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发展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问题研究
2021-11-17
来源:好走旅游网
资源・环境 农村经济与科技2015年第26卷第Cr7期(总第369期) 现代农业发展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问题研究 赵永柯 (河南农业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摘45(I)46) 要]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解决“谁来种地”的根本途径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通过分析我国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进而分析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约束务件,在此基础上基于现代农业发展的 背景提出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农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识码]A 自国家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深化,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的 背景下。“谁来种地”的问题日益凸显。党的十八大报告和2O13 年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提出了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 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要求。2O14年中央1号文件 法》颁布以来,农民合作社呈现蓬勃发展趋势。截至2O14年底, 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28.9万家,实有成员接近 800O万户,超过农户总数的3O%。农民合作社已实现了有原来 也提出:“要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 体系”。中国农业经过3O多年不断的改革与发展,传统农业逐 渐向现代农业转变,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体 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的单纯的数量增长转变为数量与质量共同增长,由原来的生产 联合向产供销一体化经营转变。此外,2O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 面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进一步拓展了合作的领域和范围。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O14年 3月,全国有2159家农民合作社开展了不同形式的信用合作。 l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词是自2012年之后开始出现在官方 文件中。一般来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近年来在家庭经营 1.4农业企业现状 自2004年以来,历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支持农业企业 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截止2014年 底,全国注册成立农业企业12万多家,从业人员接近2000万, 基础上通过土地流转形成的、直接从事第一产业生产经营活动 的农业经济组织。主要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 业企业等类型。 同时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15万个。2014年国家安排 财政投入12.8亿元来扶植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 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265个,农业企业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 1.1专业大户现状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的增加、土地 流转规模的扩大以及中央政策的支持,专业大户的数量持续上 2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约束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不仅面临传统农户经营 所面临的困难,由于其经营规模较大、农产品商品化程度较高、 对市场的依赖性较强等原因,还面临着一些特殊约束因素 2.1政策支持约束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大对农业的 升。截至2014年底,全国经营面积在3.33hrf以上的专业大户 有318万户,覆盖了粮食种植、经济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农机 服务、经纪服务等农业生产服务的全产业链,为农业生产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 . 1.2家庭农场现状 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家庭农场之后,家庭农 场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发展。截止2O14年底,全国注册家庭农场 / 支持力度,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 存在一些问题。 87.7万家。根据农业部首次对全国家庭农场发展状况的调查结 果,全国范围内家庭农场面积已达到1173万 ,占全国承包 2.1.1支农政策存在脱节现象,政策执行效果不理想。不少政 策是通过相关部门下达的,各项政策之间缺乏整合性和衔接 耕地总面积的13.4%,每个家庭农场平均拥有劳动力6人,其中 家庭成员4.33人,长期雇工1.68人;全国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 为1620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收入为18.47万元。从经营规 模看,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已达到13.35 ,是家庭承包经 营下农户经营面积的近27倍。 1.3农民合作社现状 [收稿日期]2015—06—1O 性。部分扶持政策的灵活性不足,与农村实际需求不匹配。这在 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政策落实效率低下、政策实施成本较高等 现象,导致了支农政策执行效果较差,难以适应我国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发展的需要。 2.1.2土地流转不畅。确保土地合理、高效流转是培育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的基础。当前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影响 [作者简介]赵永柯(1975__),女,河南南阳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农业经济与理论。 一6一 赵永柯:现代农业发展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问题研究 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顺利获得农地经营权。一方面由于社会保 资源・环境 农户大,但仍然存在着与市场对接困难等问题。专业大户与家 庭农场的产品一般经农民合作社及下游企业销售:农民合作社 能够有效的实现市场对接.