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路工程质量督查计分方法
施工单位信用考核评分仍按质量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三个部分进行,最终的年度信用考核评分按各次督查得分进行平均;监理单位的质量部分评分不采用造价加权平均。
1、施工单位评价得分K2=B×0.15+∑(Ni)/i×0.45+L×0.4 (i=1~5)
其中B为质量管理行为评分;N为施工工艺检查评分,N1为路基工程检查评分(满分100分),N2为路面工程检查评分(满分100分),N3为桥梁工程检查评分(满分100分),N4为隧道工程检查评分(满分100分),N5为交通安全实施检查评分(满分100分);L为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
2、监理单位评价得分K1=C+D+∑(K2n)/n×0.4
其中C为监理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评分,D为监理单位现场质量管理评分,∑(K2n)/n为所管辖n个施工单位平均分。
二、施工安全部分
1、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督查分安全管理行为和施工现场督查两个方面。
2、施工单位分为管理行为督查评分E和现场督查评分F两类,督查实得分经公式换算成百分制后得分R进行考评。
3、施工单位安全现场督查评分F: F=(H/G)×100
其中:H为合同段现场督查所查内容实得分;G为合同段现场督查所查内容应得分。
4、施工单位安全综合考评分R: R=E×0.5+F×0.5
其中:E为施工单位管理行为督查所查内容应得分,F为施工单位安全现场督查所查内容百分制得分。
5、监理单位安全综合考评分S由安全管理行为评分Y和所管辖n个施工单位安全综合考评分R的平均值∑(Rn)/n两部分构成,按如下比例进行计算:
S=0.60×Y+0.40×∑(Rn)/n Y—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行为评分 Rn—负责监理合同段安全综合考评分 n—负责监理合同段的个数
6、施工、监理单位安全信用考核分R'、S'与安全综合考评分R、S对应关系表
R—R'、S—S'对应得分表
R、SR(S)85>R(S)75>R(S)60>R(S)R(S)≥75 25 ≥60 20 ≥50 15 <50 10 (分) ≥85 R'、S'(分)
30 三、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考核评分 1、施工单位信用考核评分P: P= R'+K2×0.7-综合扣分
2
其中:R'—该施工单位安全信用考核分
K2—该施工单位质量评价得分
2、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督查综合评分Q: Q=S'+K1×0.7-综合扣分
其中:S'—该监理单位安全信用考核分
K1—该监理单位质量评价得分
3、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督查综合扣分
⑴年度考核期内每发生一次三级一般质量事故扣5分;每发生一次二级一般质量事故扣10分;每发生一次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扣15分;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按《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直接定级处理;
⑵年度考核期内每发生一次一般安全事故扣10分;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按《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直接定级处理;
⑶年度考核期内列入重点督查对象的每次扣5分,被全省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⑷年度考核期内被行政处罚,《交通行政处理意见书》每次扣5分,《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每次扣10分;
⑸年度考核期内被停工整顿、停业整顿每次扣10分; ⑹年度考核期内出现人员被清退的每人次扣5分; ⑺同一扣分事项执行扣分标准高的,不重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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