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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教职工安全责任书

2024-01-02 来源:好走旅游网


防溺水教职工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要求,特与全体教职工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要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市教体局“1、2、3”工作法的要求,所有帮包教师要每周给帮包学生发一次安全短信;每2周给帮包学生家长通一次电话,家长接通为准;每3周给帮包学生通一次电话,学生接通为准。

2、严格按照市教体局规定的“1、5、30”安全教育模式,班主任每天上午、下午放学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1分钟,每周五放学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5分钟,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队会;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的任课老师放学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1分钟。

3、帮包教师每周要与所帮包学生进行一次安全谈话,做好谈话记录,确保所有帮包学生签名。

4、班主任要严格按照教体局规定的“8个时间、8个报告”要求,做好周末、节假日信息报送,每个村庄设立1名安全小组长,每班设立1名安全班长,每个村的安全小组长每天向安全班长做好汇报,安全班长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向帮包级部的主任汇报,级部主任向安全办主任汇报。

5、班主任要组织学生定期登录《青岛市安全教育平台》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完成学校规定的授课、作业等工作。

6、一旦有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帮包老师要在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班主任和帮包级部领导,并赶赴现场,帮包级部领导上报安全办主任,安全办主任要迅速上报副校长和校长。

7、帮包老师要随机督查帮包学生是否靠近水域玩耍,下水游泳、钓鱼等情况,确保不发生溺水事故。

凡被学校巡查组发现有靠近水域或在水域周围玩耍、游泳等的学生,一经查实,对涉事教职工在全单元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选先及晋升职称资格,业绩考核、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最末等次;凡帮包学生发生溺水事故或被教体局和上级部门查处通报的,按市教体局相关规定的最高上限处理。

学校盖章:

教职工签字: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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