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调查目的
我县的饮用水源地建设于上世纪60年代,主要工程包括进水口工程、洛惠渠以及李村水库,成为我县唯一的饮用水源地,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随着全县人口的不断增加,社会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在饮用水源地工程建设和管理上已经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工程设施严重老化,工程供水功能受到严重威胁;二是水源保护区管理上存在弊端,水土保持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职责不明确;三是水源保护区内污染现状底子不清,特 别是农业方面的污染缺少准确科学数据;四是缺少备用水源。
为了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把切实保护好饮
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的精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认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旨在进一步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和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相关技术方法、法律法规,解决目前危害饮用水安全的重大问题,切实推动我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并为后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各项工作奠定基础。在商洛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和直接领导下,特开展洛南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调查。 1.2 调查范围
此次调查比较广泛,力求涵盖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的各个区域、流域,以及各种污染源,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居民生活污染等。具体包括洛南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域,水源地沿线城镇、村庄、厂矿等,调查内容以2005年为基准年,包括近期(2010年)、远期(202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水源地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水源涵养工程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进展情况和远期规划。
1.3 调查工作量概述
洛南县饮用水源地环境现状调查涉及内容多,调查范围广,牵扯水土保持、林业、农业、畜牧、城乡建设、卫生、洛塬镇、保安镇、永丰镇、城关镇等部门职责,需要各部门紧密协作、密切配合。这次调查由洛南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从2006年8月开始,历时2个月,对各调查对象逐一调查,核实填报。需要说明的是,此次调查中地表水水质调查将以2005年以及近年来基础数据收集为主,辅之以必要的现场监测。 2 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概况 2.1 自然环境概况 2.1.1 地理位置
洛南县位于秦岭东段南麓,南洛河上游。介于东经109。44'10″—110。40'06″,北纬33。52'00″—34。25'58″之间,东西长约85公里,南北宽约64公里,总面积2791.3平方公里,占商洛市总面积的14.3%,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平均海拔1200米,是一个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土石山区。 2.1.2 自然环境概况 2.1.2.1地质地貌
洛南县地貌结构复杂,是以中低山为主的土石山区。秦、蟒二岭横贯南北,山川谷岭纵横其间,南洛河由西北向东南横贯全境,北部秦岭自主脊草链岭由西向东延伸,依次排列着荞麦山、九架山、五龙山、玉皇岭等山系。南部蟒岭西起本县与蓝田交界的龙凤山,向东南延伸,成为本县与商州、丹凤的界岭,是洛河与丹江的分水岭。秦、蟒二岭的分支山系书堂山、王乔山、大圣山等以指状伸入境内,河谷、川塬相间排列在各山系中间,形成洛南盆地。依据地势高低变化、形态差异、地表岩性组成,将本县地貌划分为三个类型区:
河谷川塬区:集中分布在洛河及其主要支流两岸和其近临地带,海拔在1100米以下,面积约551.4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9.8%,坡塬低缓,沟梁相间,河谷开阔,农田面积大,分布集中,是本县的主要产粮区;
浅山丘陵区:是河谷川塬向中山地貌的过度地带,海拔在1200米以下,面积约681.3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24.4%。由于地质构造复杂,形成沟壑纵横、连绵起伏的丘陵地貌,坡缓土多,是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区域; 秦蟒中山区:分布于秦、蟒二岭一带,海拔在1200米以上,面积约1558.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55.8%,山大沟深坡陡,土壤多为棕壤土,森林覆盖率较高,水土流失轻微,是本县水源涵养地区和用材林基地。 2.1.2.2气候特征
洛南县地处亚热带北部边缘,属暖温带山地气候,四季分明,雨量适中,气候温和,光照条件好,昼夜温差大,年平均气温11.1℃,最热月为7月,月均气温23.1℃,最冷月为1月,月均气温-1.9℃,极端最高温度37.1℃,最低温度-18℃,年均日照2045小时,年均无霜期195天,年均降水量764.11mm,年均蒸发量1033.4mm,年均风速1.5~2.3米,主导风向为西风,西南风次之,常有旱涝霜雹等自然灾害发生。由于海拔高度不同,谷岭交织,使全县气候差异明显,形成中温、低热、寒冷三个气候区。 2.1.2.3地下水 2.1.2.4河流
本县分属黄河、长江两大流域,黄河流域占全县总面积的96.5%,长江流域占全县总面积的3.5%,流域面积在3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231条,1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75条,50平方公里以上的19条,100平方公里以上的15条,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1条,全县河流均为降水补给型。
洛河:又称南洛河,是黄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我县境内洛塬镇的龙潭泉,由西向东横贯全境,从兰草河口进入河南省,境内流程129.8公里,流域面积2693平方公里,平均径流量8.19亿立方米,平均比降7.04‰;
石门河:属洛河一级支流,发源于我县境内秦岭脚下黄龙铺,流程43.9公里,流域面积353平方公里,平均径流量1.06亿立方米;
