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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2021-09-03 来源:好走旅游网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1、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公司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第2章 管理职现

1、 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归纳管理和维护。

2、 人事部门负现缴纳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

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3、 人事部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纳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

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4、 人事部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

群众监督。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被安抚工作。5、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业务结算。

第3章 管理内容

1、 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财务部必

须确保资金按时支付。2、 发生事故

3、 人事部门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4、 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5、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人事部必须及时帮助办

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6、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公司严格按照国家

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7、 事故后受伤害本人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事宜。8、 相关记录永久保存

第4章 附则

1、 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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