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铜置业水源热泵中央空调机房
招
发招
内及外围设备采购安装
标 文 标书编号:
包 人 : 标 人 : 二○ 年 月 日
件
目 录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
投标须知 技术要求 合同格式及条款 投标文件及格式 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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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1 项目规模:总制冷量 KW,制冷面积 平方米。 工期:总工期 天,自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始计算工期。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相关检验标准优良要求 招标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制冷机组采购、安装、调试、地热换热器工程及机房智能化控制、机房防噪减振等全部项目 2 3 4 5 6 7 合同价格形式: 资金来源: 投标人资格: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生产中央空调主机设备的厂家为佳。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内有效(日历日)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提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点整。 踏勘现场与答疑安排: 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将招标文件、现场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于20 年 月 日12 时前,8 传真至招标机构并发送邮件至Email: ,电话/传真: 联系人: 答疑文件获取时间: 9 10 11 12 13 投标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 三 份,电子文档 一 套 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点 至 年 月 日 点。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点(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评标办法:第五章《评标办法》 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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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投标人要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如有疑义,要按前附表第 8 项的规定按时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2、招标期间投标人获得的全部资料均由 机构发放,以书面材料为准。非由 机构处获取的招标资料,一律为无效材料。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为招标人。
l、项目概况: 1.1简介:
大厦位于 ,建筑面积约 万㎡。主要功能为: 办公约 ㎡、酒店式公寓约 ㎡、餐厅约 ㎡。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杭州建铜大厦水源热泵中央空调机房系统的优化、细化设计和空调机房系统工程施工。
发包人将系统用水、电等能源管线接到机房界内一米;主电力电缆一根进中标人主配电柜。
1.2.1优化、细化设计
招标人及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仅提供本项目机房及水源热泵系统所需主要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提供机房自动化集成控制子系统的设计,未对材料、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集成所需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完整、详细的描述,未对系统所需的设备、材料等工程量进行充分、详细地计算,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以招标人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为基础,进行必要的优化、细化设计。
优化、细化设计,并非对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的否定,而是在尊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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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图纸,结合投标设备、材料的品牌选型、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功能要求,以及投标人对该项目的地质勘探和实验情况等,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图纸进行的优化、细化、补充设计。
优化、细化设计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文件的基本系统架构、系统工作原理、基本性能参数和主要技术应用。
优化细化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⑴水源热泵系统主要问题的处理与解决方案; ⑵优化、细化设计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⑶优化、细化设计的主要内容; ⑷系统设计图纸及计算书,包括: ①优化、细化设计执行标准、规范; ②优化、细化设计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
③图纸设计计算书、设备选型计算书、系统设计和设计计算书的设
计、计算依据说明及其他资料;
④主要设备、材料技术参数指标和功能指标;
⑤设计中所采取的投标产品技术样本、主要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等设
计依据和技术参考文件;
⑸其他设计说明。
投标人可以利用招标人提供的水质勘探和实验资料进行优化细化设计,但是,招标人并不保证该部分资料的适用性,投标人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推卸当整个系统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各项技术指标和功能指标时,应承担的完全责任。
经发包人允许,投标人可以进入现场,进行为获取可信、完整的资料而进行的实验、勘探活动。所有这些活动,均执行招标文件“总则”第6条的规定。
1.2.2空调机房系统施工包括机房内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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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工程、水源换热与埋管工程、机房内自动化集成控制子系统及机房防噪减振工程,包括:
⑴机房内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空调主机、机组控制、水泵、系统定压补水设备和水处理设备等系统所需的完整的设备;
⑵水源换热与埋管工程;
⑶机房配套工程,包括机房的布局、防震、降噪、管道防腐、防锈、保温层装饰、机房装修等工程;
⑷系统的自动化集成控制工程;
1.3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商。
1.4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2、合格的投标人
2.1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
2.2为证明具有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招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资料:
2.2.1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生产厂家同时具备机电安装专业资质为佳。
(3) 全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认证 类 级,具备安装维修资格。
(4)投标主要设备的产品制造生产许可证(产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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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7)为证明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员工。 上述资料为资格后审必要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盖有投标人公章。
2.2.2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有效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其复印件要在投标文件中盖有投标人公章体现。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合格的标的和服务
3.1合格的标的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招标须知第1.2条所规定的投标人提供的标的和服务。
3.2知识产权及技术标准:
本招标文件仅提供本项目空调机房内设备及外围设备集成项目所需主要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对其设计、制造、安装集成所需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完整、详细的描述,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为基本条件,结合经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以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技术要求,实现系统安全、节能运行为目标,负责本系统集成所需进行的设备采购、制造、安装集成、调试、维护等工作。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集成产品应是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水源空调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安装、调试、验收和安全等方面的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设计要求、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要求和使用功能要求,且符合制造商所在国家的有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以及国际通用标准,选用质量稳定可靠的成熟、先进产品。如上述要求、规范及标准相互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和“投标设计文件”中,明确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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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设备、主要材料的品牌、制造商、产地、规格型号等,并提供产品技术样本和设计计算书。一旦中标,不得修改投标文件中所明确的系统采用的设备品牌、制造商、产地、规格型号等承诺。
报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技术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招标人、发包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有关费用均与招标人、发包人无关。发包人在本系统的设计寿命周期内,享有为本系统进行的二次开发等所形成的技术、专利或专有技术成果的免费使用权,也享有投标人为本项目进行的外购系统、技术、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免费使用权。
3.3投标人应为发包人提供系统管理员的培训,并使其达到上岗条件; 投标人为发包人提供的系统使用手册、维护手册和培训手册满足使用、维护、培训要求。
4、竣工期及质保期: 4.1竣工期:
合同生效后且监理开工令下达后90日历天内制作、安装完毕,达到验收标准。
4.2系统及设备质保期:
系统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至少2个制冷季和2个取暖季。 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无偿承担故障维修,更换零配件的义务,因设备质量无法正常工作或系统不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或招标文件要求的功能、技术指标时,投标人应无偿更换全新合格产品或无偿调整、修复系统,直至达到要求。质量保证期后,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若投标人在优惠条件中,承诺负责终身维护,对于损坏的零部件,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或保证以不高于设备市场工程价格或设备官方媒体价格提供给招标人、发包人。
5、质量及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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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质量标准:本次招标货物按相关标准要求制造、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和其他指标化验报告,工程要求达到优良标准。
5.2验收标准:
⑴货物验收: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较高标准验收,并符合设备制造商所在国家的有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以及国际通用标准,如上述要求、规范及标准相互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对于设备,投标人应提供足以满足要求的,足以能够证明相关设备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包括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各项技术指标、功能参数检验、测试证明等,以证明系统选用设备足以满足招标的技术要求。必要时,招标人、发包人可以对设备进行生产现场或海关监管仓库现场进行检查,投标人应予配合,并承担必要的检查费用。
属于原装全进口产品的,投标人还应提供原装进口产品的一切证明文件,包括产品海外生产序号、海运装箱单、商检、海关等证明文件、产地证明文件等。
原装进口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产品名称、规格、品牌、品牌注册商、生产地、生产商、报关地等要素。
⑵系统验收:系统各项技术指标和功能实现,均应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低于国家规范、标准的,执行国家规范、标准。
6、勘察现场
6.1 投标人将按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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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6.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投标费用:
7.1报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报标文件与递交报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前附表第7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8.2投标保证金可以下列任一种方式提交,其它形式不予受理: A、银行汇票 B、银行现金交款单 C、银行电汇凭证原件 8.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12:00 时以前,过期不予受理。
8.4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联系人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地址: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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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8.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l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技术要求及有关说明 第三章 合同条款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
9.2 除8.1内容外,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解释及修改
10.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并在答疑截止时限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子邮件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答疑文件的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疑文件将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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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
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10.2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于理解招标文件的误差而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投标失误概不负责。