石坡河:属洛河一级支流,发源于秦岭脚下驾鹿乡,有周湾河、三元河、驾鹿河、巡检河等汇入,流程56.2公里,流域面积662平方公里,平均径流量1.84亿立方米;
桑坪河:属洛河一级支流,发源于秦岭脚下寺耳镇,有庄子河、伍仙河等汇入,流程35.1公里,流域面积183平方公里,平均径流量0.5亿立方米; 西峪河:属洛河一级支流,发源于秦岭脚下陈耳镇,有陈耳河、西沙沟河、麦岔沟河汇入,流程41公里,流域面积161平方公里,平均径流量0.44亿立方米;
中沙河:属洛河一级支流,发源于景村镇蟒岭脚下沙坪村,流程35.5公里,流域面积157.9平方公里,平均径流量0.39亿立方米;
东沙河:属洛河一级支流,发源于寺坡乡姬家河,流程41公里,流域面积355平方公里,平均径流量0.33亿立方米,是沿岸农业生产、生活的主要水源。
具体见下表:
洛南县主要河流状况表 流
域河 流 名 称长度
(公里)流域面积(平方公里)比降 %多年平均径流量(亿立方米) 一级二级 三级 长
江 车轱辘沟河 9.639.727.80.10 东沟河 14.058.625.60.15 黄
河南洛河 129.82693.07.048.19 蒿坪河 29.0127.229.90.37 文峪河 32.0118.324.90.34 石门河 43.9353.116.11.06 麻坪河38.2184.120.90.51 县河 31.4154.09.80.40 西沙河 26.5123.512.20.31 石坡河 56.2662.020.41.84 周湾河38.6117.120.70.32 桑坪河35.1183.019.00.50 中沙河 35.5157.913.80.39 西峪河 40.8161.026.70.44 龙河 25.8136.019.90.33 东沙河 41.2355.012.60.33 姬家河26.5133.920.70.09
2.1.2.5水库
洛南县为土石山区,河流密布,雨量充沛,水库较多,主要有东湖水库、轱辘沟水库、谢湾水库、姬家河水库等大小水库10余座。作为饮用水源地的李村水库位于洛南县永丰镇镇李村,建成于1981年,蓄水面积760亩。 2.2 社会经济概况
洛南县有25个乡(镇),283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45.0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9.47万人,占人口总比例的91%,非农业人口5.61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0.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7‰,全年计划生育率97.5%。
2005年底,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7.52亿元,比上年增长9.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03亿元,增长6.5%,第二产业增加值7.05亿元,增长11.7%,第三产业增加值5.44亿元,增长11.2亿元,一、二、三产业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0.4%、45.5%和34.1%。人均生产总值3882元,比上年增长11.5%。
2005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3411万元,比上年增长6.5%,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达到88.35万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2.50万亩,粮食总产达170121吨。2005年全县退耕造林面积保存率、荒山荒地造林面积保存率均打100%,森林面积1696.4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59.9%。
2005年全县上下继续围绕“稳定矿产、壮大建材、开发医药化工、着力发展农副食品加工业”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全县工业生产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实现工业增加值4.44亿元,增长17.0%,工业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40.1%。
2005年末,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22元,比上年增加6.0%,增长6.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82.6元,比上年增长102.1元,增长7.4%。 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农民增收缺乏有效的产业支撑,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工业结构不够合理,对资源的依赖性强,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重点项目建设进展不够平衡,产业类项目比重较小,经济发展后续乏力;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保工资、保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观念仍需进一步更新和加强。 2.3 水资源利用状况调查 2.3.1洛南县水资源情况
全县境内河谷交织,沟壑密布,河网密度每平方公里1.014公里,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7.436亿立方米,加上过境客水1.013亿立方米,全县总径流量8.449亿立方米,人均2263立方米,高于全省人均1450立方米。枯水年径流总量4.737亿立方米。地表径流主要受降水制约,在是时间分布上年际变化不大,年内分布不均,实际变化呈丰、平、枯交替趋势。年内较大产流期主要集中在7、8、9、10四个月,占全年的70%,全县水资源丰富,但季节间分配悬殊,河水暴涨暴落,加之河低田高,利用困难。 2.3.2洛南县城饮用水源概况 2.3.2.1洛南县城概况
洛南县城位于境内清池川,南面馒头山,北枕梁塬,东西有东石咀、西石咀相位,淙淙县河穿城而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县城人口有建国初期的4000人发展到2005年底的6.5万人,面积由0.2平方公里增加到现在的
5.9平方公里,拥有机关、商业、学校等单位340多个。县城人均居住面积18.4平方米,园林绿化面积39.6公顷,人均绿化面积5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8.4%。2005年城区GDP7.5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56亿元,第二产业4.0亿元,第三产业2.0亿元。
2.3.2.2洛南县城饮用水源概况
洛南县城饮用水源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源为预备水源。
洛南县饮用水源来源于洛河上游地表水,河水在洛南县洛塬镇五龙村磨石沟口进入洛惠渠,流经洛惠渠35.8公里后,进入李村水库内沉淀,然后经密封渠道进入洛南县城水厂,通过加药、沉淀、过滤、消毒等过程,最后进入城市供水管道。
2.3.2.3洛南县城用水供水量概况
2005年县城用水总量158.54万吨,供水总人口4.5万人,全部采用集中式供水。其中居民家庭用水38.25万吨,用水价格每吨1.80元;生产运行用水5.64万吨,用水价格每吨2.20元;社会服务用水114.64万吨,用水价格每吨2.30元。
