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来了,一图看懂该怎么干!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与之前的全国土地调查相比,“三调”的工作要点与流程是怎样的?小编特摘编《通知》要点,一起来学习!
调查目的
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主要内容
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
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
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时间安排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2017年第四季度开展准备工作,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以及试点、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2020年,汇总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等。
工作要求
01.各地要加强对承担调查任务的调查队伍的监管和对调查人员的培训。
02.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报送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
03.调查成果要按程序逐级汇总上报。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04.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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