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 审核: 审批: 二零一零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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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工程概况 三、监理范围和目标 四、施工监理的主要职责 五、施工监理权限
六、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 七、业主和权利 八、监理组织机构 九、项目管理制度
十、项目监理组织内部工作制度
十一、项目监理组织各类人员的资质职责 十二、施工监理控制方案 十三、进度控制 十四、工程质量控制 十五、工程投资控制 十六、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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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
一、建设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建设单位: 1。4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1。5 施工单位: 1.6 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1.7 建设目的:通过对项目区土地的整理,可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保证项目区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生产的稳定性,可提高水的有效利益率,节约农业用水,达到防风固土,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
1.8 工程规模:土地总面积8197亩。
1。9 计划工期:2010年3月1日—2010年5月20日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区位置与范围
本次高新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区位于巴楚县阿克萨克马热勒乡 ,该乡位于巴楚县城南叶尔羌河北岸,地处县境中部。本工程是塔河治理五年实施方案巴楚县高新节水的一部分,本项目计划在巴楚县阿克萨克马热勒乡兴建8197亩棉花膜下滴灌工程,实施后可节水180万立方米,完成“塔河项目5年实施方案”中80.92万立方米的节水要求,实现向塔河下游输水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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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理范围和目标
3.1阿克萨克马热勒乡高新节水灌溉工程项目是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全面监理。根据业主的委托与授权范围,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以及项目内的组织协调工作.工程项目内容为:滴灌工程、凿井工程、架设输变电线路工程.
3。2 项目划分:本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级,并以此作为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对象。这项工作必须与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工序、质量和计量支付以及计划统计制度协调一致、应在监理进点后,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后编制。
3.3 监理工作的目标:监理工作主要是对本工程项目目标控制,尽可能好地实现项目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使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实际质量达到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规定的要求和目标。为此监理将项目的总投资额、总进度目标和项目质量目标开展到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以单元工程为基础,采取动态管理,促进总目标的实现.
根据实际资金到位情况,监理将以积极的态度协助建设单位调整计划,减少投资风险造成的损失。 四、施工监理的主要职责
4.1 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开工申请报告,并报请业主项目部批准向承包单位发布开工令;按施工合同规定向承包单位发布停工今,审查复工申请报告,发布复工令。
4.2 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督促设计单位按时供图,并核发施工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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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规定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设计修改通知。
4。3 组织设计交底,及时反映对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工程有关各方协商工程技术问题和工程设计的一般性变更。
4。4 对于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除提出监理意见外,均应由业主批准。设计修改和重大变更,均应由设计单位进行。
4。5 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安全、环保等措施,监督检查其实施,签收检查承包单位填报的月、季、旬等报表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计划。
4.6 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并按施工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其数量、规格、质量进行核实;检查实际进场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必须时责成承包单位对材质进行再化验,防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于工程。
4。7 检查承包单位实验室的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其现场检测、试验成果。
4。8 组织向承包单位移交现场测量水准基点和三角网控制点,必要时审查复核承包单位布置的工程测量控制网和工程量量测断面.
4.9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安装活动,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
4。10 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在核实工程进度、数量、质量的基础上,签发付款凭证,工程竣工后审查工程结算价款,处理索赔事项。
4.11 根据承包单位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系统的分段工程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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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初验,签署由承包单位提出的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参加业主组织的最终验收。
4.12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工作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业主归档.
4.13 协助主持、审理工程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14 负责组织工程监理例会,参加建设单位为工程召开的计划会、调度会,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4。15 按照业主的要求,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情况,做好监理记录与工程资料管理.工程竣工时向业主提交详细的工程监理报告.
4。16 业主商议的其它监理工作。 五、施工监理权限
为了履行施工监理的职责,按照责权对等的原则,以监督、协调、管理为内容,业主应授予监理相应的权限。
5。1 依项目法管理原则,由施工监理负责管理工程现场并处理有关问题,签署施工中的各种指令,项目部对工程施工的要求和指令应通过监理下达。
5.2 由施工监理全面负责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并协调现场承包单位的关系。
5.3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原则,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事先取得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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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主持权,主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业主报告。
5。5 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6 设计变更有关事宜,一旦商定,经设计院修改,由监理单位发出变更命令,在现场解决施工期间的设计问题,并处理供图不及时或图纸修改引起的托延工期和索赔问题。
5。7 施工监理具有质量否决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包单位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单元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包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做出书面报告。
5。8 必要时,施工监理对施工质量的控制之一是指定试验单位,在工地现场,检查承包单位所建立的实验室,有关试验仪器设备的完善程度,签发试验验收合格证书。
5.9 施工监理具有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5。10 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 不支付工程款。
5。11 施工监理具有计量支付权,施工监理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每月完成工程量及相应的月结算财务报表,并签署当月支付款额数后报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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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后支付,没有监理的计量认可,不能结算工程款。
5。12 施工监理有权参与业主、承包商的合同修改、变更工作,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5.13 项目部因增加的协议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应视为额外增加量,另行计算费用。
5.14 施工监理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条款规定的自主权. 5。15 施工监理自始自终(依协议的有效期计)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合同中必须隐含的权力。
六、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
6.1 必须为现场工程施工开创三通一平(水、电、道路、场地)条件.
