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实施办法

2023-10-29 来源:好走旅游网


××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

承担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

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实施办法

为保障××县××工程的有序实施,保障广大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发展,政治稳定,根据项目实际,特制定××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实施办法

一、全面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要求完善××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工资保证金缴存办法。

二、落实××项目总承包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对××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及时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

三、加强对××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行为的打击和约束。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工资支付预警监控机制,依法查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对欠薪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加强劳动保障能力建设,从严从重处罚失信用工企业。

四、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活动。要求创建活动要覆盖工程建设全部环节,实行农牧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实行农牧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并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同时,改进××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形式。

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行为,改革××工程建设领域用工方式。

五、强调落实工资支付及监管各方责任。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并落实清偿欠薪责任,落实项目总承包监管责任,落实各××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职责,强化责任追究。

六、××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无故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或者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