10.3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0.4 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0.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方面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6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10.7投标人获得的全部资料均由代理机构发放,以书面材料为准。非由代理机构处获取的投标资料,一律为无效材料。
三、投标报价说明
11、投标项目报价
11.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 万元(含)人民币,超过此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1.2招标文件不指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定额、取费标准,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方案、技术规范、技术装备、技术能力和施工管理经验、市场行情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测算,在保证成本且有适当利润的前提下填报。
11.3 投标报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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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采用一次性包干的方式,包干的内容是包括单价和数量在内的总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该报价应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单价和合价,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合同履行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的完全价格,为交钥匙工程价格,是指标的物到达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并达到质量保证后的最终价格。
因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
⑴优化、细化设计费、为优化、细化设计而进行的资料,二次测试费用等费用(若需要))、专利或专有技术的获取、投标费用、控制子系统的二次开发费;
⑵各种材料、设备制作及购置、运输、包装、保管、保险、装卸、检验、检测、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水、电等消耗、联合试车;
⑶施工现场管理及时保洁、半成品保护(含其他相关方的成品、半成品保护)、临时仓储、竣工图编制、人员培训等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如为完成投标标的而发生的临时住宿、材料、设备堆放等所有相关费用);
⑷保修、售后服务;
⑸包括交通影响、冬雨季施工、抢工抢建在内的市场风险因素; ⑹税金、利润、政策性规费、应缴纳给总包单位的总包管理费等一切费用。
11.3.1各种材料、设备的购置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随机备件、易损件的购置、运输、包装、保管、保险、装卸、利税、管理、维保、临时仓储等全部费用,其中,选用进口产品的,还包括进口环节的一切税费;
11.3.2检验、检测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提供满足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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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投标人承诺的配件、材料的品牌、制造商、品质、产地,满足工程验收而需要的全部资料,而发生的检验、检测费。
投标人报价中的检验、检测费,应为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的功能、技术指标,满足工程验收,系统正常运行,设备维修维护而需要的全部资料,而发生的检验、检测费。包括针对本次招标、所提出的,能够证明系统或各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功能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或明示的要求的证明文件、检验、检测报告,亦包括招标人、发包人为进行系统功能、技术指标和检验或测试而进行的现场测试费、联合试车费、委托检测费等相关费用。
委托检测费是指投标人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不具有权威性、中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时效性,或不能完整地反映工程验收的各项技术指标,或不能完整地体现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的功能、技术指标,而由招标人、发包人另行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的二次检测或补充检测而发生的费用。
11.3.3 投标人报价中的人员培训,应为发包人提供至少2人,各不低于72小时的集中式系统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培训,投标人对人员培训质量负责。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供系统使用手册、维护手册和培训手册,开放控制子系统的控制、管理数据。
11.3.4 投标人所填写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
投标人报价中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后所可能发生的下列费用:
⑴材料、设备、人工、能源的价格上涨因素;
⑵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颁布最新标准、规范而必须的系统调整、设备、材料的更换、整改等因素;
⑶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发包人提出的,在控制功能方面,在不涉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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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硬件设备增加的条件下,而进行的必要的控制功能方面的调整因素;
招标范围之内,因投标人的优化设计不到位、不深入、不细化或未审查、补充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以致于不能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指标,而引起设计图纸调整、修改,由此所发生的工程调整、修改费用及图纸调整、修改费用,同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工期不得顺延。
11.3.5 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以下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之中: 11.3.5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以下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之中: ⑴特殊材料试化验费、设备技术指标、功能的检验、测试费、联合试车等验收、检验、检测等费用;
⑵行政规费中规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由一方交纳的费用或由双方共同交纳的费用,以及最终由承包人受益的费用;
⑶临时设施现场增补费;
⑷施工、调试、检验、检测、联合试车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水、电费用; ⑸垃圾及时外运费,垃圾外运,是指系统集成所产生的垃圾,随时清理出施工现场至少1公里之外的垃圾外运费。
⑹投标人应承担的总包管理费,按照中标金额的 计取,并支付给总包单位。
⑺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中应包含项目完成后进行的联合试车所发生的费用,联合试车时间为不低于24小时(其中,一次性连续不间断运行时间不低于24小时)。
11.4合同总价的调整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的可做调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11.4.1 因招标人提出系统功能变化,造成的系统硬件部分发生的设计变更;
11.4.2 因招标人要求在招标后进行的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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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品牌、产地等要素的调整。
11.5 投标报价的填列
11.5.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方案和细化优化设计,自行计算工程量、按附件的格式提供完整的投标预算和材料、设备清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投标报价。对应报而未报的项目费用将被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总额之中,一旦中标,不再调增。
11.5.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式样,填列系统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其他费用,并计算单价和总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11.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11.5.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1.5.5本次招标中的设备及材料各投标人根据自己所提供的设计方案的要求自由配置,空调主机设备台套数必须按照原设计要求配置。
11.5.6 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中索引的有关技术说明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招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或配以中文解释,并以中文解释为准,没有中文解释的,为无效文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标书与技术标标书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内容、格式等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并标明页码。
13.2商务标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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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投标书 13.2.2各式投标表格
13.2.3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⑵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⑶全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认证证书 ⑷主要设备的产品制造生产许可证(产品经营许可证) ⑸安全生产许可证
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上述资料为资格后审必要条件,必要时投标人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 13.2.4项目经理部配备情况
⑴拟施工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格式见第四章表5-1) ⑵拟施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简历表(格式见第四章表5-2、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⑶拟施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第四章表5-3)
⑷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以及为证明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员工。 13.2.5投标人业绩:
⑴200 年以来,投标人已完成类似工程及获奖情况表(格式见第四章表6)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制冷负荷2000KW或合同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水源热泵空调系统集成项目。
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复印件,获奖工程,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获奖证明复印件,必要时招标人可审其原件。
获奖工程,是指投标人上述类似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节能环保方面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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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料应在投标书中附相应复印件并盖有公章;
⑵200 年以来,项目经理已完成类似工程及获奖情况表(格式见第四章表5-2)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制冷负荷2000KW或合同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地源热泵空调系统集成项目。
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复印件,获奖工程,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获奖证明复印件,必要时招标人可审其原件。
获奖工程,是指项目经理上述类似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节能环保方面的奖项;
以上资料应在投标书中同时附相应复印件。 13.2.6投标人综合实力说明 ⑴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⑵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⑶反映投标人管理水平的证明材料
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明文件。 ⑷反映投标人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证明和荣誉:
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建筑暖通协会等类似会员单位证书; 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参与编撰单位证明;
由省级及以上建设、科技部门颁发的水源热泵中央空调领域的技术创新表彰奖励等其他方面的证明文件;
⑸为满足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投标人主要检测、调试设备及技术支持手段。
必要时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相应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盖有公章。
13.2.7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方案
⑴投标人应明确在质保期外,可以提供的技术支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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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投标人应明确技术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人员数量、培训周期与地点,对培训人员的素质要求、培训教员在运行与维护经验及技术职称,培训质量考评与培训结论。同时,应明确系统使用手册、维护手册和培训手册的主要内容纲要。
13.2.8售后服务及优惠承诺 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⑴为了保证最短时间维修服务到位,乙方必须在当地(杭州周边300公里范围之内)设有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出现故障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故障排除,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情况及售后服务机构电话、人员情况;
⑵提供售后服务措施与内容。 13.3技术标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3.3.1 系统优化、细化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
13.3.1.1投标人提供的系统优化、细化设计应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施工图设计要求。投标人的优化、细化设计的技术应用,包括技术指标、产品选型、技术手段、功能实现等方面,不得出现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的负偏离。
投标人的优化、细化设计,应包括: ⑴机房内完整的设备集成、安装工程设计; ⑵水源换热与埋管工程;
⑶机房配套工程,包括机房的布局、防震、降噪、管道防腐、防锈、保温层装饰、机房装修等工程设计;
⑷系统的自动化集成控制工程设计;
机房装修工程包括管道连接处作防腐、防锈处理,分、集水器的外部装修、地面、墙面、顶面的隔音处理、隔音门等的机房内装修等内容。