产品流向以市场自销和下游企业为 主,但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农业 企业市场竞争力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强,产品销售渠道也 较为稳定,但其发展面临着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农资价格不 断上涨及行业竞争不断增强的巨大压力。 2.4 自身约束 障体系不完善、政策激励力度不够等原因,农户土地流转的意 识较弱,土地流转意愿不强;另一方面由于地方缺乏配套的土 地流转政策、流转服务不到位等,也影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获得相对稳定的租地规模。此外,按照国家粮食补贴政策规定, 谁种田谁受益,但在土地的实际流转过程中,往往是土地承包 者享受了粮食补贴的优惠。土地流转不畅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的发展。 2.1.3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滞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社会化 服务的需求,日益由单纯的生产环节的服务转向产前、产中、产 从自身发展来看。也存在着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 一些因素。一是人才短缺。随着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 后全产业链的综合服务。要求社会化服务业的多元化、专业化、 市场化与之相适应。但当前国家对于基层的农技推广体系等社 会化服务体系主要还是针对于传统的农户,服务领域较窄,服 务能力有限.缺乏系统的扶植政策,农业生产性服务严重滞后, 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不够,各类机构和个人提供的农业社会化 服务不能充分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 2.1.4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工程老化、功能弱化、效益退化现象严重。近年来,国家虽然大 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主要用于普惠性的公路等建设, 专门针对农业的基础设施由于建设投资较大、回报周期长等原 力大量持续转移,农业劳动力呈现老龄化、妇女化、低文化趋 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都存在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适应 市场经济的能力不强等问题。生产经营型人才严重缺乏。二是 规模小、效益低。据统计,目前全国大约有70%以上的专业大户 种植规模不到6.67h .90%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不 足l亿元。无论是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还是专业大户, 经济效益普遍不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难以适应现代农业 的发展要求。三是运行不规范。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还存 在管理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大部分农业企业尚未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内部存在着经济实力较弱、创新能力 不足、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稳定等突出问题。 因投入普遍不足,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自身财力限制也无法 大量投资。 2.2金融约束 , 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建议 3.1优化落实政策支持 在规模化、市场化的经营要求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金 融机构资金的依存度大大提高,金融约束问题日益凸显。 2.2.1融资困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普遍 生产规模较小、固定资产少且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大多数办 公、经营场所多是以租赁方式取得,或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 不符合银行抵押贷款条件,导致金融机构评级、授信、贷款以及 监督难度较大。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林权 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最具有价值的资产,却很难办理抵押,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需要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政策 扶植,良好的政策环境不仅可以提高其生产积极性,还可保证其 健康发展。加快完善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涉及税收、人才、 土地 资金等优惠政策。财政上,应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 扶持力度,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农业基础设施建 设、农机购置、加工储运与营销等,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种举措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生产。 此外.应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政策。 3.2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大地限制了其获得融资的能力。当前,政府大力推动农村中小 金融机构的发展.但是由于对中小金融结构的监管存在较大的 困难。在政策上采取了较高的准人门槛,使得农村金融机构的 发展滞后于农业农村的发展 2.2.2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农业保险自2C07年实施以来,保障 品种逐年增多,保障地域逐年扩大,各项关于农业保险的政策 也在不断完善,但从总体上来说,农业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存 在保险赔付率小、覆盖范围小、理赔手续复杂等问题,农业经营 主体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并不高;由于农业生产的成果不易 衡量、损失厘定困难及农业风险较大等原因,保险公司一般也 不愿意为大面积的农业生产进行担保,这就进一步增大了规模 要充分利用当前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大量向 城市移动的机会,合理引导农民将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具体措施有:①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 确权、登记工作,建立权责清晰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提高农户 的土地流转意愿;②优化土地流转形式,在“三权分离”下多措 施推进土地流转,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③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弱化农民对土地养老的依赖,减少 农民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促进土地合理流转。 3.3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保险的难度。 