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兑换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就土地兑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兑换土地概况:
1、甲方地块:位于平睦镇官屋村委会北山麓村木角麓,面积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2、乙方地块:位于平睦镇官屋村委会北山麓村新田背下底陂(即刘济惠猪舍下方),面积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3、甲方同意将本人位于木角麓的承包责任田约 亩与乙方位于新田背下底陂(刘济惠猪舍下方)的宅基地(原鱼塘)约 亩进行兑换。
二、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在有一方开始使用土地的3天前生效,生效后,双方将土地交付对方使用,并且双方以后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2、甲、乙双方不得予任何理由和条件反悔。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村民小组长(签字): 甲 方: 群众代表(签字): 乙 方: 公证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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