6。2 保证资金渠道畅通,资金按时到位,以利工程正常进行。 6.3 对由业主指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其供应应满足工程年度计划需用量和工程进度要求。
6。4 排除其他外部因素引起的对工程实施的障碍。
6.5 按合同规定维护监理方的权益,协助解决施工监理在施工实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6.6 向监理方提供业主取得的一切与工程实施有关的资料. 6。7 业主协议商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书面形式提交的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6。8 按监理合同协议条款商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监理酬金(额外服务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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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业主的权利
7.1 有权要求施工监理认真负责,严谨细心地工作,要求监理独立公正以第三方的地位尽职地行使业主赋予监理的权利.
7。2 未经业主的同意,监理不得进行重大的设计修改、变更。无权修改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无权免除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7.3 监理不得对重大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擅自处理。若在紧急情况下拯救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采取措施,事且应立即向业主汇报。
7。4 施工监理不得和第三方进行有损于业主利益的活动. 7.5 有权要求施工监理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7.6 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7.7 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 八、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本工程特点和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本工程监理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监理总工程师对业主负责。负责投资控制和组织协调;进度控制和合同管理;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
监理组织机构如下图:
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7
投资控制 组织协调 进度控制 合同管理 质量控制 信息协调 九、项目管理工作制度 9.1 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变更; 9。2 施工组织审核制度; 9。3 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9。4 工程材料、半成品质检制度;
9。5 隐蔽工程、单元、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9。6 技术复核制度;
9。7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9.8 技术签证制度; 9.9 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9。10 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9。11 施工备忘录签发制度; 9。12 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9。13 工程索赔签审制度等。 十、项目监理组织内部工作制度 10。1 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10.2 对外行使审批制度; 10.3 建立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0。4 监理月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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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10。6 监理费用预算制度等。
十一、项目监理组织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 11.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基本职责
(1)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弄清其建设意图和对监理的要求; (2)主持制订项目的《监理计划》;
(3)负责组建项目的监理班子,明确相应的职责分工和主持制订监理工作的运行制度;
(4)审核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各专业监理的实施细则; (5)根据项目的《监理规划》,组织、指导并检查项目监理工作,保证《监理规划》的实施;
(6)拟订项目的合同体系,负责建立项目的合同管理体系; (7)建立和完善项目监理信息系统;
(8)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中有关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 (9)审核并签署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10)审核并签署工程款的支付申请;
(11)主持处理工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事故、安全事故; (12)主持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与纠纷; (13)组织单位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4)主持审核工程的结算书; (15)组织处理重大索赔;
(16)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业主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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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主持项目监理组织的工作例会; (18)审核并签署项目竣工资料; (19)主持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1。2 监理工程师的基本职责:
(1)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质量监理的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 (3)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4)组织、指导及检查现场质检员的工作; (5)审核进场材料的质检报告;
(6)参与分项(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7)审核有关材料、结构的试验报告; (8)办理工程质量有关签证; (9)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10)对工程支付签署质检方面的意见; (11)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12)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总监提交质量动态报告. 11.3 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的基本职责
(1)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进度控制的实施细则; (2)参与重点分部(项)工程及有争议的计量,验方工作; (3)负责现场停工签证; (4)负责现场机械设备停工签证; (5)协助组织现场协调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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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现场安全防火检查; (7)负责工程进度的分析和动态管理; (8)建立现场进度控制监理日志. 十二、施工监理控制方案简述
我们的施工监理规划要考虑现场施工的现状,尚需深入了解承包单位 机构、施工力量及相互关系,找出作为系统工程的内部机构各结合部存在 问题、环境条件等因素才能进行切合实际的施工监理规划。现初步简要地 以实施工程三大目标——工期、质量、费用为主要任务进行有效的控制的 施工监理方案。
施工监理规划采取自上而下地对影响关键工期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进度,总体规划,亦就是以系统工程的观点对工程进度宏观的控制。然后自下而上(由单元工程开始至整个工程完工)地实现,把进度的动态控制始终以总进度为目标活跃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同时质量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进度控制中,而投资与进度、质量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把住计量支付的投资控制这个关键,以信息管理作为上述“三控”的基础,以合同作为上述“三控”的依据,达到工程规定的目标。 十三、进度控制
13。1 用网络计划技术实施工程,总进度的动态控制。
13.2 用网络计划的方法、将各分部工程的逻辑关系和时限要求置于时间坐标的网络图中,找出关键项目和关键路线,以利决策者掌握和使用.