2.3市场约束 农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情况直接影响着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的经营规模。专业大户及家庭农场土地经营规模虽然较普通 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当以基础公共服务 机构为依托,以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骨干,加快构建覆盖全程、综 一7一 资源・环境 合配套、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服务。可以从 生产资料供给、生产技术服务、产品销售服务、金融保险服务和 市场信息服务等多方面来构建。此外,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其他 经济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事业,并从财 政、金融、科技、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3.4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 农村经济与科技2015年第26卷第07期(总第369期) 农民的培育和改造。通过对传统农民进行培训,多方面、多层次 加强对传统劳动力的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传统农户的农业生产 技术,培育出--ILL有技术、会管理的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 民;②对返乡创业人员进行培训。采取适当措施激发返乡务工人 员开办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热情, 引导其参加创业培训,学习现代农业经营技能,全面提升其在农 业生产上的自我发展能力;③加大农业扶植力度。对有发展潜力 的农民培训纳入财政补贴的范围,逐渐增加补贴范围及力度,完 政府要引导和推动金融资源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配 置。推动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组织等在农村开展 善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政策支持、信息服务、社会保障等,鼓励学习 农业的大学毕业生参与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之中,通过 业务.健全多元化、多层次金融服务机制。创新农村信贷方式, 允许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对贷款进行担保,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的认定标准及准入门槛,根据其需求,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提 高金融支持农业规模经营的可行性。同时,政府可以通过适当 的财政政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低息、贴息贷款以降低 贷款成本.为参加农业保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适当补 贴。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提高补贴比重,扩大政策性保险 的覆盖面.提高理赔的服务水平。 3.5建立新型农民培育体系 引导使得他们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者和领头者。 [参考文献] 『1] 张照新.赵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困境摆脱及其体制机制创新 [J].改革,2O13(O2). 『2]黄祖辉,俞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约束与发展思路一以浙江 省为例的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0(10). [3] 胡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实困扰与对策措施[J].中州学 刊.2015(03). [4] 刘帅,郭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J].农场经济 管理.2013(1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以高素质的农业劳动者作为支撑. 建立新型农民培育体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出发:①加大对传统 (七接Pl4)务价值分别所占比例是18%、73%、9%。 2.5计算结果分析 现有的研究成果构建了详细的耕地价值体系,为耕地补偿 标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但通过何种方式、如何实现耕 地资源的综合价值.众多学者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实现途径。本 从表3可知,河南省耕地资源的价值构成为社会价值>经 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比例最大为79%,说明河南在保障 农民就业、保障粮食供应方面贡献大,这与河南作为产粮大省、 人口大省的现实相符,在社会价值中,耕地的基本生活保障价 值比例为59%,说明耕地资源对农民承担着生活保障的作用, 是“三农”的关键问题。经济价值、生态价值所占比重较小,分别 为18%、9%,这与河南省近年来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以 及化肥、农药、地膜的大量使用,灌溉不合理等,使耕地的质量 有所下降相关。 研究认为。一方面国家应建立具体的补偿机制,明确耕地综合 价值的实现,另一方面要提高耕地利用的比较效益,提高耕地 所有者和经营者保护耕地的意识和积极性。 [参考文献] [1] 牛海鹏,张安录.耕地利用生态社会效益测算方法及其应用[J].农 业工程学报,2O10.(26)1:316—323. [2]任平,吴涛,周介铭.基于耕地保护价值空间特征的非农化区域补 偿方法_J_]农业工程学报,20l4,(3O)20:277—287. [3] 王万茂,黄贤金.中国大陆农地价格区划和农地估价[J]自然资源, 3结论 对河南省耕地资源的价值进行评估可知:社会价值最大. 其次为经济价值,生态价值最小,由此可知征地过程中单纯以 经济价值作为标准来补偿耕地的方法,是造成耕地非农化的根 本原因。因此使耕地资源的价值得到全面补偿,不仅可以有效 的达到保护农民利益的目的,而且也是保护耕地资源的关键. 于是提出以下措施: 3.1重新建立耕地征用补偿标准体系 1997(41:1—8. [4]谢高地,鲁春霞,冷允法,郑度,李双成.青藏高原生态资产的价值 评估『J].自然资源学报.2OO3,(18)2:189—196. [5] 蔡运龙,霍雅勤.中国耕地价值重建方法与案例研究[J].地理学 报,2OO6.(6i)10:1804—1O92. [6]诸培新,h婷婷和,吴正廷.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土地征收补偿标 准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环境,2011,(21)9:32—37. [7]王仕菊,黄贤金,陈志刚,谭丹,王广洪.基于耕地价值的征地补偿 标准[J]l中国土地科学,2OO8,(22)Ii:44—50. [8] 李佳,南灵.耕地资源价值内涵及测算方法研究干旱区资源与环境 必须树立耕地资源综合价值观,新的征地补偿体系要充分 考虑到耕地资源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在征地过 程中将这三种价值纳入到补偿体系之中,使耕地资源的所有价 值充分体现出来,抑制耕地过快流失。 3.2明确耕地价值补偿途径 一[Jj_010,24(9)2:10-15 [9]杨庆媛,印文.收益还原法在农业用地价格评估的应用浅析[J].西 南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版,1999,24(1):103—109. [1O]何浩,潘耀忠,朱文泉,刘旭拢,张晴,朱秀芳.中国陆地生态系统 服务价值测量『J].应用生态学报,2005,(16)6:1122—1127. 8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