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第三章 当代中国地方政府体系的结构

2023-04-20 来源:好走旅游网


地方政府学

第三章 当代中国地方政府体系的结构

第一节 层级结构的演变与现状

第二节 层级结构发展面临的问题

第三节 功能结构的现状

第四节 功能结构发展面临的问题

第一节 层级结构的演变与现状

一、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层级结构的变化

1949---1952

大区—省—(专区)—县—乡

1953---1954

(大区)—省—(专区)—县—乡

1955---1966

省、自治区—自治州、(专区)—县、市— 乡镇

1967---1978

省、自治区—地区、自治州—县、自治县—人民公社

1979---

省、自治 区—自治州、地级市、(地区)—县、自治县—乡、镇

二、层级结构的现状

一级制:特区制度

二级制:上海市—黄浦区

三级制:北京市—大兴县—乡镇

准四级制:贵州省—同仁地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镇

四级制: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乡镇

准五级制:新疆—伊利哈萨克自治州—伊利地区—县—乡

第二节 层级结构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省、直辖市等最高层地方政府的设置

数量

构成

有关增设直辖市的讨论

增设直辖市的重要背景

世界区域政治发展由控制“基本经济区”逐步转向控制“城市经济区”。

我国宏观经济调控模式主要有中央——省以及中央——经济区以及中央——中心城市三种,而中央——中心城市的调控模式逐渐占据主导。

增设直辖市的一般原则

1,城市有适当人口和经济规模。

2,地理区位与交通条件较好。

3,尽量在双中心省区设立直辖市。

二、省县间的层级设置

市管县体制

江苏县制

(一)市辖县的由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我国目前的地方行政体制为省、县、乡三级,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1982年,中央下发51号文件,提出要全面改革地区体制,推行一种新的“市管县(市)”

198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试行地、市合并”。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99]2号文件发出的《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指出:“要调整地区建制,减少行政层次,避免重复设置。与地级市并存一地的地区,实行地市合并;与县级市并存一地的地区、所在市(县)达到设立地级市标准的,撤销地区建制,设立地级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其余地区建制也要逐步撤销,原地区所辖县改由附近地级市领导或由省直辖,县级市由省委托地级市代管。”

制度设计者当时的原意就是试图通过这种行政区划的调整,打破原有的条块分割局面,改善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逐步形成统一的城乡市场。同时利用市区的经济活力去影响和带动周边农村,进而推进农村城市化的进程。

——江苏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范朝礼

(二)存在问题

城乡悖论

财政悖论

效率悖论

城市虚化

(三)江苏的行政区划

江苏省现设13个省辖市。

市辖区的变化,1982年20个—1997年46个—2002年54个;

县的变化:1976年68个—1997年63个—2003年52个(其中27个县级市,25个县)。

(四)市管县体制在江苏

苏南

苏北

(五)省直管县与强县扩权

省政府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

苏政发〔2007〕2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了适应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需要,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

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强化县级政府责任,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有利于减少管理层次,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增强省级财政调节能力,加快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定,确保这项改革顺利实施。现将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

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加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实力。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优先将农业大县纳入改革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发挥好大中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积极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

三、城市地区政府层级设置

市——市辖区---街道

市辖区的设置

街道(办)的政府设置问题

四、乡级政府的演变与重置

秦汉时期—东汉末年—隋朝—晚清—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1958年之前)—1958至1983年—1983至今—

第三节 功能结构的现状

中国地方功能结构的四种类型:

一般地域型

民族区域型

城镇区域型

其它特殊型

一、一般地域型地方政府

(一)省

1,主要特征

规模庞大:地域、人口

历史悠久、超稳定

政治性强

欲求天下之治安,必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亡邪心

西汉 贾宜:《治安策》

2,主要职权

执行权

制令权

管理权

保护权

监督权

(二)县

1,主要特征

历史悠久、超稳定

数量趋于减少

差异悬殊 (地域、人口、经济)

2,主要职能

县人民政府的职权,除了不能制定行政规章外,与省人民政府的职权基本相同。

(三)乡

1,主要特征:

设置不稳定

差异巨大

基层政府单位

2,主要职权

二、民族区域型地方政府

•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 民族乡、民族镇、民族区

(一) 自治的民族型地方政府

1.自治区

名 称 面 积(万平方公里) 成立日期

内蒙古自治区 110 人 口 (万人) 2326

1947.5.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60 1718 1955.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 23.0 4633 1658.3.15

宁夏回族自治区 6.6 1958.10.25

西藏自治区 120 1965.9.9

2,自治州(30)

3,自治县(117)

(二)非自治的民族区域型地方政府

民族乡

民族镇

民族区

530 248

三、城镇区域型地方政府

市辖区

(一)市

特点:

第一,从隶属关系看: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

第二,从市的辖域构成看:切块设置的城乡分治的市、整县改设的城乡合治的市。

第三,绝大多数地级市都辖县、设区。

第四,县级市不仅城区面积小,非农业人口少,而且彼此间差异也很 大。

第五,市与城市很难等同。

(二)市辖区

市辖区在行政管理上的城区与郊区的区别

如,南京市浦口区珠江镇

(三)镇

1,一般条件(民政部1984)

凡县级国家机关所在地,均应设置镇。(2)总人口二万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三千的,可以建成镇;总人口二万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总 人口10%以上的,也可以建成镇。(3)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工矿区 、小港口、风景旅游区、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不足二千如确有必要,也可设置镇。

2,存在问题

第一, 出于推行全乡改镇、区镇合一等作法,相当数量的镇非农业人口数很少。

第二, 第二,镇在体制上呈现不规范的现象。

四、其他特殊地方政府

特区2个:贵州万山特区 、六枝城区

林区1个:神农架林区

特别行政区2个 :香港、澳门

第四节 功能结构发展面临的问题

讨论: 县改市的利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