13.3.1.2优化、细化设计成果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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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设计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⑵主要优化、细化设计内容; ⑶系统设计图纸及计算书; ⑷其他设计说明。
13.3.1.3系统设计图纸及计算书应包含: ⑴设计执行标准、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产品选型、系统安装、系统调试、检验、检测所依据的标准、规范;
⑵设计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包括能够表达系统内容的文本及缩图文件;
⑶电子图纸;
⑷图纸设计计算书、设备选型计算书、系统设计和设计计算书的设计、计算依据说明及其他资料
⑸主要设备、材料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指标。 13.3.1.4其他设计说明中体现以下内容:
⑴对地源热泵空调机房系统(含机房内的设备集成、系统自动化集成控制、地热换热器工程、机房配套工程)的常见故障、质量通病、技术缺陷等进行的重点优化、细化设计,并在设计中提出施工规程要求;
⑵为实现系统优化、细化的功能实现,对整个空调系统的其他部分提出配合要求或其他技术要求;
⑶提出能源需求计算与说明;
⑷本系统与整个空调系统施工中应注意的重点、难点问题; ⑸需发包人提供的条件,包括经现场勘察提出的土建配合条件。 ⑹系统使用成本计算及分析表; ⑺系统使用、维护方案、规范及要求。 13.3.2设备、材料的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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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文件和优化、细化设计,提出投标所选用的产品清单,并针对招标人提出的每一项设备配置要求以及系统所选用的设备和主要安装材料的技术性能,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明确、详细的描述。逐一说明所选用设备、材料的执行标准、产品选型依据、品牌、规格、型号、主要部件、附件、材料的名称、型号、品牌、厂家、产地、主要材质等、产品品牌效应、制造商、制造国产地、设备的结构、技术性能、指标参数等。并提供完整的、正规的产品选型技术资料和商务资料。
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样本、2007年以来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节能检验报告等。
商务资料包括制造商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获奖证明等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影印件、复印件。
⑵投标人应明确系统提供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13.3.3系统调试与测试方案
⑴投标人应提出完善、详尽的系统调试、测试方案与调试、测试步骤,明确系统调试、测试方法,明确各调试、测试环节、控制点及调试、测试的控制要求,明确调试、测试目标和调试、测试周期,明确与系统调试、测试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保障,明确与调试、测试方案相配套的调试设备(硬件);
⑵投标人应提供完善的系统优化、细化设计、产品选型、调试、测试、验收与竣工资料,投标文件中明确资料目录。
13.3.4施工方案
⑴ 进度计划安排及横道图,工程进度承诺及保证措施; ⑵ 主要机械、劳力安排及保证措施; ⑶ 主要施工方法及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⑷ 施工重点、难点及采取的应对措施、防治质量通病措施及方案; ⑸ 主要材料、设备的检验和质量控制办法 ⑹ 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及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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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与各方配合方案,尤其应说明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发标人及智能化控制系统的配合方案。
14、投标文件的装订
14.1投标人按前附表9条规定的份数和招标文件“总则”第13条规定的顺序、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应将商务标、技术标、设计图纸分别装订成册。
14.2投标人应提供全套标书相同版本的电子文本,电子文本使用光盘提供,光盘上应贴标签,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同时,商务标、技术标电子文本和设计图纸电子文本应分别存入2个光盘,并分别注明“投标文件”、“设计图纸”字样。商务标、技术标电子文本使用word文档,设计图纸电子文本使用AutoCAD文档,文件编排方式应遵照招标文件的编排规定。
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未提交光盘或光盘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
14.3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打印。投标文件中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无授权委托书,投标无效。
14.4商务标标书、技术标标书(设计图纸除外)用纸统一使用A4复印纸打印机打印。
14.5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4.6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章中“商务标标书”、“技术标标书”内容、顺序和要求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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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制)。
技术标和商务标的排序及装订必须符合第13条要求的顺序及内容,任何随意调整、增加或减少标书内容、装订方式的行为,都有可能导致技术标或商务标不得分;
15、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使招标人满意的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其中,招标文件“总则”第2.2.1条规定的投标资格证明为必要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
16、项目的合格性
16.1投标人所提供的设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并在投标书中注明产品的产地、品牌、制造商、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总价等指标。
16.2为使设备正常、连续的使用,应提供在保修期结束后持续供应备品、备件的能力,以及收费标准;根据规定的技术和售后服务的要求,逐条对要求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在“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日期之后的有效期限内有效。 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总则”第8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7.3投标有效期内,包括合同履行期内,投标人或中标人如果拒绝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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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可能被全部或部分没收。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所有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2个光盘与投标文件正本密封在一起)。
除此之外,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会议前,将投标资格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料,包括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装袋并附上目录,供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开标后提交的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
18.2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8.2.1 写明招标人、发包人名称和地址: 18.2.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⑴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⑵工程名称:
⑶ 年 月 日 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3 除了按本须知第18.2.1款和18.2.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19.2款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发包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2.1款、第18.2.1款和第18.3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发包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发包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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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字样章。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第1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2招标人、发包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发包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0.4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八、开标
21、开标
21.1 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1.2 开标会议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装订、密封。
21.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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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会议,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并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不得进入评标: 21.3.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装订的;
21.3.2 未经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署或未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印鉴;
21.3.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即招标文件提供的样本并进行无空缺、无修改地填写、加盖公章、有关人员签署);
21.3.4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21.3.5 投标书涂改,涂改处又未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投标文件签字人的签字或盖章的投标;
21.3.6总报价超过招标最高限额的; 21.3.7 未提交电子文本光盘的;
21.3.8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21.3.9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1.3.10未提交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
21.3.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1.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唱标结果与投标文件正本不符的,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但投标人不承认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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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标
22、评标过程的保密
22.1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2.2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从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2.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2.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3、资格后审
23.1 在没有进行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招标人将对所选择的提交了响应性的合理报价的投标人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作出确认。
23.2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第2条、第15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3.3 若投标人未能按照第2条规定,提交资格后审的必要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中标后,这些澄清说明与答复将做为合同组成部分。
25、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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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开标后,经审查符合本须知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5.2 开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5.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5.4 评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将可能被视为重大偏离或未实质性响应,被认定属于重大偏离或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 产品选型或系统技术应用明显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功能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的主要技术参数、设备选型要求或提出的偏离招标人、发包人不予接受的投标文件;
(2) 存在严重设计缺项和设计失误; (3)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4)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质量保证期等其他内容,经认定在实质上不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
(6) 报价中存在严重漏项(严重漏项是指漏项内容在超过投标人报价总额5%(不含)的情况,漏项内容的计算按照其他投标人的同项或同类最高报价额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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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资格后审不符合要求的。
(8) 提供虚假业绩或证明材料的,且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人,无论是否已签订合同,招标人均有充足的理由废除其中标,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6、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6.1 如果用数字表示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6.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各分项工程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分项工程的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3%以上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26.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7、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7.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本须知第25.4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7.2评标原则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27.3在评审过程中,招标人将安排时间,要求投标人对其设计优化、细化方案、设备选型方案、主要技术应用、系统功能、系统运行模拟工况等投标技术文件中的主要技术内容,向评标委员会进行答辩,答辨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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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报价范围内,可能导致系统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功能、技术条件或不能达到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漏项内容,或超出招标范围的多项内容(非投标人提供的功能优惠条件),进行报价的计算调整。调整的原则为:
