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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2024-02-26 来源:好走旅游网
团委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团中央决策部署,做好团委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团委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团委机关的全体团委人员,包括团委书记、团组织委员、宣传部长、组织部长、文体部长等职务的人员。

第三条 团委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中央的有关规定,始终以团的利益为重,做到公正、廉洁、奋发。

第四条 团委人员应当密切配合上级党委、团委的工作,全力支持上级党委、团委的工作安排并认真履行职责。

第五条 团委人员应当严格管理自己的行为和言行,做到心系团组织、服务青年、忠于职守。 第二章 团委人员选拔

第六条 团委人员的选拔应当遵循年龄偏小、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良好的原则。 第七条 团委人员的选拔应当由上级团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作风要求进行评审,并向党组织报备。

第八条 团委人员的选拔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公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九条 团委人员经选拔通过后,应当接受组织架构培训,并签订《团员管理承诺书》。 第十条 团委人员的选拔遵守“按照岗位需要、按照能力选拔”的原则,真正材位和用人。 第三章 团委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 团委书记是团委的领导职务,负责团组织的全面工作,对团委全体人员进行领导和管理。

第十二条 团组织委员负责团员的组织工作,包括发展、管理和组织活动。 第十三条 团宣传部长负责团委的宣传工作,包括宣传栏、宣传册、宣传活动等。 第十四条 团组织委员负责团委的组织工作,包括组织建设、团员发展等。 第十五条 团文体部长负责团委的文化和体育活动,包括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 第四章 团委人员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 团委人员应当关心青年,服务青年,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第十七条 团委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团委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八条 团委人员应当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消除工作中的不良现象。

第十九条 团委人员应当注重团队合作,与同事之间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相互学习,共同完成团委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 团委人员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五章 团委人员考核评价

第二十一条 团委人员应当配合团委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价,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进行评定。

第二十二条 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团委人员聘用和晋升的重要依据,表现突出者将得到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六章 团委人员奖惩制度

第二十三条 团委人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将受到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团委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团委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并认真履行。 第二十六条 团委人员在本管理制度规定范围内的事项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团委领导灵活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由团委书记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以上就是团委人员日常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团委人员能够严格遵守,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素质,为团委的发展和青年事业的实现作出更大的努力。愿我们共同努力,团结奋斗,共同为团组织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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