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会计科目体系
级次 1 2 3 3 3 2 3 4 科目编码 2221 222100 22210001 22210002 22210099 222101 22210101 2221010101 2221010150 2221010199 22210102 22210103 2221010310 2221010320 2221010330 2221010350 2221010370 2221010380 22210104 22210105 2221010501 2221010502 2221010503 2221010504 2221010505 2221010506 2221010507 2221010599 22210106 22210107 22210108 22210109 22210111 2221011120 2221011130 2221011150 222130 222131 222132 222133 会计科目名称 应交税费 增值税进项税暂估 不动产 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 其他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不动产 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 其他 已交税金 销项税额 17%税率 13%税率 11%税率 6%税率 3%税率 0%税率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 免税项目用 非应税项目用、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非正常损失 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 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 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转出未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 减免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预征税额 2% 3% 5% 未交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 增值税检查调整 是否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4 4 3 3 4 4 4 4 4 4 3 3 4 4 4 4 4 4 4 4 3 3 3 3 3 4 4 4 2 2 2 2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二、科目使用说明
(一)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暂估:此为过渡科目,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入账时,根据发票联的税金,借记本科目;在增值税抵扣联认证后,根据抵扣联的税金,贷记本科目;此科目必须按月核对,跨年清零。
(二)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公司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服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根据国家政策抵扣要求的不同,设置四级科目。
(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核算公司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额。
(四)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核算公司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根据税率不同,设置四级科目。
(五)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核算公司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核算公司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根据转出原因设置四级科目。
(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公司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公司“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八)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核算公司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月末公司“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核算公司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公司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征、免征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减免税款不属于政府补助。
(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十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征税额:核算汇总纳税方式下,汇总范围内项目部与汇总主体本部(如局集团本部、工程公司本部)按预征率计算的应预征的增值税税额。
(十二)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核算公司期末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本科目;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本科目。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十三)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十四) 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核算公司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留到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
(十五)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税务机关对公司检查时使用。借方核算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贷方核算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
第二章 收入账务处理规范
一、 主营业务收入
(一)季末财务部门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工程项目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合同毛利,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二)依据收到业主的合同预付款及合同等相关资料,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1.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借:预收账款(科目待定)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本次预收金额/(1+税率)×税率
(三)月末或季末依据业主对工程项目正式批复的计价结算单据,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预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收账款(科目待定)
销项税=(本次结算金额-已收到预付款)/(1+税率)×税率
二、 其他业务收入
(一)经营租赁收入(出租设备等固定资产)
1.根据物资管理部门提供的,经审核无误的价税分离的租赁资料(至少包括出租资产的具体类别、租赁数量、租赁金额、计算的应交增值税额等关键信息),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出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相关支撑依据,财务审核无误后,结转相关成本,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出租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二)销售材料收入 1.根据物资管理部门提供的,经审核无误的价税分离的销售资料(至少包括材料的具体类别、销售数量、销售金额、计算的应交增值税额等关键信息)及相关出库记录,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销售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库存成本,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销售材料
贷:原材料-相关明细
(三)技术转让收入
1.根据业务部门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技术产权转让证明、计
算的应交增值税额,财务审核无误后,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相关明细
贷:其他业务收入-技术转让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相关支撑依据,财务审核无误后,结
转相关成本,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技术转让
贷:无形资产
第三章 资产账务处理规范
一、 在建工程
(一)政策假设
1.在建工程涉及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服务
2.组资时可能形成动产或不动产
(二)账务处理
1.在接受相关服务的当月,财务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部门提供
的工程合同约定及工程结算单、原始发票等单据,形成以下会计
分录:
(1)不含税价暂估入账
借:在建工程-相关明细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2)审批及发票认证成功后,形成以下分录:
借: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应交税费-暂估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相关明细
(3)发票认证成功后,法人公司税务会计形成以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暂估进项税额
如果接受的服务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抵扣凭证,
或者服务用于不可抵扣事项,在建工程成本即为合同或协议的含 税价格。
借:在建工程-相关明细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2.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报废毁损,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贷:在建工程-相关明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财务部门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一个月内,根据工
程建设部门提供的“交付资产明细表”与转资证明(如转资通知
书、初验证书等,内容应包含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相关明细
贷:在建工程-相关明细
二、 固定资产
(一)采购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1.采购的固资为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业务处理
(1)根据有效合同及购买、组资手续、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不含税价)
贷:应付账款-固定资产暂估
(2)根据发票联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固定资产暂估(不含税价)
应交税费-暂估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3)法人单位税务专岗会计将通过认证的可抵扣的进项进行账务处理,形成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暂估增值税进项税额
2.采购的固资为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业务处理(如用于免征
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的业务处理,采购订单价
格为合同或协议的含税价格。)
(1)根据有效合同及购买、组资手续、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应付账款
注:投资者投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
资产,操作类似,主要关注是否能够取得合规进项税发票。
(二)固定资产报废
资产管理部门发起报废申请,注明报废原因(明确是否属于
遗失、被盗等税法规定的非正常损失),经专业部门和财务部门
鉴定、审批同意以及公司领导审批后,提交至财务部资产会计审
核确认。财务部资产会计复核报废原因后,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1.固资报废业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账面净额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业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账面净值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对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已抵扣过
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遗失、被盗等税法规定的非正常损失
时,转出金额=固定资产净值*17%)
3.根据处置协议、交接清单和发票存根对应取得的收入和应
支付的费用分别进行账务处理,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清理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对于 2016 年 5 月 1 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未抵扣进项
税的固定资产,销项税额=处置收入/(1+3%)*2%
(三)固定资产出售
1.固定资产核算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账面净额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财务部门固定资产核算人员根据出售合同、交接清单和发票存根对应取得的收入和应支付的费用,形成下列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清理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四)固定资产盘亏
1.根据已审核无误的资产盘点结果,资产管理部门将盘亏资产发起报废申请,并注明报废原因属于盘亏,财务部资产会计复核报废原因后,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账面净额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盘亏时,计算进项税额转出金额(转出金额=固定资产净值*17%)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账面净值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三、 存货(含原材料、周转材料) (一)采购入库
1.收到审核无误的报账单、采购点验单,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不含税价)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2.根据发票联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不含税价)
应交税费-暂估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3.法人单位税务专岗会计将通过认证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行账务处理,形成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暂估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存货的退回
1.事后因采购物资质量问题,发生退货情况时,如果发票未认证,将发票及相关资料退回业务部门做退货处理,只需要做冲销应付账款暂估。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应交税费-暂估进项税额
2.如果发票已认证,凭供应商开具的红字发票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1)冲销应付账款暂估,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暂估进项税额
(2)根据红字发票,形成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暂估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三)存货盘亏
财务人员根据经批准的存货盘亏文件,形成以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四)存货处置收入
处置报废或毁损的存货,取得收入时,形成以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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