多余项内容报价在基本符合市场评审价值的前提下,按投标人报价删减报价总额;不符合市场评审价值时,按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市场评审价值删减报价总额。
漏项内容在不超过投标人报价总额5%(不含)的情况下,按其他投标人的同项或同类最高报价额调增报价总额,漏项内容超过投标人报价总额5%以上的,按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由于报价范围的多项、漏项而进行的必要的报价调整,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内容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7.5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
27.6评标结果由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形式予以公布,只宣布结果,不解释落标原因。
十 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设备的供货安装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2条确定的中标人。 29、中标通知书
29.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发包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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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发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30.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30.1款的规定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内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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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技术要求
1、 总说明
⑴本技术要求仅提供该项目所需主要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对其设计、制造、安装集成所需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完整、详细的描述,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以本技术要求为基本条件,在尊重原设计的基础上,负责系统优化、细化设计、自控集成设计、设备的安装集成、调试、测试、培训、维护等工作。
⑵投标人所提供的集成产品应是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地源热泵空调设备及系统设计、制造、试验、安装、调试、验收和安全等方面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且符合制造商所在国家的有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以及国际通用标准,质量稳定可靠的成熟产品。如上述要求、规范及标准相互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根据设备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并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做到:结构合理,质量可靠,性能稳定,效率高,能耗低,操作及维护保养简便。
所供设备应具备ISO9001质量认证,必须是全新的合格设备,是在投标时该生产厂家已定型投产的成熟产品。
本技术需求书未说明的系统的辅助设备及材料由投标人按设计要求、相关规范标准及使用要求配置,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文件中已明确的设备品牌、规格、配置、制造商和产地。
⑶本技术要求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⑷投标人应提供成熟的、具有高可靠性和稳定性、合格的方案与配置、招标人不接受为此次方案单独设计的未经实际验证的设计方案。
⑸本技术标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除此之外,还应遵循环保、消防、智能化控制等相关行业的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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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2、工程概况及技术条件: 2.1 工程概况:
大厦位于 ,建筑面积约为 万㎡。
空调形式采用水源热泵空调系统,总制冷量 KW,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制冷机组及控制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及水源换热与埋管工程、机房配套工程等全部内容。
工作界面划分:
发包人将调试用水、气等能源管线接到机房界内一米;主电力电缆一根进中标人主配电柜。
2.2地理条件: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地区气象数据为: 冬季采暖室外计算温度 C 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 C 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C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C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 C 最热月月平均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 最冷月月平均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 室外风速:冬季室外平均风速 m/s
夏季室外平均风速 m/s
大气压力:冬季 hPa
夏季 hPa
土壤
2.3参考规范及依据:
GB/T19409-2003《水源热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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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T 13663 《实用供热空调设计手册》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冷热水用聚丁烯(PB)管道系统》GB/T 19473.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 50738-2011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工业企业通讯接地技术规范》(GBJ79-8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范》(DL400-91)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l34—2001) 《绿色建筑技术导则》(2005年10月)
上述情况仅作为参考用,任何推断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优化、细化设计说明: 3.1优化、细化设计的概念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仅提供本项目机房及地热换热器系统所需主要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提供自动化集成控制子系统的设计,未对材料、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集成所需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完整、详细的描述,未对系统所需的设备、材料进行充分详细地计算,投标人应以招标人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为基础,进行必要的优化、细化设计。
优化、细化设计,并非对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的否定,而是在尊重原设计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图纸,结合投标设备、材料的品牌选型、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功能要求,以及投标人对该项目的地质勘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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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情况等,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图纸进行的优化、细化、补充设计。
优化、细化设计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文件的基本系统架构、系统工作原理、基本性能参数、建筑物的全年负荷和主要技术应用,在技术方面,不得出现负偏离。
3.2优化、细化设计要求
本章提出的技术要求以及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提及的对投标人的要求,应视为投标基本要求。
优化、细化设计时,应满足招标人对于机房的整体空间布局要求; 3.3 优化、细化设计范围及深度
3.3.1投标人提供的系统优化、细化设计应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施工图设计要求。
3.3.2投标人的优化、细化设计,应包括: ⑴机房内完整的设备集成、安装工程设计; ⑵水源换热与埋管工程;
⑶机房配套工程,包括机房的布局、防震、降噪、管道防腐、防锈、保温层装饰、机房装修等工程设计;
⑷系统的自动化集成控制工程设计;
机房装修工程包括管道连接处作防腐、防锈处理,分、集水器的外部装修、地面的隔音处理、隔音门、隔音墙等机房的装修等内容。
3.4 优化、细化设计成果的组成 3.4.1设计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应充分体现投标人对本大厦系统技术要求、功能要求的理解,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国家标准、规范,明确优化、细化设计达到的目的。
3.4.2主要优化、细化设计内容:
投标人的优化、细化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参考附件和投标人进行勘踏现场获取的其他资料,如地质勘探和实验情况等,结合招标文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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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设计图纸,投标设备、材料的品牌选型、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功能要求,在设计说明中明确:
⑴水源热泵系统设计与应用应突出以下重点问题,提出解决、处理方案,并提供计算资料:
水源热泵系统运行监测及监管技术的应用,突出自动化集成控制子系统的设计与系统配置;
水源热泵系统的工程勘察、系统集成、安装施工技术; 设备选型的设计计算与依据; 机房配套工程优化细化设计;
系统使用、维护方案、规范及要求,系统使用成本计算及分析。 ⑵优化、细化设计的内容;
⑶阐述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文件相比,优化、细化设计的必要性及依据;
⑷优化、细化设计点的工作程序、原理、实现功能、功能实现途径、功能实现途径的依据等。
重点说明通过优化、细化设计,系统可实现的功能及代表功能实现程度的技术参数,并针对每一项系统功能,逐一表述系统功能的技术手段、技术应用的方式、实现途径的说明及计算依据,并以图纸说明的方式,注明在图纸中的功能实现点;
⑸系统的配置与运行方式。
3.4.3系统设计图纸及计算书应包含: ⑴设计执行标准、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产品选型、系统安装、系统调试、检验、检测所依据的标准、规范;
⑵设计图纸说明
提供能够表达系统内容的文本及缩图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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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优化、细化设计图纸
投标人必须提供整套设计技术文件,图纸中应明确优化、细化的设计点,这些设计点应采取明确的标注或标识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文件加以区分。图纸应包括但不限于:
机房布置图、系统原理图、系统图、机房电缆与桥架布置图、设备材料表、设备的电气原理图及符号说明、设备的标准现场接线图、设备尺寸图、基础大样图、接管图、水源换热器设计图纸、埋管分布图以及与自控有关的相应图纸,包括与智能化的配合技术方案,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大厦的使用特性。
此外,还应包括:机组的降噪和减震设计、机组安全保护设计、机房装修设计、设计风险的规避方案等,并将这些设计内容全部、完整地体现在整个技术文件中。
⑷图纸设计计算书、设备选型计算书、系统设计和设计计算书的设计、计算依据说明及其他资料
⑸主要设备、材料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包括主要机电设备的选型方案及依据,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工况的制冷量与耗电量、主要机电设备的规格、主要技术性能、技术参数,并提供主要设备设计选型及设计参数计算的依据,如产品技术样本及有关的技术检验报告等技术文本;
投标人应根据设计,在“投标产品清单”中,逐一说明系统产品选型依据、产品产地、品牌、规格、制造商、技术性能、指标参数、产品技术样本、产品品牌效应等内容。
3.4.4投标人在优化、细化设计时,应在设计文件“其他设计说明”中体现以下内容:
⑴对水源热泵空调机房系统(含机房内的设备集成、系统自动化集成控制、水源换热器工程、机房配套工程)的常见故障、质量通病、技术缺陷等进行的重点优化、细化设计,并在设计中提出施工规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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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为实现系统优化、细化的功能实现,对整个空调系统的其他部分提出配合要求或其他技术要求;
⑶提出能源需求计算与说明;
⑷本系统与整个空调系统施工中应注意的重点、难点问题; ⑸需发包人提供的条件; ⑹系统使用成本计算及分析表; ⑺系统使用、维护方案、规范及要求。
3.4.5以上设计资料,文字成果资料及图纸资料应以文字和电子形式同时提交。
3.4.6工程图纸必须有便于查阅的图纸目录,图纸装订和图样目录顺序一致,工程图纸上的名称、术语、代号、文字、图形符号、剖面表示、结构要求、计量单位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3.4.7设计方案和图纸均应加盖设计单位的公章并由设计人员签字。 3.4.8设计成果编制成powerpoint形式,在开标时,由设计负责人现场讲解,讲解时间不超过30分钟(讲解人应为主要设计人员中的系统集成施工现场技术支持人员)。
4、系统配置的总体要求
4.1系统配置必须是符合标准要求、能满足招标范围内所要求达到控制指标的全套配置。
4.2系统具有节能、高效、低耗、良好的减震措施、噪音低、操作灵活等优点。
4.3自动化程度高、技术先进、性能可靠,连续无故障运行时间必须高于行业标准,使用寿命长。
5、自动化集成控制子系统的配置要求
除机组自带的控制系统外,投标人还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大厦的使用特性,有针对性的进行机房控制系统的二次开发、调整和优化,使机房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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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设备,如机组、水泵、水处理设备,包括水源换热器等在内的设备,实现运行状态和运行工况的适时跟踪监控和系统内各设备的最优化联动运行的系统集成控制,同时,为便于大厦智能化系统进行系统集成,机房控制子系统应免费提供标准接口,并开放协议。
机房控制系统采用分布式计算机监控与管理的集散型系统,可采用第三方通讯接口,通过网络网关与机组进行通信,实现数据的双向传输,达到监控机组的运行状态及运行参数。所有各子系统内的控制通过网络服务器实现真正意义的无缝连接。机房的自控系统要求采用PLC控制系统;本工程空调控制系统隶属于大楼BA系统中的子系统,为BA系统预留OPC Server,通过OPC把有关的数据集成到BA系统中,投标人应提供合适于BA集成版本的OPC。
本空调自控系统由中央监控电脑、打印显示设备、若干现场控制分站及相应的传感器、执行器等构成;控制软件的功能包括最优化启停、PID控制、时间通道、设备群控、动态图形显示、能耗统计、各分站的协调联络与独立控制、打印、报警等,并能与空调机房上位机与大厦智能化控制中心BA系统进行通讯联络。
自控系统中的核心控制部分(PLC)、电动调节阀、执行器、传感器及中央控制单元必须采用合资或国内著名品牌的设备。
投标人应提供每个系统及控制屏的电气和控制线路图和施工详图。 5.1控制系统配置的原则:
5.1.1 采用的自控方案具有良好的自控层次,定量表述自控系统的各种控制模式,且表述应清晰合理。
采用的控制管理软件具有良好的扩展与支持功能,软件可依据实际负荷进行运行曲线拟合与预测,与各自控点元件的选配相匹配。
5.1.2 采用先进、成熟的自动化管理系统(含软件及设备等),并进行优化,保证所有设备在设计要求的参数下安全可靠地运行,达到降低能耗经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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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目的。