2.4 “十一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4.1 “十五”规划及其实施情况
“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基本实现,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十五”末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7.52亿元,比“九五”末增长96%,年均增长14.3%;全县人均生产总值3882元,比比“九五”末净增1518元,“十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19.44亿元,比“九五”末增长76.9%;财政收入10187万元,比“九五”末增长35.4%,年均增长6.1%。
农业结构调整水平全面提升,产业化开发步伐进一步加快。2005年农业增加值达到5.03亿元,比2000年增长23.3%,年均增长4.3%;粮食总产量达到17.01万吨;农业种植业与养殖业产值比达到1.7:1,粮经比达到5.3:1,畜、烟、果、药产业发展迈上新水平。一批龙头企业的建成运营,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工业经济全面提速,工业强县战略进一步确立。“十五”期间全县投入工业技改资金3亿元,建成工业基建技改项目50个。到2005年全县工业企业达到
256户,规模以上企业达到22户,完成工业总产值18.27亿元,比2000年增长70.03%,工业产值财税贡献率达到32%。工业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县域工业特色已经逐步形成。
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十五”末公路建设累计投资3.52亿元,完成油路铺设269.5公里,建设桥梁34座。完成人畜饮水和供水管网工程120处,解决了2万人的饮水困难。建成了一批电力线路工程和电信传输工程。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2亿元,城区面积由3.8平方公里扩展到5.9平方公里,县城面貌大为改观。城镇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3.56亿元,年均增长11.6%。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2005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350元,比2000年净增2681元,年均增长9.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82.6元,同比净增263元,年均增长4%。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由2000年的16平方米增加到23平方米,增长43.8%。累计新修农田5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8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5.7平方公里。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发展。科技普及、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深入。教育、医疗、文化、旅游日益繁荣。全县人口出生率降至7.55‰,人口自然增长率降至1.39‰。大力开展了土地秩序和环境污染专项治理,生态环境、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积极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荒山造林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58.7%,提高了3个百分点。 2.4.2 “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
“十一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全县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到2010年达到31.0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7.07亿元,年均增长6%,第二产业13.88亿元,年均增长13.4%,第三产业10.08亿元,年均增长12%,财政总收入达到1.38亿元,年均增长6.3%。
“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核心,引导产业结构转化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全力构筑以金钼矿产、建筑建材、生物医药、化工造纸和农副产品深加工为框架的顺应市场、面向未来的工业体系,实现我县工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调整,大力实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农业经济发展战略,按照“稳粮、扩烟、优
果、强牧、兴药”的思路,发展高效、优质、生态农业,到2010年,使农业总产值达到12亿元;加强以交通、水利、通信、广播电视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提高县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实施10个以上集镇供水工程,建成洛河综合治理工程和李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力争张坪水库开工建设。积极做好县城污水、垃圾处理场、集中供热、供水扩建等建设工程,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城镇集中,到2010年,使县城人口达到8万人,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级文明卫生县城活动,提高县城文明程度;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争取农业项目资金,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农业综合开发,每年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新修基本农田5000亩,抓住省市建设秦岭生态功能区的机遇,对洛河中、上游水源保护区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理;按照有限、有序、有偿的原则,依法完善资源政策,努力保护好土地、矿产、水等资源,切实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坚持矿产资源的依法保护性开发,坚决杜绝乱挖烂采、浪费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解决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流域的环境污染问题,坚决禁止在水源保护区从事各类矿山开发活动,加强矿山生态恢复与重建工程,继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严格控制水土流失。
