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前 言
本办法是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粮
粮谷专业化平台实际编写而成,用于指导中粮粮谷专业化平
台各工厂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本办法为规范性指导文件。
——明确了规定的引用文件;
——明确了本规定涉及的术语和定义; ——明确了危险作业的许可管理要求; ——明确了危险作业的过程管理要求。
目 录
前言 ..................................................... 2
第一章 总则 .............................................. 4
第二章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 ..................................
第三章 危险作业过程管理 ..................................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
第五章 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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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一一 为加强对危险作业的控制与管理,规范危险作业
管理过程,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一一 本办法适用于及所属基层企业(以下简称工厂)
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称危险作业是指因临时性变更而实施、作业过
程中具有较大危险性、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
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
(一)动火作业;
(二)高处作业;
(三)受限空间作业;
(四)盲板抽堵作业;
(五)吊装作业;
(六)临时用电作业;
(七)设备检修作业;
(八)动土作业;
(九)断路作业;
(十)熏蒸作业;
(十一)加放氨作业;
(十二)进出仓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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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 对危险作业实行许可制度,遵循“谁签字、谁负
责”原则,作业过程相关人员应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一一一 各工厂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危险作业活动,消除
或减轻危险作业风险。各工厂实施危险作业应具备法规标准
和集团、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
得开展危险作业。
一一一 对危险作业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事故可能性、潜
在后果、作业环境和作业内容等因素,将危险作业分为高度
危险作业、较大危险作业和一般危险作业(表 1)。
表 1 危险作业等级与风险对照表
作业等级 风险特征描述及示例 (1)固有风险很高的作业,如特级动火; (2)多种危险作业同时进行且其中 1 项为较大危险作业, 如可燃环境下受限空间内动火; (3)极端天气下室外较大危险作业,如暴雨天气高处作业; (4)特定时段较大危险作业,如夜间二级吊装作业; (5)其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较大危险作业等。 (1)固有风险较高的作业,如一级动火; (2)多种一般危险作业同时进行,如筒仓内高处清扫作业; 高度危险作业 较大危险作业 (3)极端天气下室外一般危险作业,如暴雨天气室外动土 作业; (4)特定时段一般危险作业,如夜间二级动火作业; (5)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一般危险作业等。 一般危险作业 风险较小、可能造成人员受伤的作业 一一一 各工厂应按照本办法及集团发布的危险作业标
准,制定本单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标准,细化危险作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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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明确危险作业管理职责。
第二章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
一一一 各工厂应按照危险作业等级实施许可管理。作业
现场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在作业前进行作业安全分析,向
作业所在部门提交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等申请材料。
一一一 高度危险作业应制定危险作业专项方案。专项方
案内容应包括:
(一)本次危险作业类型和等级;
(二)作业风险分析、作业影响范围和警戒区域;
(三)参与单位和部门职责,与周边场所和单位的作业协
调、沟通方式与内容;
(四)作业人员数量、职责分工、资质和能力要求;
(五)安全操作步骤与注意事项;
(六)作业过程中监测、检测和监护措施;
(七)其他与安全相关的措施。
一一一 较大及以上危险作业实施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
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内容应至少包括:
(一)事故特性和征兆分析;
(二)应急职责分工;
(三)现场处置流程;
(四)主要救援技术与注意事项;
(五)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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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急联系方式。
作业现场负责人应通过培训和演练等方式提高作业人
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并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要求配备数量充足、
性能合格的应急物资装备。
一一一 单一作业涉及多项危险作业时,应综合作业固有
风险、作业人数和作业时间等因素,原则上以风险最高的危
险作业为主办理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其他危险作业相关要
求纳入到主要危险作业中。
一一一一
管理(表 2)。
危险作业按照作业风险等级实行分级审批和
表 2 危险作业分级审批权限
等级 人员 申请人 审查人 高度危险作业 较大危险作业 一般危险作业 作业现场负责人 作业所在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人 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 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 - - 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 一一一一
危险作业许可应经现场确认达到安全作业条
件后,方可批准生效,其中:
(一)高度危险作业由工厂分管安全负责人组织作业所
在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现场确认;
(二)较大危险作业由作业所在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负
责人联合进行现场确认;
(三)一般危险作业由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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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一
夜班和节假日等特殊时段以及暴雨等极端天
气条件下,原则上禁止安排危险作业。事故应急和紧急抢修 等情况下确需作业的,作业许可审批和应急处置应按照上一
风险等级的危险作业实施管理。
一一一一
作业审批人应结合作业现场环境、作业方案
和作业人员等因素进行评估,有以下情形的,不得许可危险 作业:
(一)存在替代作业方案,无需进行危险作业;
(二)作业人员和监护人未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或者身体
条件达不到作业要求;
(三)作业方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全
或错误,或者设备设施缺陷;
(四)天气和环境条件不符合作业标准;
(五)其他严重威胁作业安全的情形。
确需作业时,应整改合格满足基本安全条件后方可开展
作业。
一一一一
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应按时、定点、定人和定
内容使用。如发生作业方案、作业人员和作业环境等变更, 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危险作业严禁超期、转让、涂改、异地
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使用。超过期限应重新办理。
一一一一
较大及以上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应至少保存
一年。一般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应至少保存半年。
一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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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厂应按照中粮粮谷相关方安全管理要求,
将危险作业制度标准告知相关方。相关方作业活动涉及危险
作业的,应向工厂申请危险作业安全许可。
第三章 危险作业过程管理
一一一一
