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缺药品的分类
短缺药品是指临床必需、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包括用量不确定、价格低廉、企业不常生产和在本区域经常性供应短缺的药品。
根据短缺药品的供应情况,将其分成三类:一类短缺药品是指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二类短缺药品是指连续3个月及以上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三类短缺药品是指连续1个月及以上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二、短缺药品监测应急预警机制
1、以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为依据,建立我院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系统,实行院科二级预警、分级负责、联动保障的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工作机制。
2、实行短缺药品信息直报制度,医院按属地及时将短缺药品信息填写完整上报监利县卫生计生委药政管理平台。
3、短缺药品信息应包括中标流水号、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短缺原因及短缺时间类别等内容。
4、每月18日前,药剂科对临床各科急需而不能及时供应的短缺药品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不能协调解决的药品短缺问题上报医务科;医院每月给县卫生计生委药政管理平台。
20日前,将实际情况上报
三、短缺药品上报制度 1
、药剂科根据短缺药品的实际情况分析药品短缺原因,
初步形成解决方案报医务科。
2、医院通过协调相关短缺药品的供应公司,通过协商价格和带量采购等方式保障供应,如因原料短缺等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医院及时上报县卫生计生委药政管理平台。 3
、医院应对供应公司及时回款,避免因回款不及时造
成药品短缺的。
4、药剂科应加强短缺药品的储备工作,特殊情况可与其他医院联系借调。
5、临床各科应加强短缺药品的合理应用,确保短缺药品不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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