5.1.3 自控系统与被服务对象的规模相适应,在兼顾先进性、前瞻性基础上,坚持“按需设计”,强调系统的全寿命周期运行成本控制,合理布置系统各监控点。
5.1.4 强调系统的自我修正、完善功能,强调系统的可扩展性,通过一定时期内运行管理的数据采集、数据积累、数据分析,建立优化适用的运行状态,最终达到自我控制、无人值守的目的。
5.2控制系统的基本要求:
5.2.1 系统软件的操作界面应直观、友好、便捷,能提供全中文的图形界面;
中央控制单元设置集中控制台,配置打印机,配置彩色人/机对话屏,可以进行远程管理和打印。
5.2.2系统能够根据实时监测情况,计算实际空调负荷,以控制系统温度、湿度,各应用系统的运行台数和运行组合、实现系统均衡运行,能够控制并实时调整空调系统应用工况的运行参数。
5.2.3 系统软件能按照系统运行需要、外部环境需要,进行时间和程序预设,使设备运行安全可靠并保持最低费用运行,做到无人值守。
5.2.4自动检测系统的运行状态,保障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5.3设备监控的范围 5.3.1热泵机组
⑴控制机组启停,与循环泵连锁启动,通过控制,实现机组输出功率与实时负荷的匹配:根据实时负荷和运行时间,对机组进行台切。
热泵机组在进行负荷调整时,应同步实现循环水泵的连锁启动和变频控制。
⑵监测运行状态 ⑶监测机组故障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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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显示机组手/自动状态 ⑸监测供回水的温度及压力. 5.3.2水泵 ⑴控制水泵启停 ⑵监测水泵的运行状态 ⑶监测水泵故障报警 ⑷显示水泵手/自动状态
⑸冷冻变频控制、变频器状态监视 5.3.3地下循环侧 ⑴供回水温度 ⑵分区控制
⑶冬(夏)季取(排)热量 5.3.4末端负荷侧 ⑴供回水温度 ⑵压差控制
⑶冬(夏)季供热(冷)量 5.3.5补水泵、软化水箱 ⑴根据回水压力控制补水泵启停 ⑵监测补水泵运行状态 ⑶监测补水泵故障报警 ⑷显示补水泵手/自动状态 ⑸监测软化水箱高低液位状态
5.4 系统控制、显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⑴实时显示系统运行流程图。
⑵室内外空气状态,包括温度、湿度等参数显示;
⑶实时监测及采集系统运行状态、运行参数、状态信息及系统内各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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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系统及管路的运行状态并进行故障报警,联锁保护。
具有机组轮流运行及台数显示及控制、对被控参数的设定值进行修改、系统故障、事故报警的显示、自动的故障复位、自动调整运行参数以保护机组安全运行、自动故障停机等功能,实现故障显示、报警及排除智能化,显示并控制:
进水、出水流量、温度、压差;压缩机、水泵、水源换热器、电动阀、传感器等工作状态;自动、手动工作状态;压缩机高/低值;压缩机、机组工作时间;冷凝压力、蒸发温度、蒸发压力。
⑷安全保护及报警功能:电脑控制系统应能对整个机组运行提供全面、准确的报警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
冷凝压力过高保护;蒸发压力(温度)过低保护;油温过高保护;精滤油器压差过高保护;主电机过载保护;内置过载保护装置;过载或缺相时保护压缩机;运行压力过高双重保护;低压或油压过低报警及保护;吸气压力过低保护;排气压力过高保护;控制器故障、感应器故障、电源故障等的报警显示和保护。
⑸其他保护功能:出水温度过高/低报警与保护;水流量过低报警与保护;油位过低保护;出水温度极限报警与保护;传感器故障报警;供电电压过高/低报警显示和保护。
⑹对检测的运行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和存储,并可打印运行报表。 ⑺操作系统要求触摸式按键,运行参数数码显示。 5.5通讯接口:
提供开放的通信接口协议,包括:
协议类型;详细、全面的信令格式,如长度、起始位、结束位、校验位、全部操作功能的命令码和全部回送信息的结果码。
开放式数据库要求提供: 数据库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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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中的表名、字段名、字段类型 6.1主要设备及材料清单
招标文件提供的“主要设备及材料清单”仅为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提供的,该项目水源热泵机房及水源换热器工程所需的主要设备、材料清单,招标文件提供清单,只为说明系统构成的项目和内容,包括材料、设备使用数量、单价等因素,为投标人进行系统优化、细化设计提供参考,并不做为结算的依据。
同时,该清单未考虑投标人自行设计、配置的机房自动控制子系统所需的材料、设备,未考虑投标人设备、材料选型的差异,也未考虑投标人优化细化设计的工程量清单的调整因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优化、细化设计编制“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并准确、完整、详细地计算相应的工程量(要详细列出所有设备、材料清单以及单价和合价),投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为一次性包干清单,除非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无论工程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工程量的变化,也无论项目区域内地质条件发生何种变化,该清单做为结算依据,不做调整。
6.3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6.4热泵机房及地热换热器主要设备及材料清单 序号 1 2 3 4 设备名称 性能参数 制冷量 KW, 冷冻水进出口温度 水源热泵机组 12/7℃,冷凝器进出口温度 ℃; 制热量 KW, 热水进出口温度 ℃, 蒸发器进出口温度 ℃。 负荷侧循环泵 水源侧循环泵 膨胀水箱 流量: m³/h,扬程: m 流量: m³/h,扬程: m 调节容积 m³ 补水泵流量: m³/h,扬程: m 单位 台 台 台 套 两用一备 两用一备 两泵一用一备, ≤ MPa开泵, ≥ Mpa关泵 数量 备注 工作压力1.0MPa 42
5 6 7 8 9 负荷侧集、分水器 软化水装置 软化水箱 立式直通除污器 水源侧集、分水器 L= ,D= d1=250,d2=200,d3=150,d4=200 处理水量 L=,D=;Dn=,N=,双侧连接,间距mm。 只 套 只 只 只 工作压力1.0MPa 工作压力0.3MPa 高于水源侧系统最高点 m以上 工作压力1.0MPa 工作压力1.0MPa
6.5地源热泵机组技术要求
6.5.1水源热泵机组机组规格及性能参数 ⑴制冷量: kW>/台 ⑵制热量: kW>/台
⑶输入功率:kW~ kW(±3%) ⑷台数: 台
⑸冷冻水出/进口温度 7/12℃,冷却水进/出口温度 ℃; ⑹空调热水出/进口温度℃,地埋管侧循环水进/出口温度 ℃; ⑺工作电源: 交流三相 ,380V10%,50Hz;
⑺ 蒸发器、冷凝器水侧压力损失在名义工况下不得超过0.l MPa; ⑼压缩机在负荷的15%-100%范围内无级调节。 ⑽水源热泵机组主要技术参数见下表。
热泵机组技术规格及要求
序号 1 2 3 4 5 主要指标 机组形式 单台制冷量 单台制热量 制冷剂 冷冻水进出水温度 详细参数 螺杆式水源热泵机组 ≥kw ≥kw R134a 12/7℃ 备注 数量:台 冷却水进/出水温度℃时 低温水进/出水温度℃时 43
6 7 8
热水进出水温度 电气特征 机组设计压力 ℃ 3PH~380V~50HZ 1.0Mpa 标准 7.5.2水源热泵机组技术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机组以下资料: ①机组部分负荷表;
②机组在可靠性和节能方面的技术特点; ③寿命周期内的正常各项维修费用; ④水质标准的基本项目与要求; ⑤运行期间与长期停机的管理要求;
(2)投标设备应按招标文件列明的参考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若投标人采用的标准、规范在技术要求中没有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的标准、规范,则应在投标文件中作详细说明。
只有采用的标准、规范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对设备的技术要求时,此标准规范才可能为招标人接受。
(3)机组应成套供应,包括压缩机、电动机、蒸发器、冷凝器、启动柜、控制柜、冷媒、减振垫、润滑系统、保温保冷及保证机组运行的零配件。
机组具有结构简单、操作维护方便、运转平稳安全、噪声低、振动小、控制系统灵敏可靠、占地面积小、设备利用率高、环保等特点。
①机组设计使用寿命不得低于20年,应满足每天工作时间为24小时,每年连续工作不得少于6个月,压缩机应为国际知名品牌;
②整机热交换部分、高低温部分要保温;冷凝器、蒸发器必须是同一厂家生产。
③润滑系统安全可靠,特别是在突然停电、故障停机的瞬间,能够满足高速转动轴系所有轴承及其他润滑部位的可靠润滑;
④机组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降低或防止喘振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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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当电压偏差为额定值的10%时,机组应能正常启动、运行; ⑥机组所有配管接口均采用标准法兰接口。 (4)机组控制系统。
①机组的运行过程由微机控制,根据负载变化而自动控制机组的运行。 ②系统应有完整的故障自动保护、报警和自动诊断功能,并能自动记录、存储并显示全部的故障与报警信息。
③控制屏为中文显示,能显示各种运行状态,并至少精确显示以下运行参数:冷冻水进出水温度、冷却水进出水温度、蒸发器和冷凝器制冷剂温度和压力、油温和供油压力、电机绕阻温度、电机额定负载电流、电压等。
④机组的安全保护项目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蒸发器低压保护/ 冷水温度过低保护、冷凝器高压保护、冷却水温度过低、过高保护、冷水、冷却水流量不足/意外停止保护、轴承(油)温度过高保护、安全阀保护、电机过载、短路保护、电机缺相、反相保护等。
⑤机组应与系统内其他设备如冷冻水泵、冷却水泵等实现联动控制,并形成完整的机房控制子系统。
⑥控制系统应具有防止误操作的功能。
⑦为便于大厦智能化系统进行系统集成,控制系统应免费提供标准接口,并开放协议。
(5)投标人应提供招标人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并填写“冷水机组性能参数表”,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包括:
2007年以来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节能检验报告、产品技术样本、机组整机尺寸、重量、基础尺寸、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 、注明机组大修时间、制冷剂充注量及平均每年补充量、设备基础图及安装手册、机组运行操作手册、维修保养手册、易损件及常用备品清单、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清单以及其他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维护必须的其他参数和资料。
为满足机房设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还应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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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机房允许制冷剂浓度,如果制冷剂有毒性,应提供泄露时检测通风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②机组正常运行冷却水最低进水温度; ③单台设备散热量; ④对机房的其他要求。 技术附表
机组性能参数表
机组型号: 负荷比例 制冷量(KW) 制冷 耗电量(KW) KW) 、热 制热量( 量及 耗电量( KW) 效率 耗电量指标(KW/KW) 部分负荷COP值(KW/KW) 进水温度(℃) 出水温度(℃) 蒸 循环水流量(m3/h) 发 压降( kPa) 器 蒸发器换热管壁厚(mm) 蒸发器管内流速(m/s) 冷冻水接管管径(mm) 进水温度(℃) 出水温度(℃) 冷 循环水流量(m3/h) 凝 压降( kPa) 器 冷凝器换热管壁厚(mm) 冷凝器管内流速(m/s) 冷却水接管管径(mm) 压缩机和电机的组合形式 压缩机 驱动方式 电机 制 冷 剂 运行电流(A) 启动电流(A) 转速(rpm) 制冷剂名称 制冷剂充注量(kg) 节流形式 100% 75% 用户侧 水源侧 50% 25% 46
控制中心形式 制冷机运输重量(kg) 制冷机运行重量(kg) 其它 外型尺寸(LXWXH)(mm*mm*mm) 噪声dB(A) 机组调节范围 整机设计使用寿命(Y)
7.6水泵技术要求 7.6.1 配置要求:
设备范围:包括泵体、电机及弹簧减震台座等。 ⑴电机:采用国内知名品牌电机; ⑵轴承:采用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
⑶机械密封:波纹管式机械密封,轴封无泄露。减震方式为弹簧减震器。 ⑷泵轴:与电机同轴,采用经特别镀铝处理的泵轴(即电机轴); ⑸叶轮:叶轮采用青铜,直接安装在电机轴上; ⑹泵体:采用金属模具铸造的球墨铸铁。 7.6.2技术要求
⑴设备的设计、制造应使其满足设计负荷条件下平稳运行,以消除过多的噪音和震动;
⑵设备生产所用的材料应符合和达到所在国家的材料质量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主要设备用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化学成分、机械性能试验等)和相关的检验、试验规范和标准;
⑶泵在出厂前应进行动平衡实验。
⑷泵所配电机应能满足在该泵的水力性能曲线上任意点均可安全运行的要求;
⑸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选型及性能参数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电机生产厂家、型号、技术参数、水泵介质、吸入口尺寸、出水口尺寸、工作压力、适于工作温度、噪声值(水泵)、安装底脚尺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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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 技术参数:
⑴流量: m³/h,扬程: m,台; 流量: m³/h,扬程: m,台。
水泵的流量和扬程为暂定值,当系统环路各有关组件确定后,会有小的调整。
⑵噪音及震动控制
泵在额定工况下运行时,其噪音值应满足:在距离外壳1米处测得的噪声级不应超过国家标准,其实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
7.7软化水设备技术要求 7.7.1 配置要求
⑴工作压力:0.15-0.4MPa ⑵工作温度:5-50℃ ⑶电源:220V、50Hz ⑷功率:≤ W ⑸产水量: m3/h ⑹阀体材质:高强度塑料
⑺罐体材质:缠绕玻璃钢或碳钢内防腐及不锈钢 ⑻再生方式:顺流或逆流 ⑼接口形式:管螺纹/ABS法兰 ⑽树脂:合资或国内知名品牌 ⑾再生水耗:≤2%×产水量 7.8电气动力控制柜技术要求
⑴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有主机、水泵、定压装置等用电设备的动力控制柜及相应的电缆桥架、线路安装等;
⑵投标人提供的动力控制柜需采用合资或国内知名品牌的电气元器件,控制柜的规格型号自定,所有动力控制柜的防腐要求采用静电喷塑处理,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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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由招标人另行提供;
⑶动力控制柜必须满足系统自动控制的要求;
⑷投标人须提供动力控制柜的系统图、原理图、二次线路图、布置图等技术资料;
8、主要设备的品牌推荐: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提供的推荐品牌仅为说明招标人期望的产品品质要求,并非绝对规定,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选择,但应注意,投标人所选择的投标产品,应达到或超过招标人提供的推荐品牌的性能、技术水平和产品品质,并提供足以令招标人、评审专家满意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选用投标产品时,除参考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和推荐品牌外,主要产品应首先选用获得认证的中国名牌产品或免检产品、环境标识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选用这些产品,应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材料。
8.1热泵机组:须获得需满足本条款总述的基本要求。
8.2水泵:上海熊猫、上海凯泉、山东双轮、上海瑞邦等国内品牌。 8.3软化水装置、集分水器、软化水箱:山东格瑞德、山东水龙王、北京福牌、北京康科等国内品牌。
9、机房的防噪减振要求
投标人应计算分析空调设备机房和其他容易产生噪声与振动干扰的房间的关系,提供完善可行的空调机房的防噪减振措施。
建议投标人的防噪减振措施,除选用低噪音设备、机组、水泵设置减振装置外,机房要特别做好吸隔声处理,做好防噪围封,做好机组、水泵等高噪音设备的减振基础或隔振支架、隔振橡胶垫等控制固体声传播。同时,设备及管道应根据频率特性,设减振和隔震装置,各设备管道接驳处采取软连接和水媒质消声器。
各项防噪减振措施及预期效果应在系统说明中予以明确。
机房的防噪减振应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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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标准(GB10070-88)铅垂向Z振级标准值要求。
10、系统安装
10.1系统机房内冷却水管、冷冻水管等管道安装界线至出墙1.5米处。 系统机房内电气桥架、电缆等安装界线至出墙1.5米处,但不包括配电至动力柜的主进线电缆。
10.2 冷冻水、冷却水管道作防腐、防锈处理,防腐、防锈处理方案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
10.3保温材料采用橡塑或同等质量的材料。
10.4 机房内的所有管道与分、集水器的保温层外必须外包装饰材料。 10.5 各连接点严禁强行连接,各法兰接口同心度和胀口符合要求。 10.6转动机械、中心校核、调整、基础平面修正,减振器设置,作好记录交验。
10.7系统冲洗要分段分部进行,过滤网不能有杂质、污垢堵塞。 10.8设备安装完成后要求进行单机试运和全系统整套试运,要按规范、规程规定进行静态测试和动态测试调整,各种测试数据应符合规定、标准要求,并提交所有的记录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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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合同协议书格式
