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2007年全国建筑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78起,死亡2722人,同比增加48起,上升2.2%,死亡人数增加176人,上升6.9%(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840起,死亡1011人,同此下降5.4%和3.53%。其中,较大以上事故38起,同比下降2.5%;死亡159人,同比上升8.9%),其中,发生较大事故96起,死亡357人,同此减少7起,下降6.8%,死亡人数减少26人,下降6.8%;发生重大事故5起,同比增加4起,上升400%,死亡55人,同比增加44人。发生特别重大事故2起,死亡99人。高处坠落事故仍是多发类型,占事故的40%以上,物体打击占13%。
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原因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四大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中的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发生,主要原因有:
1、交叉作业劳动组织不合理。
2、作业人员从高处往下抛掷建筑材料、杂物、建筑垃圾或向上递工具。
3、脚手板不满铺或铺设不规范,材料堆放不稳、过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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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4、拆除工程未设警示标志,周围未设护栏或未搭设防护棚。 5、风揽绳、地锚埋设不牢或风揽绳不规范、不合格。 6、起重吊装未按“十不吊”规定执行。
7、平网、密目网防护不严,不能很好地去封住坠落物体。 三、物体打击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并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上下,禁止在非规定通道行走。
2、砼搅拌机、钢筋下料处等要搭设防护棚,并且所使用材料能防止高空坠物穿透。
3、施工过程中予留洞口必须用坚硬板封闭、固定。 4、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不能妨碍通行。
5、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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