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按开办条件筹备完毕后, 向市药监局提交申请表及所需
材料
需补充
在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或修改材料 企业补充或修改 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需整改者 企业应在30日完成现场审查和综合评价 内完成整改并书面申请重新审查 终审,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医在10个工作日内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重新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驳回企业申请 注:总工作时限:受理之日起24个工作日(不包含企业整改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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