甲方: 乙方:
根据 年 月 日 招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以下合同:
第1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内容: 1.3 项目地点: 第2条 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即合同生效后 日历天内制作、安装完毕,达到验收标准。其中, 年 月 日前主要设备到货, 年 月 日前完成试车。
第3条 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4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为甲方培训的系统管理员达到上岗条件;为甲方提供的系统使用、维护手册和培训手册满足使用、培训要求。
第5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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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l、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前述文件的附件(包括答疑文件、补充文件、有关投标的澄清说明等)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7条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的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8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9条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10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合同签订 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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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合同通用条款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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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专用条款
注:本《合同专用条款》是招标文件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效力。报价人中标后,应严格执行该合同条款,除非投标文件另有承诺或招标文件另有修改,不得有实质性变更和调整。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省、市、区有关行政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施工规范、质量检验标准 3、图纸
乙方向甲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3套、电子图纸2套,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且不得与投标设计文件发生任何偏离。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甲方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对项目经理的调换命令
4.2甲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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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设计支持人员 6、甲方工作
6.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甲方负责将临时水、电接至现场,乙方交纳水、电费用。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材料的提供时间:
(5)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9)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6.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 7、乙方工作
7.1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乙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合同签订10日内。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发放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供总施工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应被视为投标文件的完善、细化,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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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否定),施工中每月25日前提供进度情况及下月计划,必要时随时服从甲方的调度。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4)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A、需办理特别通行证时,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B、施工现场要排放有害污水、施工噪音时,由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6)己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已完工程项目的保护工作;承包期间损坏,由乙方自费修复。在未办理交接手续前仍由乙方负责看护,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和设施的丢失、卫生保洁等仍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并承担有关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施工现场的垃圾要随时外运,作到文明施工。垃圾外运,是指系统集成所产生的垃圾,随时清理出施工现场至少1公里之外的垃圾外运。
7.2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设备检验
8.1 设备检验包括设备初检、进场后的设备检验、联合试车检测。 8.2 设备检验的标准:设备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水源热泵空调设备的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设计要求、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要求和使用功能要求,满足投标文件的承诺,且符合制造商所在国家的有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以及国际通用标准,选用质量稳定可靠的成熟、先进产品。如上述要求、规范及标准相互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8.3 设备检验的依据:乙方提供的设备检验、检测证明文件,应为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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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和甲方的各项要求,满足投标文件规定的产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各项技术指标、功能参数,满足工程验收,系统正常运行,设备维修维护而需要的全部资料。包括主要设备用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化学成分、机械性能试验等)、产品的检验、试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其中,空调机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电气测试,包括耐压绝缘测试、电气接线测试、电机绕组温度测试、启动电流测试;
⑵水压试验:要求1.5倍工作压力; ⑶检漏测试; ⑷真空测试。
属于原装全进口产品的,乙方还应提供原装进口产品的一切证明文件,包括产品海外生产序号、海运装箱单、商检、海关等证明文件、产地证明文件等。
若乙方提供的设备检验、检测证明文件不能完整地体现上述要求,或设备检验、检测证明文件不具有权威性、中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甲方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的二次检测或补充检测,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4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其技术标准、规格、质量需满足设计文件、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产地要求、品牌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功能要求,不得私自更换,具有节能要求的,应为国家节能产品,若乙方未能按国家节能要求或标准提供节能产品,甲方有要求更换的权利,并不增加任何费用。
8.5设备初检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主要设备及相关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材质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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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材质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8.6进场后的设备检验
8.6.1设备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其的质量、规格、数量、材质、重量等要素进行检查,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设备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设备运抵现场后30天内,按本协议书的有关质量、性能标准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若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证明设备不符合本协议书规定的检验结果,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没有权利要求对被检设备进行二次检验。
8.6.2 如果设备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功能缺陷,甲方将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8.7联合试车检测
8.7.1联合试车费,包括填料费、能源消耗、人力消耗和检测费,均由乙方承担。
8.7.2设备安装完成后要进行单机试运和全系统整套试运,要按规范、规程规定进行静态测试和动态测试调整,检验各种测试数据是否符合规定、标准要求,检测各项功能是否完整体现。这些测试可以由乙方实施,若乙方不能完整实施,或乙方的测试、检验方案存在瑕疵,甲方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测试,测试费由乙方承担。
若甲方对乙方的测试、检验结果存在质疑,甲方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二次测试,乙方应予配合,若二次测试证明乙方的测试、检验结果存在瑕疵,乙方应承担测试费及二次测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若二次测试证明乙方的测试、检验结果不存在瑕疵,甲方承担测试费及二次测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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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施工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应修改设计,重新购置设备或调整修理设备,重新安装设备,进行二次试车,并承担试车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7.4质保期内,由于设计原因、设备制造原因、施工原因导致系统不能安全运行,或系统功能缺失,或系统技术指标不能满足要求,乙方应维修、更换设备,进行系统调整或重新安装,并进行二次试车,由于更换设备、重新安装设备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系统停机的,质保期相应后延。
8.8 设备进场前,甲方有权提出在主要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应为甲方所派监造人员的市内交通、通讯、食宿等提供便利条件。
8.9 制造厂对所供主要设备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须提前通知甲方。
8.10 材料、设备进场后使用前,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取样,需要送检的,由监理工程师监督下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需送检的,需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若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达不到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规格要求和产地要求,或达不到招标文件、设计文件的质量、设计要求的,甲方有权选择没收或要求退货,甲方没收的材料,不支付任何款项,做为罚款处理。
8.11上述材料、设备的产地证明(如出厂合格证、货物运输凭证等,海外进口设备,还应按照8.3条规定提供进口证明文件)、甲方、监理工程师的查验证明、检验证明,在工程结算时,乙方应予提供,以证实其材料、设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若乙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据,以证明其施工材料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质量、性能和产地要求,则工程结算时,材料价格按照投标文件价格全额扣除。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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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发放中标通知书10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所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为投标文件的细化和补充,不能做实质变动。进度计划中应包括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
9.2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10日内 。 10、工期延误
10.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由于甲方要求的设计、功能变更,造成变更部分的工程价值超出合同价值5%(不含),对超出部分,工期可以顺延。顺延原则参照合同工期、合同造价及变更工程价值超出5%部分的比率计算。
五、质量与验收 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执行通用条款。 12、工程试车
12.1试车费用的承担: 乙方承担。 六、安全施工
13、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由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管理应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在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以及给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七、付款方式
14、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价的30%为定金,全部设备到货后付合同总价的50%;整套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1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30天内无质量问题后结清。
八、工程变更
15.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价格,除非甲方提出的系统功能变化,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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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系统硬件部分的设计变更,或甲方提出材料、设备型号、规格、参数、材质、品牌、产地等要素的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
但是,由于乙方优化设计不完善,造成系统功能不完整或达不到设计要求、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特殊要求,而导致甲方要求的功能调整,并不能认为属于甲方提出的系统功能变化,同时,由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未提出土建的配合条件,而导致土建工程按照乙方的设计要求进行调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因此调整合同价格,也不能因此调整工期。
