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医师交接班制度
1各病房(含观察室)实行早班集体交接班,科主任或护士长组织全科医护人员召开晨会,由值班医师、护士报告夜班情况,主管医师提出新病人及重点病人诊疗、手术及护理要点,科主任、护士长安排病房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
2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急·重病人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记录本,内科科室交班内容:新入院,危、急、重病人;外科科室交班内容:危、急、重、当日手术病人。 3医师交接班具体要求
3.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诊疗工作准确及时进行。
3.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0-15分钟到病房。在接班者未交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到特殊情况应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班工作方可离去。
3.4接班后发现患者病情、治疗等与交班内容不符时,应立即查问,必要时请示上级医师,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
3.5医师交接班时,应写好必要的记录,危重病人应在床头交接班。 3.6交接班时要求认真、仔细,交接班后发生的问题,概由接班者负责,不得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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