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 解 书(交通事故)
2010年XX月XX日上午,XXX驾驶XXX号东风牌重型仓栅式货车由XXX方向沿XX路向XXX方向行驶,10时00分许,行至XX路25KM+900M路口处,XXX驾驶XXX号货车驶过了路口向后倒车后,又起步右转弯向XX厂专用道行驶时,车前部与同向直行由XXX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并碾压,造成XXX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车主XX和肇事司机XXX,积极协助死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态度诚恳,XXX已经认识到由于自己的行为给死者亲属造成了巨大痛苦。并对受害方给予了足额赔偿。兰X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为此,死者的近亲属XXX、陈XX、XX,对XXX的行为给予谅解,请求公、检、法等有关司法机关对XXX的刑事责任从轻判处。
此致
XX县公安局
XX县检察院
XX县人民法院
受害者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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