15.2 若甲方要求更换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产品品牌、更换产品技术标准、功能参数、质量标准等,或由于15.1款规定的功能调整而发生的系统硬件部分变更,变更额仅按照更换前后两种产品的市场价差确定,不再调整其他工程项目。
15.3 发生工程变更,乙方通知监理工程师和财政专管员,并由财政专管员审查监理工程师出具的变更范围、变更处理措施,经业主认可变更并经管理机构批准后,由财政专管员组织评审机构确定变更最高限价,变更结算价值不得超过变更最高限价,变更范围不得超过经业主认可的变更范围。
工程变更必须经招标人、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证确定,并经业主认可(设计方出具正式变更文件)。经签证审批的工程变更,可以纳入分次工程割算拨款,无招标人、发包方、监理单位三方签署且未经审批的工程变更,不得进入工程结算。
九、质保期
15、质保期为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16、竣工验收
16.1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工程竣工后十五日内,乙方提供全套验收资料给甲方,使之具备验收条件;拖迟不报的,给予每天200-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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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机电设备,还应提供设备的产品技术样本、产地证明、合格证、产
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十一、违约
17.1 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7.2 乙方设备、安装质量、系统功能、技术指标等达不到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的,应按照甲方要求返工、返修或更换产品,直至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应承担合同总价5%的处罚。
上述质量违约,乙方应在合同工期内,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无偿解决,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条款,除依本合同被处罚外,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和罚则外,其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其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结算。
17.3 因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按照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分工序考核确定的工期拖延,或总工期拖延,每拖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 扣除。当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乙方无能力按期保质完成承包内容时,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合同,并对乙方处以合同价款3%的罚款,同时,全额扣罚履约保证金。
无能力按期保质完成承包内容包括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或施工进度计划20%的情况。
17.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若发现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或违规操作,经监理单位或质监部门确认后,除返工外,给予乙方200-1000元罚款。
17.5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人员代其实施缺陷补救,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的1.5倍确定,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扣除的,欠额自工程款中扣除。
17.6现场施工管理水平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按合同造价1%处罚。 17.7当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在8天内保护好施工现场。因乙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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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不善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二、售后服务
18.1质保期内,为了保证最短时间维修服务到位,乙方必须在当地(杭州周边300公里范围之内)设有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出现故障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故障排除,到达现场或故障排除时间每延迟3小时,扣罚1000元。
18.2 技术培训:乙方为甲方提供 人,各不低于 小时的集中式系统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并对人员培训质量负责。
培训人员素质基本要求: 培训地点:
18.3 乙方向甲方提供系统使用、维护手册和培训手册的时间: ,份数 。
十三、争议的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三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潍坊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副本份数为 正本 2 份,副本 3份。 十五、补充条款
⑴本工程营业税金需在工程建设所在地交纳,由甲方代扣代缴。 ⑵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人工费及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的合同价款。如因合同款拖欠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必要时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
⑶工程竣工验收后,未进行交接前,成品保护仍然由乙方负责,交接后由接收单位负责。
⑷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开工后必须到场。项目经理、设计现场技术支持人员不得更换,更换视为工程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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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程验收,包括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隐蔽验收,变更中的材料设备样品考察,项目经理、设计现场技术支持人员必须全程参与,若不能全程参与,累计达到5次(含),视为工程转包,5次以下,每缺岗一次,罚款3000至5000元。
项目经理、设计现场技术支持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必须经甲方批准,才能更换同资格、有类似工程业绩的人员。
⑸乙方必须对施工现场负责,并有义务拒绝未取得甲方认可的进场施工的其他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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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并系统调试完成正常运行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6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修理,48小时内故障排除,到达现场或故障排除时间每延迟3小时,扣罚1000元。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派人修理或不能排除故障,发包人、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其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管道漏水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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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采购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大写) 元。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六、其它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发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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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部分
1、投 标 书 致:(招标人、发包人)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及附带服务,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2、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 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义务。
我们承诺,全部合同标的,在 年 月 日前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验收标准。
我们承诺,该项目的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 年。 3、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承认并支持招标文件关于中标候选人的选择办法和中标人的确定办法,同时,还认为中标的依据中,价格因素是重要的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择标准。
5、我方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中的收费标准。 6、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7、我方承诺,我方所提供的投标材料均为真实、完整,无虚假成份,若存在虚假成份,我方愿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处罚条款。
8、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邮政编码:
地 址: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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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账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委托人(签字):
投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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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
标书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名称 主要设备及材料费 安装调试费 运费 其它 措施费、其他项目费 优化、细化设计费 规费、税金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合价 交货期 质量保证期 注:此表请另外单独密封一份递交(投标文件中仍需保留)。 注:1.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总报价中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应计未计部分视为已经计入。 4、本表1-4项应与附表2-1相对应。
投标人(公章): 授权委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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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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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1 2 3 4 5 6 8 8 9 项目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综合单价报价明细(元) 设备价 安装调试费 运费 其他 单价合计 投标报价 … … 合计 注:随机附件另列明细表,含在单价内
投标人: (盖章) 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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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设备配置及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品牌 规格 技术参数 技术标准 主要材质 注:本表单价应与表2-1综合单价报价明细中设备价保持一致
投标人: (盖章) 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产厂 产地 主要配件生产商及规格型号 单价 72
2-3 配件、安装材料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号 材质 厚度 (cm) 数量 单价 总价 产地 产厂 备注 投标人: (盖章) 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3
2-4 安装调试费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项目编码 号 综合单价组成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 使用费 综合单价 管理费 利润 注:本表综合单价与2-1表综合单价报价明细中安装调试费保持一致; 本表综合单价组成中材料费与表2-3配件、安装材料单价保持一致。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4
2-5 备品备件、易损件明细表 项目名称:
2-5-1 投标总价内的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明细表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单 价 备注 2-5-2 投标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明细表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单 价 优惠期限及政策 投标人: (盖章)授权委托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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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措施项目及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合计 合计 元(结转至表2第5项)
投标人: (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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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偏离表
3-1 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文件条款 条款号 条款内容
3-2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文件条款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注: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 (盖章)授权委托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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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资格文件
4.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 (只可复印不可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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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唯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及依据投标结果所签署的合同。
委托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 (只可复印不可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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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其他投标资格材料: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投标主要设备的产品制造生产许可证(产品经营许可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
