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1 给排水与采暖通风安全检查表
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事实记录 结论 1. 寒冷和严寒地区的循环给水系统应采取防GB50072 第8.1.11条 冻措施。 GB50072 2. 空气冷却器冲霜配水装置前的自由水头不第8。1。15 应小于5m。 条 给 排 水 GB50072 3. 冲霜给水管应设坡度,坡向空气冷却器或泄第8。1。16 空装置并采取防结露措施。 条 4. 冲霜排水管道的坡度和充满度应符合GB50072 GB50015的规定。管道明露部分应采取保温和 第8。2.2条 防止结露措施. 5. 冲霜排水管道出水口应设置水封。寒冷地区 GB50072 第8.2.4条 的水封应采取防冻措施。 采 暖 通 风
表5-2 制冷系统安全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依据 事实记录 1. 氨压缩机房室内的采暖温度宜采取16℃。氨压缩机房内严禁明火采暖。 2. 氨压缩机房内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换气次数不应小于8次/h。排风机应选用防爆型。 GB50072 第9。0。1 条 GB50072 第9.0.2条 结论 1. 设备布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安全规程以及GB50072 操作方便的要求,并需要有适当的空间,以 6。3。22-1 便设备部件的拆卸和检修。 氨压缩机和辅助设备 2. 机器间内主要操作通道的宽度应为1。5~2。5m,压缩机突出部分到其他设备或分配GB50072 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两台压缩机突 6。3.22—2 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并能有抽出曲轴的可能.非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0.8m。 3. 设备间内的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m,非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8m. 安全保护及自动控制 1. 氨压缩机安全保护装置应由氨压缩机制造厂成套配置。 2. 氨压缩机应设排气压力过高、吸气压力过低、油压差不足和电动机负荷超载,螺杆式压缩机应增设精滤油器前后压差过大等停机保护装置; GB50072 6。3.22-3 GB50072 6.4。1 GB50072 6.4.1-1 项目 检查内容 3. 吸气、排气、润滑油系统和曲轴箱应设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 4. 排气管出口处应设止逆阀,螺杆式压缩机吸气管处应增设逆止阀; 5. 出水管应设断水停机保护装置; 6. 吸、排气口及润滑油系统应设温度计及排气温度过高停机保护装置,螺杆式压缩机应增设油温过高停机保护装置; 7. 排气侧和吸气侧之间应有安全阀;应设事故紧急停机按钮. 8. 氨泵应设断液自动停泵装置,排液管上应设止逆阀,排液总管上应设旁通泄压阀,排液管应设压力表。 9. 所有设备、容器、加氨站集管及有管道与冷却设备相连的氨分配站集管上和不凝性气体分离器的回气管上,均应设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 10. 氨压力表和真空压力表应采用氨专用的,其精度要求高压侧不应低于1。5级,低压侧不应低于2。5级,并宜带饱和温度刻度,其量程不得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不得大于工作压力的3倍。距观察地面2m时,其直径不宜小于100mm,距观察地面2~3m时,其直径不易小于160mm。压力表的安装高度距观察地面不应超过3m。 11. 低压循环贮液器、氨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应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及正常液位自控装置。低压贮液器应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 12. 贮液器、中间冷却器、氨液分离器、低压循环贮液器、排液桶、集油器等均应设氨用液位指示器或防霜液位计(0℃以下的容器用防霜液位计),其设计压力不应低于2.5MPa(表压).玻璃板(管)液位指示器两端连接件应有自动关闭装置,采用玻璃管应有防护设施。 13. 各种压力容器(设备)应按产品标准要求设安全阀。 依据 GB50072 6.4.1—2 GB50072 6。4.1—3 GB50072 6.4.1-4 GB50072 6.4.1-5 GB50072 6.4.1-6、7 GB50072 6.4。3 事实记录 结论 GB50072 6。4。4 GB50072 6.4.5 GB50072 6.4。6 GB50072 6.4.7 GB50072 6。4.8 GB50072 6.4.9 14. 安全阀应设置泄压管,泄压管出口应高于周围50m内最高建筑物的屋脊5m。防止雷击、防止雨水、杂物进入泄压管。 项目 检查内容 1. 每台氨压缩机或氨泵的电动机均应装设电流表。同一台空气冷却器(冷风机)的数台电动机可共用一块电流表,共用一组控制电器及短路保护电器,但每台电动机应单独设置过载保护。 2. 每台氨压缩机应在机组控制台上装设紧急停车按钮。 依据 GB50072 7。2。3 事实记录 结论 GB50072 7。2.4 电气 3. 氨压缩机房的事故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电动机,当制冷系统发生意外事故而被切断供GB50072 电电源时,应能保证事故排风机的可靠供电。7.2.5 事故排风机的控制按钮箱应在氨压缩机房门外侧的墙内暗装. 4. 氨压缩机房应选用防爆类型的荧光灯具,在设备间操作平台部分也可选用防爆类型的白炽灯具。照明线路宜采用截面不小于1。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穿钢管明敷. 5. 氨压缩机房宜设置应急照明,可选用自带蓄电池组的防爆类型的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min。 GB50072 7。2.7 GB50072 7。2。8 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机械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防护 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1. 凡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应按GB2894的安全规定设置安全标志,或在建(构)筑物及设色及 备上按GB2893规定涂安全色。 安全标志 2. 生产场所、作业点的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明显醒目的标志。
GB5083 6。1.6 GB12801 6.7.1 GB12801 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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