3 水环境功能区划与饮用水源保护区 3.1 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商洛市环境保护局2002年8月组织编制的《水环境功能区划》中,对我县洛河各断面及全县3条重点河流水质功能进行了科学划分,对于今后合理规划区域生态与工业布局,起到了重要的知道作用。具体见下表: 3.2 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3.2.1饮用水源保护区地理位置
洛南县饮用水源保护区位于南洛河上游,南洛河是黄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洛南县洛塬镇龙潭泉,由西向东横贯全境,从兰草河口流入河南省,境内流长129.8公里,平均坡降7.0‰,多年平均径流量8.19亿立方米,总流域面积2693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96.5%,洛河以北支流为常年河流。洛惠渠进水口以上洛河流域主要支流有北川河、高岩川河、江沟、杨河、华岔沟、老庙沟、五龙沟等。
饮用水源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位于洛河上游,北纬34。10'46″至34。11'00″,东经109。54'00″至109。54'55″,地貌为洛河南岸一级阶地和谷地两旁山坡;洛惠渠位于洛河南岸山坡上,全长35.8公里;李村水库位于洛河南岸三级阶地上,地形标高1040米,地貌为山间台地。 3.2.2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质、地貌与气候
洛南县位于秦岭山地的南坡。秦岭山地是在秦岭褶皱系基础上形成的褶皱断块山,以变质岩、火成岩为主。秦岭南坡较缓,坡长100~120公里,沟谷发育,地表大面积裸露燕山早期花岗岩,主要为石英、斜长石及少量钾长石、黑云母等。
洛南县水源保护区涵养区位于秦岭山脉主峰南侧,属于中朝准地台南缘,地形标高在1252~2576之间,区内沟谷纵横,山高坡陡,土薄石多,山岭与谷地相间。
水源地海拔较高,属秦岭中高山区,较县城附近寒冷湿润,年平均气温6~8℃,极端最高气温31℃,极端最低气温-25℃,年降水800~1200㎜,无霜期120~180天。
3.2.3 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洛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依据《陕西省城市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我县对保护区范围按技术要求进行了调整划分,并于2005年1月12日经陕西省环境保护局评审通过,调整后的水源保护区划分如下:
一级保护区:李村水库水域,及其正常水位线93.5米外延300米的陆域;洛惠渠水域,及其洛惠渠轴线两侧各5米的陆域;进入洛惠渠入口的洛河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外延1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李村水库正常水位线93.5米外延300米的陆域;流入洛惠渠、李村水库的洛河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20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外延200米的陆域;
准保护区:李村水库二级保护区上界外延300米的陆域;流入洛惠渠、李村水库的洛河二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30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外延300米
的陆域;
水源涵养区包括洛河上游洛塬镇五龙村磨石沟到水源地准保护区上界的洛南县境内洛河流域全部区域,东西长34公里。南北宽30公里,涵养区面积约110平方公里。
洛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以及水源涵养区均在《陕西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和《秦岭水源涵养保护规划》划定的秦岭水源涵养保护林区之内。 4 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调查评价 4.1 饮用水源保护区土地利用状况调查
洛南县饮用水源保护区共涉及洛塬镇、永丰镇、城关镇,18个村,135个组,20726个人,共有农田面积11410亩,粮食作物类型有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经济作物有油料、烤烟、药材、蔬菜等。每年粮食总产量4660吨。 通过现场调查,洛南县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准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农田面积1141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96%,林地面积108831.8亩,约占土地面积的66.99%;草地面积12146亩,约占土地总面积的7.4%;未利用土地面积25537亩,约占土地总面积的15.72%。林草地合计占土地总面积的74.46%。 4.2 面污染源调查分析
4.2.1 区间畜禽养殖规模及分布调查结果
在洛南县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而在水源保护区内畜禽散养的种类和数量分别有牛3408头、羊2756只、猪5092头、鸡19534只、鸭210只,饲养方式包括放牧、圈养和笼养,其中圈养和笼养部分畜禽粪便均全部作为农肥使用,而牛羊以放牧为主,粪便多数散落在山坡草地上,这些粪便随雨水进入地表水,使水中氨氮和有机物增加。 4.2.2 种植业面源污染负荷核算
饮用水源保护区粮食及经济作物类型有小麦、玉米、豆类、油料、烤烟、药材、蔬菜等,种植面积约28600亩,肥料施用量为每年农家肥81300吨,尿素318吨,磷酸二铵468.5吨,碳酸氢铵915吨。 4.2.3 水产养殖污染负荷计算方法
原来洛南县饮用水源地水产养殖主要集中在李村水库,随着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广大群众的水源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现在在李村水库已经基本取缔了水产养殖,使李村水库基本恢复了饮用水源的功能。而在水源保护区洛河上游段,已坚决查处取缔和了水产养殖和毒鱼等不法行为,有力地保护了饮用水源安全。 5 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源调查评价 5.1 工业污染源调查分析
2000年以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洛南县饮用水源地的洛塬地区涌现了相当数量的“三小”选金,近年来,在洛南县人民政府和洛南县环境保护局的大力监管下,保护区内的“三小”已被彻底取缔。然而,位于水源保护区上游华县高塘镇黄村中沟和尚台的陕西渭南市华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规模为日处理铅锌矿25吨,尾矿库非常简陋,坝体为沙袋堆积而成,库容小,选址不当,从环保角度看,完全不具备生产条件,已于2000年被省环保局依法关停,责令补办环保手续。2004年8月的大雨,造成上万吨的尾矿渣排入我县饮用水源保护区,进水口、眉底等断面均能检出较高含量的COD、氰化物和重金属铅、锌,致使洛河进水口被迫关闭数日。经我县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市环保局的共同努力下,在上级部门的高度关注和协调下,该公司至尽未正常生产,但其近万立方的尾矿渣仍然象一把利剑,随时对我县饮用水源地造成严重威胁。