⑸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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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经理配备情况
5-1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务 一、项目经理 二、技术负责人 三、项目经理部 其他成员 四、设计支持 人员 (包括培训授课 人员) 五、售后服务 人员 姓名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已承担工程情况 主要项目名称 专业 项目数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岗位职责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注:1、投标人所提供的表格中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供虚假业绩或证明,将有可能导致废标。
2、已承担项目数为2007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与项目班子个人简历表相对应。
投标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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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项目经理简历表 工程 姓名 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类似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性别 职称 年龄 学历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注:类似工程是指2007年以来完成的,制冷负荷2000KW或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地源热泵空调集成项目。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原件和获奖工程证明原件。
投标人: (盖章)
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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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工程 姓名 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类似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性别 职称 年龄 学历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注:类似工程是指2007年以来完成的,制冷负荷2000KW或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水源热泵空调集成项目。
投标人: (盖章)
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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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人2007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总包单位 项目地点 开工、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制冷负荷 合同金额 获奖情况 证明文件 注:1、投标人2007以来制冷负荷2000KW或合同额超过500万元的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2、必要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原件。获奖工程,应同时提供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证明原件。
投标人: (盖章)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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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人综合实力证明
包括投标人公司简介、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反映投标人管理水平的证明材料和反映投标人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证明与荣誉、投标人主要检验检测设备、调试设备等,由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另附表填报。
上述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的影印件、复印件。 8、技术支持与人员培训方案
人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小时,培训人员不少于2人; 手册编制:提供的系统使用手册、维护手册和培训手册,并提供手册的主要内容;
《使用、维护、培训手册主要内容纲要》
手册名称 序号 使用手册 主要内容纲要 备注 维护手册 培训手册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9、售后服务承诺及响应措施
二、技术部分
技术标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优化、细化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
投标人提供的系统优化、细化设计应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施工图设计要求。投标人的优化、细化设计的技术应用,包括技术指标、产品选型、技术手段、功能实现等方面,不得出现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的负偏离。
2、设备、材料的选型
⑴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文件和优化、细化设计,提出投标所选用的产品清单,并针对招标人提出的每一项设备配置要求以及系统所选用的设备和主要安装材料的技术性能,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明确、详细的描述。逐一说明所选用设备、材料的执行标准、产品选型依据、品牌、规格、型号、主要部件、附件、材料的名称、型号、品牌、厂家、产地、主要材质等、产品品牌效应、制造商、制造国产地、设备的结构、技术性能、指标参数等。并提供完整的、正规的产品选型技术资料和商务资料。
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样本、2007年以来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节能检验报告等。
商务资料包括制造商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获奖证明等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影印件、复印件。
⑵投标人应明确系统提供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3、系统调试与测试方案 4、施工方案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编制顺序和技术标的要求,编制技术标,并填写有关表格,招标文件未提供的表格式样,由投标人自行设计填报,并附有关技术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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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及设备验收依据标准一览表
阶段 序号 1 设计 阶段 2 3 … 1 施工 (安装)阶段 2 3 … 1 设备 验收 2 3 … 依据标准、规范名称 最终设备验收必须符合投标人所列的标准、规范 依据标准、规范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依据标准、规范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系统运行费用分析计算表
验收与竣工资料目录表
投标人自行设计格式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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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主要技术指标一览表
产品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 国家标准 规格型号 国家标准代码 投标产品指标 投标产品检验报告 注:招标人考察主要投标设备技术指标依据2007年度以来国家权威部门和国家行业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评标以2007年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为准)、产品技术样本等技术资料评定。检验报告应提供原件或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影印件。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能源需求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 水 电 … 能源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需求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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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分项目及构成
一、优化、细化设计(1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优化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计算书、设计计算依据及其他设计资料,结合考察投标人现场勘察是否清晰,功能实现是否满足,设计依据是否准确、可信,设计成果是否到位、可行、完整、适用,工艺应用是否先进、合理、科学:
优化细化设计评审的重点:
1、投标人对于水源换热器的优化、细化设计,系统水利平衡和其他的关键性技术,以保证系统长期工作的可靠性措施;
2、自动化集成控制子系统的设计与系统配置; 3、设备选型的设计计算与依据;
4、机房配套工程优化细化设计的精细化程度;
5、系统使用、维护方案、规范及要求,系统使用成本计算及分析。 未提供上述优化细化设计计算资料、计算依据的,或上述计算不完整或错误的,按废标处理。
根据以上评审重点,对以下方面对投标人优化、细化设计进行评审: 1、系统设计所依据的标准、规范的准确性、完整性、合理性(0-1分); 2、系统工艺应用、工艺流程的先进性、适应性、科学性、合理性(0-2分); 3、设计计算文件、设计计算依据的正确性、完整性(0-5分);
4、系统管理运行策略的完整、合理、科学、安全、稳定、有效(0-1分); 5、系统设计的精细化程度和完善程度(0-2分);
6、系统功能实现途径、方式、方法的可实现程度、可落实程度和可操作程度(0-2分)。
二、报价(30分)
1、所有有效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后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在评标基准价+3%~-2%(含+3%、-2%)范围之内的,得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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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报价得分按分段得分累加计算:
⑴在评标基准价+3%~-2%(含+3%、-2%)范围之外,且在评标基准价+5%~-7%(含+5%、-7%)范围之内的报价,在评标基准价得分的基础上,较评标基准价每降低1%,加2分,每提高1%,减1分。
⑵在评标基准价+5%~-7%(含+5%、-7%)范围之外,且在评标基准价+7%~-12%(含+7%、-12%)范围之内的报价,在⑴条得分的基础上,较评标基准价每低1%,减1分,每高1%,减2分;
⑶在评标基准价+7%~-12%(含)范围外至+10%~-15%(含)范围内,在第⑵条得分基础上,较评标基准价每低1%,减2分,每高1%,减2.5分;
2、投标人报价超出评标基准价+10%、-15%(不含)的,报价不得分。 3、有效投标: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设计计算书和系统论证计算书必须提供,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文件。
优化、细化设计完整有效,能够达到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材料、设备的选型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设计计算依据合理、计算正确完整,且“优化、细化设计”得分不低于8分的投标。
4、有效报价:有效投标人的提报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报价。
5、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三、产品质量及技术性能(18分)
1、评价报价人所选用机组、配套设备等主要设备的品牌、性能、信誉、档次,报价人应对此作详细描述和说明(4分);
2、评价主要设备的技术指标、参数及技术性能(4分);
3、评价报价人选用的主要安装材料的品牌、产地、规格等质量、技术指标(3分);
4、评价报价人控制系统所实现的功能及可行性(4分);
5、评价报价人机房工程及减振防噪方案的可行性及预期效果(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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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得分低于10分的,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人综合实力(15分) 1、投标人企业管理水平(3分)
投标人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商管理部门省级及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明文件的,分别得1分。
2、投标人技术水平和能力(4分)
投标人为中国制冷工业协会、建筑暖通协会会员单位的,得2分; 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科技部门颁发的水源热泵中央空调领域的技术创新表彰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投标人为中国制冷工业理事单位或暖通理事会员单位的,得1分。 以上证明文件,以原件为准。 3、投标人技术支持手段(2分)
投标人有冷凝器、蒸发器设计、制造能力。 4、类似项目业绩(6分)
考核投标人在2007年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有效证明文件2项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得1分,最多得6分。
类似工程是指制冷负荷≥2000KW或合同额≥500万元的水源热泵中央空调机房内及外围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以能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原件同时提供为准。
六、项目经理部(7分)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考察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人员的资质、工作经验及完成项目情况,在0-3分范围内评分。
2、类似项目业绩(4分)
考核项目经理在2007年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得4分。
类似工程是指制冷负荷≥2000KW或合同额≥500万元的水源热泵中央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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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机房内及外围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以能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原件同时提供为准。
七、施工方案(7分)
1、进度计划安排及横道图、工程进度承诺及保证措施(1分); 2、主要机械、劳力安排及保证措施(1分); 3、主要施工方法及施工质量控制措施;(1分);
4、施工重点、难点及采取的应对措施、防治质量通病措施及方案(1分); 5、主要材料、设备的检验和质量控制办法(1分)。 6、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及管理方案(1分);
7、与各方配合方案,尤其应说明验收方案、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采购人的配合方案(1分);
八、系统调试与测试方案(4分)
1、系统调试(3分),分别按下列标准进行评分:
⑴提出完善、详尽的调试方案与调试步骤,各调试环节、控制点与所选配的设备相适应,具有良好的技术人员保障,同时具备与调试方案相配套的调试设备(硬件),对调试环节有明确的调试目标,调试周期短,在2-3分之间评分;
⑵提出了调试方案和步骤,在人员和调试设备方面可保证调试进行,调试周期满足工期要求,以0-2分之间评分;
2、 系统测试与资料(1分)= 3、
提供完善的系统测试方法,测试方法科学、合理、可行,满足规范标准,并提供的设计、设计计算、产品选型等技术资料以及验收与竣工资料(提交验收与竣工资料名单)齐全、合理;
九、技术培训(2分)
评价报价人技术培训计划与培训内容,培训人员运行与维护经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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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数量与培训周期,0~2分。
十、售后服务及优惠承诺(4分)
1、根据报价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响应速度,优惠承诺以及保证上述承诺的保证措施和相关制度,在0~2分范围内评分;
2、报价人承诺的质保期限在招标文件规定基础上,每增加1个制冷季采暖季,加1分,最高得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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