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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教育视野下的班级管理策略

2024-06-02 来源:好走旅游网


公民教育视野下的班级管理策略

——班级公民意识培养的制度保障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也就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它围绕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等。它强调的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

班级作为培养公民意识的摇篮,这就给新时代的班主任们提出了这样一个课题:如何从班级管理的制度方面给予保障。

管理班级是班主任的职责。班主任履行职责的方式有两种: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所谓“直接管理”,是指班主任抛开班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班委会”),直接管理班级事务,或向班委会下达关于班级管理的决策、指令,由班委会负责具体执行。所谓“间接管理”,是指班主任负责班委会的建设,班级管理包括做出决策、制订办法、执行落实、信息反馈、评价完善等都由班委会独立负责,对班委会的决策,班主任有否决权,但必须向班委会做出合理解释,努力求得班委会多数成员的理解和支持。

“直接管理”是无法成为班级公民意识培养的摇篮的。因为“直接管理”能否取得成效取决于两个条件,即班主任个人综合素质和其在班级成员中享有的个人声望的高低。个人综合素质低的班主任,难以获得班级成员的心理认同;个人综合素质高的班主任,要赢得班级多数成员的心理认同,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在管理班级的过程中,班主任常常难以排除源于自身的一些因素的干扰,如个人的好恶、偏见和情绪等,这使班主任对班级的管理难以始终地、一贯地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在现实中,个人综合素质好且个人声望高的班主任是少数,多数难以企及。因此,“直接管理”常常趋于低效或无效,甚至产生一些负效应,如班级成员对“直接管理”的冷漠、不合作甚至抵制。从教育学的角度看,“直接管理”是反教育的。由于班主任垄断了班级的决策权,班委会成员只知道做什么而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仅仅是执行班主任决策的工具,其余的班级成员则处于被动响应的地位,或成为 “看客”,他们被剥夺了通过参与班级管理实践而获得教育经验的机会。这样的班级,是“威权社会”在学校教育中的缩影,不是造就“公民意识”的摇篮,这种班级所造就出来的只能是按照别人的安排和意志来生活的“顺民”,而不是通过自主的行为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懂得珍惜权利和能承担义务的“公民”。

“间接管理”就能成为班级公民意识培养的制度保障。但“间接管理”能否取得成效,主要取决于班委会成员及其工作能否获得班级成员的认同和支持,这涉及到班委会的组建方式。班委会的组建方式有两种,班主任直接任命和班级成员直接选举。

通过直接任命这种方式,那些群众基础好的班级成员虽然也有可能在选进班委会,但是从公民社会的角度看,这样组建起来的班委会,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存在两大无法克服的缺陷。其一,缺失合理性基础。班委会由班主任直接任命,其实质是一个人根据自己的判断,指定另外几个人去管理班级里的其他人。其内在的逻辑假设是,班级成员不具备管理班级的能力,必须由另外的人来代替他们进行管理,这个逻辑假设在理论上是难以成立的。因为时时刻刻生活于班级之中的是学生而不是班主任,班级生活中发生的事情,不论大小,学生都是直接的当事人或见证人,而且不同的学生对这些事情的感受也不可能完全一样,班主任对这些事情的了解,往往是滞后的、间接的。因此,从理论上讲,对于班级管理,学生应该拥有比班主任更大的话语权,每一位学生都享有同等的发言权,不宜由少数学生作代表。此外班委会由班主任直接任命,事实上是把班级管理的权力大部分留给了班主任,而不是留给应该享有这种权力的学生,而剩余的部分权力,也落入了代表多数学生的少数学生手中。这样

产生的班委会,缺失合理性基础。其二,这样产生的班委会只需对班主任负责,不需对班级成员负责。班委会的权力来源于班主任,因此班委会成员能否继续掌握这种权力,关键在于班主任是否对其工作感到满意,至于班级成员的满意度,虽然也有可能是班委会想努力争取的,但却不是保持权力的必要条件。当班级管理取向在班主任和班级成员之间难以做到两全时,班委会便陷入了两面为难的尴尬境地,一方面班主任满意而班级成员不满意,班委会成员虽然可以继续掌握权力,但管理工作难以取得班级成员的支持;另一方面为了使班级成员满意,班委会改变自己的管理方向,班级成员支持了,但班主任却不满意了,班委会便处于危机之中了。由于班委会缺乏合理性基础,难以调和和满足各方愿望,班委会的管理工作难以顺利、有效地进行,不作为或为避免指责而退出班委会,是班委会成员不得已的选择。这样,班级管理实际上便处于瘫痪状态。

