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月7日在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4,012,255股,占公司总股本483,200,000股的25.66%。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冬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012,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012,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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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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