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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2020-07-04 来源:好走旅游网
行风建设: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山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考评对象 对全院职工进行考核。 (二)考评内容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尊重患者的权利,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考评组织

成立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以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组织医德考评工作。

(四)考评方法

1、医德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分管部门评价、医院评价四个步骤。

自我评价。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对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分管部门评价。在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基础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分别对所属医疗、护理、医技面医务人员的医德进行考核评价,确定等次结果。

医院评价。医院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和部门评价的结果,结合病人满意度调查、投诉举报以及表扬、奖励等情况,审核通过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结果。

2、医德考评分为基础分、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基础分。医德考评结果,分为优

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收受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或工程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

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计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五)考评结果及运用

1、考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

考核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本考核年度下一年的职称晋升。

2、医德考评实行档案管理,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3、医师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医师定期考核周期内,有一次或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定期考核不合格。

4、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医院将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六)医德考评的监督管理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医德考评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如不按照本办法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考评,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科室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不履行考评职责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在考评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 在考评过程中显失公平的;

考评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被考评医务人员财物的;

经医院考评领导小组检查,考评程序和考评结果评定存在问题,责令整改后,经检查仍不合格的。

2、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做好相关资料的收

集,为医德考评提供准确、详细、真实的依据,如因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无法提供本应该提供的日常检查结果和资料或提供虚假检查结果和资料的,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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