由班级全体成员直接选举而组建起来的班委会,其管理班级的权力是班级成员授予的,具有牢固的合理性基础。这样产生的班委会,只要在班级管理过程中遵循大多数班级成员的意愿,维护班级成员的共同利益,便不难赢得班级成员的支持。这种支持本身以及工作上取得的成效会给班委会成员带来成就感和荣誉感,这将成为班委会继续搞好班级管理服务的强大而可持续的内在动力。违背大多数班级成员的意愿和利益,一意孤行,对于班委会成员来说,将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情。他们这样做,不仅难以取得别人的支持,注定要失败,而且还有可能在班委会定期换届选举中被班级成员所抛弃。这样的工作换来的不是成就感和荣誉感,而是失败感和耻辱感。在班委会的直接选择中,班主任扮演的是“主持人”的角色,需要做的具体事情包括:动员尽可能多的班级成员参加选举,组织班级成员讨论和制定选举程序和规则,组织自愿参加班委会管理工作的班级成员公开发表演讲,组织班级成员投票和当场公开计票并宣布选举结果。“暗箱操作”、“长官意志”、操纵班级舆论以影响选举结果等是班委会直接选举之大忌。因为这些做法从根本上破坏了选举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为班委会以后的工作埋下了隐患。

所以,班主任在管理班级,尤其是选举班委时应尽可能地“放权于民”,有的放矢,为班级公民意识的培养给予制度保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民主选举制

即通过学生提名和投票选举产生。民主选举制往往适用于二~五年级。这一年龄阶段的学生心理上具有较多的从众心理,并且已经对自己心目中的班委有了期许。班集体也已经趋向于稳定与成熟。在这样的状态下,由这种方式产生的班干部众望所归,与直接任命相比,往往具有较高的威信,与大多数学生的关系比较融洽。能很好地培养班级公民民主意识。

2.自由竞争制

即在自由平等的气氛中,每一个学生都可以参与班干部的竞争。这样能充分调动学生“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有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而且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的培养。这种形式往往和民主选举等相结合。即首先竞选候选人,然后再通过民主选举,在若干名候选人中选出班委。这种方式能很好地体现班委管理的公平、公正性。选举出来的班委能够为班级负责,班级同学也能负责任地选举班级干部。但自由竞争制所需要的时间、精力比前两者要多得多。通过此作为班主任往往能挖掘到那些平时不“鲜为人知”的人才。对班级工作的促进具有积极作用。

3.轮换制

即根据一定的规则,班级干部轮流担任。一般与民主选举或自由竞争等形式结合起来选出班级干部,以后定期改选,原班委进行部分更换。小学五年是跨度较大的年龄阶段,每一个年龄阶段都呈现出不一样的心理特点,和人际关系。针对这一现状,作为班主任,不能一成不变地让一小部分人至始至终地管理着班级。久而久之,会让其他孩子理所当然地认为班级工作与自己是没有关系的。导致慢慢地脱离班级,产生厌恶班级,对班主任和班委干部产

生极度不满的心理情绪,失去作为班级公民的责任感和公德感,这个现象在小学高段尤为明显。因为经过若干年的相处,孩子心中也有了一把自己的天平,能用自己的思维去看待思考身边的事情。作为班主任必须想方设法构建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为学生设置多种岗位,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上岗“施政”,有服务同学、锻炼自己、表现自己、提高自己的机会。同时使班级全体学生都能充分感受到作为班级公民的使命感。使用“轮换”的班委管理模式,使每个学生得到不同程度的锻炼和发展。但在几轮班委中“退居二线”的学生,在实践中积累了不少丰富的经验,对于班级管理是一笔巨大的财富。班主任不应完全使这批学生“退隐”下去,而要做好“人才”的二次开发和利用。班委中可设立班委工作小顾问、班主任助理等职务。因为有些新干部性格内向,开展工作起来难免会力度不够。有了这些有经验的“人才”的辅助对新干部的提高和班级的发展产生了新的意义。

总之,班级要成为培养公民意识的摇篮,班主任必须对班级民主制度进行保障,让每个学生先成为班级中的小公民,为班级负责,将来能成为社会中的优秀公民,为整个社会主义社会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李森 《现代教学论纲要》人民教育出版社 吴康宁《教育社会学》人民教育出版社

金慧慧 《构建岗位责任制,倡导人性化管理》 《班主任之友》2006.1 魏书生 《班及自动化管理》 《班主任学习材料》2004.2 蒋友珍 《班主任工作的点滴体会》 《中国青年报》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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