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收发文管理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公司各部门之间文件收发流程,使部门之间权责明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收文登记、流转、处理
1、行政部指定收发人员对全公司来文实行收文管理,凡上传下达的公文,统一由收发人员清点分类后,例行文件流转程序流转程序。 2、所有发至我司的文件资料(包括传真件),由行政部负责统一签收、登记,送相关领导阅示或送有关部门办理。
3、对于有存档价值的收文,行政部进行分类登记存档,无存档价值的定期做销毁,并填写《文件销毁登记台帐》。
第二、发文登记、处理
1、公文起草、修改、审核签批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清晰工整。
2、按照精减文件的要求,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一般业务联系均以部门负责人的名义发便函,公司内部以电子形式,群共享等文件形式通知。
3、对于会议纪要上领导的重要决策,需要对外发函的以正规发函格式行文,要求内容严谨,按照会议纪要公文起草、修改、审核、发送。 4、除上级要求或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超级行文。 5、收发的文件均需填写《收发文登记台帐》,收发人员应仔细审核收发文单位和份数,防止漏发、错发。
第三、文件执行
1、各部门要对下发公文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行政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