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罪名判决
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原主任高伟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有期徒刑16年
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原副主任姚亚明滥用职权罪有期徒刑5年
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原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原综合管理科经办人张权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上海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负责人冯伟受贿罪有期徒刑11年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经理黄佩信重大责任事故罪、受贿罪 有期徒刑16年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原副经理马义镑重大责任事故罪、受贿罪 有期徒刑15年6个月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原项目经理沈大同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5年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安全员陶忱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5年
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原副总经理瞿幼棣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周峥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安全设备科科员曹磊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2年
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原技术质量科科长助理范玮民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张永新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5年
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卫平儒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2年
杨为民行贿罪有期徒刑5年
张利行贿罪有期徒2年
姜建东单位行贿罪有期徒刑2年
支上邦(非法借用资质承接脚手架搭设项目)重大责任事故罪、行贿罪 有期徒刑6年
沈建丰(非法借用资质承接脚手架搭设项目)重大责任事故罪、行贿罪 有期徒刑5年
上海迪姆物业管理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劳伟星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沈建新(承接电焊作业,不具备资质)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3年6个月
马东启(受委托招用无有效证的电焊工等)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2年
吴国略(电焊工)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王永亮(电焊辅助工)重大责任事故罪免予刑罚。
看到这个消息后,第一个反应就是感觉到终于可以给因事故而无辜死去的人们有了些许安慰。然而如何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如何安全生产,如何避免以权谋私..........太多太多..........
安全人员被判刑,大家都是什么想法?我觉的做安全的,选择工作首先要选择一个重视安全的单位,并认真负责的去为之而努力,如果感觉自己不能发挥作用且存在较大风险时,还是早早离开的好,作为安全人,我们是为保护职工人身健康安全而工作的,我们自身安全首先要保证,否则还如何继续从事安全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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