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讨论征求
《山寨学区绩效工资考核暂行办法》
意见的通知
各学校:
《山寨学区绩效工资考核暂行办法》(讨论稿),已经乡教委2010年9月1日会议研究通过。现下发各学校,望你们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积极建言献策,使之更趋科学合理。各校将讨论意见以书面形式于9月10日前上报乡教委。教委再参照各校讨论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教师代表讨论表决会议,进一步修订完善该办法,兹后《山寨学区绩效工资考核暂行办法》将作为我学区全体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制度性文件。
特此通知。
附:《山寨学区绩效工资考核暂行办法》(讨论稿)
2010.9.1
山寨学区绩效工资考核暂行办法(讨论稿)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兼顾性原则:突出学校教学工作的主体地位,同时兼顾学校其他教育工作。
2.公平性原则:尽可能公平、公正考核每名教师,考核数据做到有理有据,公开透明。
3.可操作性原则:考核的四个方面涉及到每名教师工作的各个方面,采取打分折合计算综合成绩的方法排名定等,便于操作。
4.突出首位性原则:安全工作是各校工作的首位,凡是安全工作出了问题的校长和教师,除承担相关责任外,要根据情况扣除责任人的绩效工资。
二、考核内容
1.教学工作(占70%)
⑴教学成绩(占60%)
以每学期期末县、乡统考成绩为依据计算。
⑵教学常规工作(占10%),
教委在期末对每名教师的教案、作业、工作计划、质量分析、工作总结等,依照《山寨学区教学工作细则》进行一次考核打分,按满分100分计算,存在的问题扣减相应的得分。教委工作人员每次下校的业务检查情况,按平均分计入该项扣减。
2.课改工作(15%)
课改工作主要以每月学区工作人员下校听评课的平均成绩为准,良好每次算85分,达标每次70分,基本达标60分,不达标为50分。
3.教师考勤(15%)
全勤按100分计算。旷工一天扣20分,请假1-5天每天(或旷会等1-5次每次)扣5分,5-10天每天(或旷会等5-7次每次)扣7分,10天以上每天(或旷会等10次以上每次)扣10分,迟到一次扣2分。
4.加分项
⑴兼职加分:担任校长工作满分加5分,由教委划分;教导主任满分加4.5分;班主任满分加4分,由校长划分;带两门主课人员、毕业班教师加4分,北阳洼、刘河小学教师加4分;报帐员、计算机管理员、总务主任加3分;其他校内兼职满分2分,由校长考核划分。若有两项以上重复加分现象,取两项合计记分。兼职人员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不按时报送材料的,取消该项加分。
⑵争优创先加分:教师获省(厅)级奖加5分,市(处)级奖加3分,县(局)级奖加2分,乡级(含教委)奖加1分,承担乡级教研教改活动主讲的每次加1分,校级奖加0.5分。在教育类刊物发表论文,按同等级别加分,本项可累计加分,不封顶。
⑶辅导学生加分项:所辅导学生乡级参与或获奖每生加1分;县级参与的加1.5分,获奖的按名次加3 分、2.5分、2分。
三、计算方法
1.普通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成绩=教学成绩×60%+教学常规×10%+课改工作×15%+教师考勤×15%+加分项。
2.校长和教导主任绩效工资考核成绩=教学成绩×60%(毕业班×30%+普通年级×15%+个人×15%)+教学常规平均分×10%+课改成绩×15%+个人考勤×15%+加分项。
3.学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成绩=所包学校毕业班成绩×70%+出勤×15%+所包学校课改平均成绩×15%+加分项。
4.带其它课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成绩=所带学科抽检成绩×80%+出勤×20%+加分项。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1.考核名次按成绩排名。在三种称职中分别定为优、良、中、差四等,等级间相差20元。
2.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人员为离岗退养人员、产假人员、借教人员、省招特岗教师。
3.本办法同样适用于全县校长奖励基金的考核。
20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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