属地负责人的责任应包括:

(一)按班组、岗位或个人对属地区域进行细分。

(二)保证员工及属地区域内的工作人员、承包商、来访者的安全。 (三)制定和落实下属员工的培训计划,确保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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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通过工艺危害分析、机械完整性分析、工作安全分析和风险管理,排除危险源,确保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五)通过行为安全管理实现零伤害、零事故、零污染的目标。 (六)对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性能和质量完好。 (七)对承包商员工进入属地前进行培训和安全交底,确保承包商员工了解作业区域内的危害因素和安全办法。组织作业单位共同开展风险识别,制定、落实风险削减措施,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八)审核签署作业许可证和特种作业许可证,确保属地内各种非常规作业符合相应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五章 对进入属地单位的作业人员要求

第六条 进入属地单位的作业人员应做到:

(一)进入属地单位的作业人员(外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参观人员等)进入属地必须接受属地主管的管理,必须得到属地负责人的同意方可实施作业,必须穿戴配备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原材料、施工设备和工具、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二)经属地负责人同意实施的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对从事工作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要及时进行辨识和评价、要制定削减和消除风险的方案及控制措施,经属地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按程序办理作业许可或作业票据,认真落实作业票证和施工方案制定的风险削减措施,严格遵守工作许可或作业票的时效。严格按制定的安全施工作业方案、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进行施工作业,杜绝无票证作业。有权拒绝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无票证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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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四)进入属地单位的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需将作业X围用安全 标识带或其他隔离措施(围墙、围篱)围起来进行空间隔离(消防通道、作业未涉及的区域不应在隔离X围内),需对危险源进行排除、隔离、上锁。在施工作业现场要设有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区域,如坑、井、沟、悬崖或有射线探伤作业等,必须设臵危险标志,夜间要设警示灯。

(五)进入属地单位的作业人员,严禁进入非施工作业区域或场所,严禁擅自动用公用工程系统(包括:水、电、汽、风、氮气等),不得随意破坏、拆迁设备零件或附件,更不能随意碰动仪表、电器的开关和按钮。在施工作业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属地单位管理人员提出,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 (六)在属地作业区内作业,过程管理由作业者负责,需配备足够的现场监护人员,一旦作业完毕,经属地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作业者将围栏(围绳)撤走,原作业区的管理权自动移交给属地管理者。

(七)跨区域作业,必须征得属地负责人的同意,并需在各作业区办理不同的作业许可相关手续。

(八)对属地内承包商的工作安全表现进行评估。 (九) 对属地内的事故、事件及时上报、调查与共享。 (十)鼓励所属员工主动报告事件和工作外伤害。

第七条 属地负责人的权限:

(一)有权对属地内的资源进行调配,但有可能对相关方产生影响的,应提前通知主管部门和相关方,达成共识后进行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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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可以向属地内员工授权代为行使负责人的权利,但最终责任仍由属地负责人承担。

(三)有权根据公司办法或本单位实际制定高于标准的内部办法。 (四)有权要求进入属地的其他员工遵守属地内的管理办法。 (五)有权对进入属地的承包商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要求承包商遵守属地内的各项管理办法。

(六)属地员工有权制止进入属地内任何人的不安全行为。

第六章 属地管理的问责

第八条 属地单位对属地内直接管辖的工作出现问题负属地管理责任;对属地内其它单位的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出现问题负连带责任。

(一)因属地主管对允许进入属地的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告知,致使进入属地人员因非故意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或者人身、生产的危害,属地主管负主要责任。

(二)因属地主管对进入装臵区的人员监管不力,使得外来人员造成设备设施损坏或者造成人身、安全的危害,属地主管负连带责任。

(三)因对属地中劝而不听、阻而不止的人员,必须立即向上一级直线领导反映,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违章者及其所在单位负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属生产运行部。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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