我县饮用水源地所在的洛塬镇和永丰镇、城关镇所属区域,以农业、畜牧业为主,无任何工业企业,近年来无工业增长。 5.2 生活污染源调查分析
5.2.1 保护内生活污染源特征调查
洛南县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共有人口6071人,生活污水年排放量17.7万吨,排放方式为直排,大部分作为农田施肥,极少部分进入河道。因为无近年实际监测资料,根据估算,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CODcr 11.75吨,氨氮2.87吨,总磷0.32吨,总氮3.58吨。 5.2.2 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状况
在洛南县饮用水源地无集中污水处理厂。 6 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调查
6.1 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秦岭水源涵养保护规划》和《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我县制定了《洛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于2000年12月22日经洛南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试行。《办法》共分为4章二十四条,包括总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奖励与惩罚、机构与职责以及总则等。《办法》的试行,对于严格保护水源,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做到了有法可依,为落实饮用水源地各项环境管理规定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6.2 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6.2.1环境监测
根据职责规定,由洛南县环境监测站负责对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按照商洛市环境保护局商政环发(2002)105号《关于对全市城市地表饮用水源进行监测的通知》中“县级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实行半年报”的要求,
洛南县环境监测站在每年5月和11月分别对洛南县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李村水库水质进行监测分析。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氟化物、挥发酚、氨氮、氰化物、砷、六价铬等10项。监测结果作为饮用水源管理的重要依据。 6.2.2管理制度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上,洛南县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据《洛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贯彻“预防教育为主、防治管理结合、依法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面规划、分级负责、分段管理。
6.2.2.1饮用水水源涵养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和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的活动;
(二)禁止毁林开荒,禁止非更新砍伐水源林;
(三)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在25。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四)有关部门审批取土、挖沙、筑路时,应当避免破坏地貌和植被。 6.2.2.2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三)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本区; (四)禁止建立墓地。
6.2.2.3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二)禁止利用未经净化的污水灌溉农田,已有的污灌农田要限期改用清水灌溉;
(三)禁止设置和存放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6.2.2.4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工业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二)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扑杀鱼类;
(三)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
(四)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的河道里清洗赃物、药械,装卸油类、有毒物品的车辆、工具等。
(五)禁止建设油库和污染源排放口;
(六)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他有害废弃物; (七)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游泳和其他活动。 6.2.2.5奖励与惩罚
对执行本办法保护饮用水水源或在宣传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群众保护水源意识方面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破坏植被、毁林开荒的,责令限期恢复植被、补栽保活,清洁严重的,并处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在25。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的,责令停止开垦,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水源污染的,视其危害程度
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水源污染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一)输送污水、油料渠(管)道泄露,造成水源污染的; (二)使用污水灌溉造成水源污染的;
(三)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滥用化肥,使用炸药、毒品扑杀鱼类,造成水源污染的;
(四)向水体倾倒或在保护区内堆置、存放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的;