13。3 网络图作为监理的重要工具,在工程进度发生变化时可以提示进度调整的方向和其它进度影响的范围。作为监理是在网络图的指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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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实施和协调。为此:
(1)根据合同对进度的要求,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整个工程总进度的要求,并提出意见。
(2)审查承包单位旬、月、季等计划,跟踪其执行,定期检查实际进度,若有拖延,督促帮助承包单位调整进度.
(3)进度控制以事先控制为重点,抓好两件事:
一是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和作业计划。检查和核实施工方案措施的准备情况.
二是根据网络计划,控制好月工程进度,以确保总工期的实现. (4)施工中遇到重大困难的障碍时,应专门研究,从非关键部位抽调人力、设备物资充实到关键项目,或采取流水作业、平行作业等措施。
(5)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程计划会、协调会。
13。4 监理人员应做好施工进度记录,并按规定向项目部报告工程形象面貌、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
13。5 作为进度控制的另一项措施,建议项目都设立提前竣工奖,如拖延进度,也相应罚款规定. 十四、工程质量控制
14.1 督促建立承包单位的全面质量检查体系;同时建立施工监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全过程,各单元工程工序的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建立质量控制点。
14.2 质量控制的依据:
(1)符合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设计图纸文件(包括设计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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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书及施工承包合同中指明的技术规范。 (3)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有关条款。 14.3 质量控制的项目
(1)承包单位的质量机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及奖罚制度是否健全。
(2)机械设备、施工工艺、施工工序是否符合要求并保证质量。 (3)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 (4)质量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14。4 质量检查、检测和验收程序:
(1)质量检测实行“三检制\"即自检、复检、终检,施工队自检报承包单位复检合格后,连同自检、复检和试验资料向监理递交清验报告,由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和抽样检查进行终检。
(2)一般性检查、检测验收工作,由监理质检工程师进行,项目阶段性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等共同进行检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由项目部主持,监理参加组织工作。
14。5 质量检查、检测手段
(1)承包单位提出必要的质量资料,如材质证明、自检、复检、试验检测资料、原型观测资料等监理进行审查.
(2)监理检测.
(3)重要检验和试验,由监理人员进行抽样试验或根据需要聘请专业质检机构或专家进行检查、检测或试验。
14.6 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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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检查、检测、验收的分部、单元工程按有关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分为不合格、合格、优良三个等级。
14.7 质量事故隐患及事故处理.
一旦承包者的原因造成事故隐患及质量事故,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如下处理:
(1)按质量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责令写出质量事故报告。 (2)缓验或不验收。
(3)发布监理通知、停工警告、停工令、强制处理,直至建议撤换承包者.
(4)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延误工期由承包者承担。
(5)对于其它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亦应要求承包协助进行处理,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4.8 建立本工程的质量控制点,一是管沟开挖;二是沉淀池的基础处理;三是混凝土的质量.特别是沉淀池的混凝土质量,作为监理重点。 十五、工程投资控制
工程投资控制是监理主要任务之一,是“三控制”的关键。对承包单位的任何付款,都要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指挥都审核支付;在投资控制中,还要考虑工程投资超减的可能性.
15。1 投资控制的任务:
(1)在项目管理中,随着项目结构的展开,进行投资切块管理,在施工中控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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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制施工旬、月、季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
(3)每月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分析原因,提交投资控制报表.
(4)审核工程量和付款单。 (5)计算、审核索赔金额。 (6)计算、审核工程变更金额。 15.2 工程款结算依据:
(1)设备图纸文件,包括经监理审阅批准的承包单位的图纸、文件、资料.
(2)施工承包合同中关于计量和支付的条款及合同确定的工程造价。 (3)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价差调整的规定。
(4)经监理审核并报项目部批准的合同外增加项目、工程量的单价和补充单价。
15。3 工程款结算的审查项目:
(1)完成工程项目的名称、部位、工程量、单价及总价。 (2)完成项目的质量评价资料及其它证明文件。 (3)结算报表提交的法律有效性、时间、份数. 15。4 工程款结算程序:
(1)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结算报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审。
(3)项目工程师复审并签署付款凭证. (4)指挥部复核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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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不予结算的规定。 (1)质量不合格.
(2)超出设计及合同外,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工程量。 (3)结算应提交的资料不齐备。 (4)合同规定的不予结算的项目.
14.6 监理单位要与设计单位配合,积极采用新技术和优化设计,减少投资、缩短工期. 十六、其它
在监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本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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