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务院规定任何建设单位,必须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能开工。按《建筑法》规定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有: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监理单位进场后, 除要求一切手续齐全外, 还要根据施工的规模和程序,责令承包单位把影响安全施工和职业健康的危险源辨识出来,并根据重大危险源发生前,制定出控制和防范措施,这是安全监理工作的第一步。
为了便利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现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方法(即 LEC法>)介绍如下:
一、危险源辨识的依据和范围
1、危险源辨识的依据:
依据国家、地方、行业关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等。
2、危险源辨识的范围
危险源辨识应作到全面、系统、多角度、无漏项。应根据施
工活动的状态和时态确定重大危险源, 并拟定重大危险源发生的状态和时态,实施有效控制。
施工状态——分正常、异常、紧急三种。
施工时态——分过去、现在、将来三种。
根据现存状态和时态, 重点应放在能量主体、 危险物资和影响因素上,应特别考虑以下因素:
(1)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特殊作业工种,特殊行业工
种;
(2)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危险设备、设施和工程;
(3)具有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活动和情况;(4)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作业活动和情况;(5)具有职业性健康伤害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6)曾经发生和行业内容经常发生事故的作业和情况;
(7)认为有单独进行评估需要的活动和情况。
3、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和风险评估
现根据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一览表介绍如下:
( 1)危险源识别方法:
危险源识别应根据工作任务的轻重分析, 工作条件的危险性 大小分析。具体依据安全检查表以及事件树, 故障树等有关资料。结合现场观察,查阅施工日记及相关记录。有时需采用询问、调
查等方法,方能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2)危险源风险评估法(即
LEC法)
危险因素评估法 (LEC法),主要是评估操作人员在具有潜在
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 对危险性的判定评估操作人员伤亡大小的
分析:
L:表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E:表示操作人员暴露在危险中的频率度;
C:表示事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
结合以上三个可能,用自变量函数式表示:
D=LEC 评估结果高低共分为五级:
1 级——为稍有危险 2 级——为一般危险 3 级——为显著危险 4 级——为高度危险 5 级——为极其危险
( 3)控制措施和方法①土方工程施工辨识的危险源控制措施和方法,
应在《基础
工程施工方案》及《基础与护降水方案》中说明。开挖深度超过
5m的支护降水方案,需经专家组确认方案可行
②模板工程施工辨识的危险源控制措施和方法,
应在《模板
工程施工方案》中说明。对大跨度、大高度、大荷载模板及支撑 体系,应附投标书;对工具式模板(滑坡、爬模、运模)或高度
超过 8m以上,跨度超过 18m以上,集中荷载超过 20kn/ ㎡;单
点集中荷载超过
700kg 以上支撑体系方案需经专家组确认方案
可行。
③脚手架工程施工辨识的危险源控制措施和方法,
应在《脚
手架工程施工方案》中说明
A、对高度超过 24m以上的落地式钢管式脚手架、附着式整
体和分电提升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吊篮式脚手架、自制卸
料平台和新型及异性脚手架等,必须制订专项方案。
B、对高度超过 50m以上落地钢管脚手架; 提升高度 150m以
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电提升脚手架; 架体高度 20m以上的悬挑式脚
手架等,专项方案必须经专家组验证方可执行
④塔吊和物料提升机械运行辨识的危险源控制措施和方法应
在机械安拆方案中说明。对单件起吊
100kn 以上工程起重量在
200m 以上内爬起重设备
300kn 以上的安装工程;或起重高度达
的安拆方案需经专家组论证可行。
⑤许多电动机械操作安全,应在《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
专项方案中说明。
⑥操作人员的行为安全,应在《现场管理办法》中提出要求。
⑦员工生活安全应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中提出要求,
定期检查
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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