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万宁仁信发展有限公司:
贵公司C13、C14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已经完成,根据双方招标代理协议书,贵公司应付我公司代理服务费伍万元整(¥50000.00元)。
开户名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海口市海秀支行
账号:2201021009200098682
谢谢!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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