危险作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危险作业人员、
监护人、审核人和审批人均应参加所在企业或上级单位组织 的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
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取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
人员上岗证书。
一一一一
危险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制定作业监
护人,并组织作业人员和监护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 容应包括:
(一)作业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
(二)作业主要安全风险与控制措施;
(三)安全作业步骤与注意事项;
(四)作业监护和监测要求;
(五)可能应急情形与处置程序;
(六)与周边单位联络和沟通方式等。
相关方进行危险作业时,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与相关
方作业现场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一一
较大及以上危险作业实施前,作业现场负责
人应划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立危险作业公告牌,设置警戒和 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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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牌:内容应至少包括作业时间、内容、潜在危害、
影响范围、事故征兆、紧急处置措施和紧急联系方式。涉及
危险化学品的,应标明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与防范措施。
(二)警戒设施:根据作业环境和内容,设置警戒线、警示
灯、警报器、隔离栏杆等警戒设施。
(三)警示标识:根据危险作业内容、危害特性和危害部
位设置明显的禁止、作业提示、防护和逃生等警示标识。警
示标识内容和样式应符合法规标准要求。
一般危险作业根据实际需要参照执行。
一一一一一 实施加放氨作业、特级动火作业和熏蒸作业
等可能对周边造成较大影响的高度危险作业时,工厂应通知
有关应急救援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一一一一一 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在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资质
及健康状况、设备设施、作业许可证、相关方案和安全防护
措施等实施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作业。
一一一一一 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
品。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数量应满足国家法规标准要求及
现场需要。
一一一一一 危险作业监护人应坚守作业现场,直至作业
完成并通过验收,监护人不得同时从事其他作业。监护内容
应包括:
(一)作业人员动态和作业进展;
(二)作业环境和周边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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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业人员违章行为;
(四)作业安全措施失效或安全作业条件变化时发出预
警;
(五)发生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及时报告并协助作业现
场负责人组织应急;
(六)参与作业完成后现场清理和验收;
(七)其他事项。
一一一一一 对有限空间、动火和熏蒸等存在易燃易爆或
有毒有害危险的作业,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安排专人负责环境
和气象监测,根据作业危害因素对气体和温度等环境指标实
施检测,发现检测超限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
故。
一一一一一 作业中涉及电气开闭、设备开闭和狭窄孔洞
进出等,应在开关、孔洞口和阀门等处悬挂提示牌,并对电
气及设备开关、闸门和阀门等实施上锁,作业通过验收后方
可摘牌去锁。
一一一一一 危险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实施时,作业前作
业所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和沟通,召集作业各方互相
交底,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作业期间各方安全管理责任,
及时掌握交叉作业动态,并根据作业变化及时调整作业方案。
发生紧急情况时,由联络人向相关各方通报。
一一一一一 相关方现场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程序按本单位
实施的危险作业同等管理。作业前,工厂应将相关制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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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告知相关方,要求相关方按照规定向发包单位办理危险
作业安全许可,组织对相关方安全技术交底,安排专人协调
和监护相关方现场作业。
一一一一一 发生以下情形,员工有权拒绝或停止危险作
业:
(一)无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无作业方案或未经审批,
许可证过期或失效;
(二)现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未进行检测或达不到安全
作业条件;
(三)自身或其他员工不具备危险作业所需的能力和身
体条件;
(四)未按照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及作业方案要求实施
作业;
(五)劳动防护用品达不到防护要求;
(六)作业监护人未到场;
(七)已经出现明显的事故征兆,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
(八)其他严重影响作业安全的情形。
重大危险源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中涉及的危险作
业出现以上情形时,周边无关人员有权要求停止危险作业,
并停止自身作业,撤离现场。
一一一一
因事故抢险等紧急情况不能履行危险作业审
批手续时,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向工厂主要负责人或分管 安全负责人请示并得到许可后,方可简化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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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
情况允许后,应立即补办审批手续。
一一一一一 作业现场负责人应按照许可时间和地点组织
实施作业,非许可时间不得从事危险作业。作业现场负责人
对非许可时间擅自作业负全部责任。
一一一一一 在作业许可证有效期内停止作业、人员离场
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安排在现场设置警示、提示标志,指
定专人负责现场看守,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对电气
设备和洞口等实施挂牌上锁。
一一一一一 作业完成后,作业验收人应组织对现场进行
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关闭。验收不合格的,应组织整
改,直至消除现场安全隐患,方可关闭。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一一一一一 各工厂应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将危险作业作
为巡查重要内容并留存记录。一般危险作业可根据实际组织
巡查。巡查内容应包括:
(一)作业许可证是否处于有效期内;
(二)实际作业内容与作业方案、作业许可证是否相符;
(三)作业监护人是否在场;
(四)作业现场是否存在明显重大安全隐患;
(五)其他影响安全的事项。
一一一一一 各工厂应定期掌握危险作业动态,并开展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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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巡检内容应包括:
(一)实际作业内容与作业方案、作业许可证是否相符;
(二)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作业资质和能力,是否接受
安全技术交底;
(三)作业监护、检测是否按规定执行,检测、通风和报
警仪器设备是否完好,记录是否合理;
(四)作业现场应急装备、劳动保护用品是否配备齐全并
按规定使用;
(五)作业现场环境是否发生变化;
(六)其他安全作业条件。
一一一一一 各工厂应对高度危险作业方案、作业许可证
和应急处置方案实施复核,必要时组织现场监督。中粮粮谷
对工厂危险作业进行检查,对危险作业标准执行情况和作业
过程规范性实施监督。
第五章 附则
一一一一一 术语定义
作业现场负责人:直接从事作业的班组、车间或施工单
位现场负责人,包括班组长、车间主任、承包商和供应商现
场作业负责人。
作业所在部门:各工厂内实施危险作业的场所所属单位,
如生产车间和仓储部门等。
一一一一一 本办法由中粮粮谷生产与质量安全部负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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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一一一一一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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