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程序
一、实验室的消毒
实验室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各区域的消毒处理方式各不相同。
(一)应定期对实验室的物体表面、空气、贵重仪器、实验器材进行消毒。消毒的方式有含氯消毒剂、高压蒸汽灭菌等方式。
(二)对高危或烈性传染病(如霍乱、布氏杆菌病、炭疽、HIV 等)检验后的标本,应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尽快消毒处理。
二、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一)检验科工作人员要明确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的处理方式不同,需要分开收集。
(二)包装要求与标识:生活垃圾包装的颜色采用黑色,医疗废物采用黄色。要保证医疗废物包装防渗漏、防破裂、防穿孔,其外面还应有文字说明,如\"感染性废物\"(同时还应有生物安全通用的警示图标)。盛装针头、破碎玻璃等锐利器具,必须采用专用利器盒,存放量不超过3/4,要保证不会出现破裂、被穿刺等情况,参照院感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三)科室生物安全管理员,负责联系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检验科的医疗废物分类识别,指导和培训生物安全的处置,进行生物安全检查。
(四)医院专业医疗废物收集人员,用密封车送到院内医疗废物暂时存放地。双方要对医疗废物进行清点交接、记录、签收(类别、数量、包装是否合格),保障其得到妥善处理。
(五)微生物培养物、培养标本等实验室废物必须在送出检验科前经121℃,30分钟高压灭菌处理。
(六)医疗废物运送的由医院合同单位负责处置,做好交接和登记。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包装破裂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人体。
三、职业暴露的管理
按《职业暴露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