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互查审核表
审核信息 姓 名 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全日制教 育 在 职 教 育 档案专审认定 自查互查认定 自查互查与专审认定 不一致的说明理由 学历 学位 简历中存在 的问题 干部身份存在 的问题 起点、节点、交点、疑点问题 其他问题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时间:
填表说明
1、姓名主要看与父亲、子女姓氏是否一致,是否用他人学籍上学。 2、出生时间按“最早最先”、“就大不就小”原则认定;对干部因上学、入党、入伍、招工等不够年龄,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大,后根据形成时间更早的户籍档案材料已经改回的,按照公平公正原则,为避免重复得利,须认定为干部上学、入党、入伍、招工时填大的年龄。
3、干部档案中记载干部工龄或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比较多,其中早期的材料一般为第九类中的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职工登记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等,以及第五类中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等。
4、干部在参加工作之后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全日制教育掌握的,一般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录取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2)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3)学习期间须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转递本人档案;(4)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重新派遣。否则,一般按在职教育掌握。
5、干部档案中反映干部学习、工作经历等简历信息的材料比较多,主要包括第一类中的各种履历表、登记表,第四类中的学历、学位材料,第九类中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工资材料等。在查阅干部简历时,我们先从最新的《干部履历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确定其简历,再反查各类材料一一印证干部的每段经历。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除明显错误外,一般应以组织依据为准。
6、干部档案中反映干部身份的材料一般是第九类的转正定级、录干、聘干或转干等材料。干部或公务员身份一般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每一种途径具有相应的材料。(1)直接就业:《报到(派遣)证》、《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2)工转干:《转干审批表》。(3)军转干:《转业审批表》。(4)公务员:《公务员过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5)外部调任:2008年3月以后从其它单位调任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须有《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可以通过审核上述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来确认干部身份。
7、起点、节点、交点、疑点:一是“审起点”,对人选的出生时间,上小学、中学、大学的时间,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时间等每一个起点时间进行认真审核。二是“审节点”,对人选的地域变化、工作岗位变化、职务职级变化、身份变化等关键节点进行认真审核。三是“审交点”,对人选的学校变化、学历变化、经历变化等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四是“审疑点”,对人选不同于正常成长路径的问题都作为疑点进行认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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