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椒汇融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汇融.水岸臻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全椒汇融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全椒汇融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汇融.水岸臻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全椒汇融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汇融.水岸臻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位于全椒县襄河镇港口路51号,符合全椒县县城总体规划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你单位该项目在环评区域建设。
二、该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合理组织施工,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作业面适当喷水,减少场尘;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施工期废水应作相应处理后循环利用或排放;产生的建筑固废应采取综合利用或出售,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妥善安排作业时间,施工时间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施工,若因工艺需要在夜间连续作业时,须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并公告附近居民。
2、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营运期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
3、对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理处置,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被收集后,及时送垃圾处理场。
4、在居民楼内不得兴办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场所、机动车修配厂及其他超标排放噪声的工
厂。
5、做好项目区内及周围的绿化工作,美化环境。
6、该项目建成后必须申请我局进行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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