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市民: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新市民积分管理受理工作又要开始了,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及时学习和了解积分管理办法,提前做好相应准备。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积分管理对象
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已登记个人信息并办理居住证的。 二、积分管理申请受理时间 积分入医:2019年1月至4月。
积分入学:2019年1月至5月。
微信预申请、微信续保:2018年12月起系统开放受理。 三、积分管理申请方式和地点
1.微信预申请后到各镇(区)受理窗口正式申请
申请人关注“张家港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直接微信搜索或扫描反面下方二维码),提出预申请,提交申请所需的必备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持所有申请材料到居住地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正式申请。微信预申请功能可为申请人预审核准备的必备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避免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出正式申请时因资料不全或不符要求而多次往返。
2.直接到各镇(区)受理窗口正式申请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居住地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正式申请。
逾期申请的,将不予受理。 四、积分管理申请必备资料 (一) 积分入医和续保
1.入医:①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居住证原件③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显示户籍信息和家庭关系明确的,也予认可)④申请人子女在本市入园、入学的证明。
2.续保:申请人可通过手机在“张家港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申请续保,上传居住证,也可携带申请人居住证直接到受理窗口提出续保申请,经核查后,5月底前为符合续保资格的申请人发送续保通知,6月底前申请人到申请地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进行缴费续保,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 积分入学
1.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必备材料)
2. 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显示户籍信息和家庭关系明确的,也予认可;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必备材料)
3.原学校就读证明 (申请初中以小学毕业证书原件或学籍卡为入学必备材料) 五、特别提示
1.积分入学只受理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初始年级申请。
2.2019年度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5年9月1日 - 2016年8月31日出生)、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2年9月1日 - 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需提供原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缓学证明或延缓入学证明。)
3.已就读初始年级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初始年级。
4.申请人或配偶一方的户口在张家港市或在张家港市有自有居住产权房的,不参加积分申请入学。
5.曾经申请过积分管理,但未取得入医、入学的申请人,2019年如需继续申请,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至所在镇(区)窗口办理相应手续。
6.根据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出具证明可加10分,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为育龄妇女的,到达本市后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居住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管理服务的可加20分。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提供证明材料,相关表格到各辖区社区或村委会领取咨询,或登录张家港市新市民服务网(http://www.zjgldrk.cn/zjgzg/)下载专区下载打印。
7.积分申请其他加分材料及具体规定参照《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及《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附:
1.“张家港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 各镇(区)积分管理受理窗口咨询电话:
杨舍镇:56906311 塘桥镇:58437109 南丰镇:58901812 锦丰镇:58951367 金港镇:58331249 大新镇:58713136 乐余镇:58966112 凤凰镇:58450039 园 区:58605230 3.市新市民事务中心积分管理咨询电话:80175113、80175112
张家港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2018
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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