(五)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他有害废弃物的。 在水源保护区内旅游、游泳或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污染的,处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6.2.3保护区管理
根据《洛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各级人民政府应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利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改善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群众性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水源的意识。
县人民政府在环境保护局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级、各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洛塬镇、保安镇、永丰镇、卫东镇、城关镇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水保、建设、农业、林业、矿产、卫生、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7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调查 7.1 饮用水源地水量平衡分析
通过调查,洛南县饮用水源地上游来水量为每天6020立方米,区间来水量830立方米,水源进水口取水量4380立方米,向下游泄水量2470立方米。 7.2 环境质量评价调查 7.2.1 水质评价
根据附表2-2《地表水水源地一般污染物调查表》,水质中,pH为6.88-8.62,溶解氧为5.67-9.35mg/L,高锰酸盐指数为2.92-2.09
mg/L,六价铬为0.005-0.016mg/L,氨氮0.086mag/L,挥发酚0.004mg/L,硝酸盐氮0.816-1.066mg/L,氟化物0.17-0.31mag/L,总硬度为94-118mag/L,砷、氰化物、硫化物为未检出。
根据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洛南县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I类和II类水质要求。 7.2.2 营养状态评价
洛南县饮用水源地为河流型饮用水源地,因此未对河流水质进行营养状态评价。
7.5 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下降原因分析
洛南县饮用水源地目前水质状况良好,但分析比较近几年监测数据,水质仍呈下降趋势,分析起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保护区内人口不断增加,居民和农村人口生活污染加剧,无集中污染处理设施,农田和耕地化肥和农药施用量不断增加,加之洛惠渠有28.3公里的渠道未密封,而且大都经过村庄,人口密集,群众生产生活,导致水环境质量下降;
第二、水源保护区内现在虽然无畜禽规模化养殖场,但是随着我县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为农民创造富裕的同时,对水源地周边区域带来的污染越来越明显,导致水体中污染物浓度加剧,特别是氨氮含量逐年提高;
第三、我县饮用水源地所在的洛塬地区矿产资源丰富,虽然各个相关主管部门都采取了严厉的管理措施和力度,但点多面广,乱挖烂采现象仍很突出,导致水源地水质下降;
第四、虽然我县早于2000年就制定并试行了《洛南县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管理职责,但是部门之间缺少相应的污染防治
联动机制,管理权限不够清晰,例如畜牧主管部门在规划畜禽养殖场地时,交通部门在规划乡村公路建设时,无水土、环保等职能部门参与,对水源地水质造成潜在威胁。
8 结论与建议 8.1 结论
洛南县饮用水源保护区位于洛南县洛河上游,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河水在洛塬镇五龙村磨石沟口进入洛惠渠,经过35.8米的洛惠渠输送,进入李村水库沉淀,再流至洛南县城水厂加药、净化,最后进入城市供水管道。2005年城市用水总量158.54万吨,供水总人口4.5万人。其中居民家庭用水38.25万吨,生产运行用水5.64万吨,社会服务用水114.64万吨。
保护区总面积8.241Km3,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2.376Km3,二级保护区面积2.406Km3,准保护区面积3.495Km3。保护区内耕地总面积2.107Km3,其中一级保护区内耕地0.628Km3,二级保护区内耕地0.409Km3,准保护区内耕地1.07Km3。
为了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制定了《洛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于2000年12月22日经洛南县人大常委会通过,2001年1月1日起试行。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上,明确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管理上实行“预防教育为主,防治管理结合,依法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面规划,分级负责,分段管理,规定了各级保护区禁止的行为。《管理办法》的试行,保证了水源保护区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职责明确。
根据近年监测结果,水源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级和II级。 8.2 建议
第一、尽快实施水源保护区内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保证城镇居民、农村人口和畜禽散养污水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第二、加快保护区内水源涵养林建设,实施水源涵养林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程、25。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工程和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第三、各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水源地水质和环境管理齐抓共管,明确相互责任,共同做好《洛南县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 第四、加大水源地联合执法力度,对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采矿选矿和非法畜禽养殖给予坚决取缔,保证水源地饮用水安全;
第五、尽快制定《洛南县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并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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