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论危险驾驶罪
摘要:两百多年以前,意大利刑法学者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首倡废除死刑,由此拉开了刑法学界一场旷日持久的大辩论的序幕。200多年的沧海桑田,在人类已经进入21世纪的今天,关于死刑存废的争论依然激烈。笔者无意支持或者反对某一观点,只想基于自己的认识,为死刑制度的改革提供一条可供选择的道路,以期在正义与人道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
关键字:死刑 本质 价值 威慑力 人道 存废 比较 构想
正文
1.解开死刑什么面纱
1.1死刑究竟是什么——死刑的本质
1.2死刑有什么作用——死刑的价值
1.2.1死刑的基本价值取向——正义
1.2.2死刑的修正价值取向——人道
2.纵观死刑的是与非
2.1死刑是否具有威慑力?
2.2死刑的悖论?
2.2.1死刑存废理论的悖论
2.2.2死刑责任主体的悖论
2.2.3死刑结果的悖论
2.2.4死刑在司法实践中的悖论
3.不同学者的观点
3.1死刑保留论者如是说
3.2死刑废除论者这样讲
4.发达国家的解决之道
4.1韩国死刑制度改革的经验总结
4.2韩国经验对中国死刑制度改革的借鉴意义
5.我的看法
5.1限制死刑的构想
5.1.1从死刑条件上限制死刑
5.1.2从犯罪主体上限制死刑
5.1.3从犯罪主体上限制死刑
5.2废除死刑的构想
5.2.1“三步走”总体构想
5.2.2具体制度构想
结语“在一公斤法律里,应有一千克仁爱。”这句话的灵感来自英国法谚“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我不认为法律是冷酷的。法律是严父,教育着每一个曾起恶念的人;法律是慈母,关怀着每一个善良的人。无论是严父还是慈母,他们对于孩子最基本的出发点都是爱。对民众的爱,对社会的爱,对国家的爱;扩大至对人类的爱,对世界的爱;抽象到对权利的爱,对义务的爱。或许现在你并不赞同我的观点,你也可以找出许多理由来反驳甚至批判我的观点,但是我相信,终有一天,你会同意同意这个观点,你会发自内心地说:在法律看似冷酷的世界里,亦到处洋溢着温暖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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