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为了依法、有效地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规范项目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用工纠纷,保证生产安全和施工质量,维护企业利益,根据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劳务分包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劳务分包:是与具有工程劳务承包资格的劳务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劳务队伍)通过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对工程施工作业劳务进行的承包的活动(劳务队伍中的员工简称外协工)。
3 职责
3。1中南通道电务分部成立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担任副组长,工程部、财务部、物资部、安质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各项目劳务队伍的管理。
3。2 工程部:负责管理监督劳务队伍人员,安排施工生产。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配合公司施计部对劳务队伍的注册、年检管理;结合施工任务情况,培育、建立劳务队伍体系;配合公司施计部对劳务队伍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建立、修订劳务分包价格体系,对外部劳务队伍的选用和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把关。
3。3 财务部:负责监督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支付流程的合规性,掌握劳务队伍大额资金流向,监督、检查工资支付情况。
4 工作流程
流程概述:劳务分包管理流程包括审核外部用工条件、对外部劳务队伍进行评审、劳务分包合同评审、考核评估、劳务队伍年检管理五个环节。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参照本流程执行.
5 管理规定和要求
5.1 劳务队伍使用的原则和条件
5.1.1 项目劳动力不足时,应遵循“先内后外,先调后用”的原则.内部无法调剂时,引进外部劳务队伍,必须按规定履行有关手续。
5.1.2 劳务队伍的劳务工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品行端正、身体健
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并取得相关操作证.
5.1.3 用工项目部应在劳务队伍劳务工进场前,对其体检记录和必要证件(身份证、操作证等)进行验证,相关复印件资料应妥善保管。 5。2 劳务队伍的选择与确定
劳务队伍的选择与确定:用工项目部应选择报价合理、信誉和业绩良好、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和施工能力的劳务队伍;年检不合格的劳务队伍严禁使用。
a) 劳务队伍选择与确定流程:
成立评审小组→资格预审→竞标资料准备→组织竞标→评标小组评审→报施计部审批→合同谈判→施工计划部注册。
b) 劳务队伍的评审:
组建以用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评审小组,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资格预审和资料评审,主要内容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人身份证明等文件;施工能力、施工业绩、注册手续;施工方案及资源配置,报价水平,承诺条件等。
c) 对国家重点工程、重大分包项目,由公司施计部负责、纪审部参与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5.3 合同的签订、履行
5.3.1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及履行原则:
合同签订要有授权书,并按照相应的授权范围进行;增加工程应及时补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严禁无合同进场施工. 5.3.2 合同管理小组职责:
组建以用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合同管理小组,负责合同策划、起草、谈判、评审、签订,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控。主要内容有:提供工程数量,确定合同价款,合同签订前10日内向施计部上报劳务价格信息资料;保管好评审记录等书面材料,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3.3 劳务分包合同应采用统一的合同范本,专用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业主、局、公司、用工项目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现场会议纪要都可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劳务队伍应严格执行。
5.3.4 劳务分包合同的其他相关规定:
a) 合同必须由签约方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要有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印章;严禁将仅有单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或合同末页交、寄给对方签字、盖章;严禁向对方出具盖有公司任何印章的空白合同书;多页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
b) 对于份额较大的合同,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段、分期签订;不得一次签订大份额的合同,以避免产生劳务纠纷或劳务队伍能力不足时难以清退. 5.4 劳务队伍管理
a) 注册条件:劳务队伍应及时到公司施工计划部办理注册和年检手续。
b) 注册程序:由劳务队伍提出申请,填写《劳务队伍注册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书或资料,项目部进行初步审核后,上报公司施计部办理注册手续;
c) 外协工的日常管理以劳务队伍为主,公司各职能部门和项目部进行监督,对其使用管理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估,并作为年检的重要依据.对于劳务队伍在施工安全、劳动工资支付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或制止.对外协工违章作业或有损企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责令劳务队伍改正。
d) 年检管理:对劳务队伍实行年检淘汰制度,建立年检台帐,逐步完善劳务队伍体系。对信誉好、实力强的队伍推荐使用;对发生劳务纠纷、拖欠工资、施工能力差的队伍取消年检注册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在公司范围内禁止使用. 5。5 计量支付 5.5.1 计量支付原则:
a) 按月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验收、计量,不得突破合同总量,若突破,必须要有手续完备的变更设计。质量不达标的工程不得计量,
返工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b) 计价总额必须控制在合同总价以内,不得出现超支超付,原则上不得预付工程款;
c) 按月建立各项扣款清单,项目完工后,及时办理末次计量支付及退场手续;
d) 所有结算资料必须实行“双检制”,要有计算人、复核人和劳务队伍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字认可,对签字不全的结算单据,项目负责人不得批准,财务部门不得支付。 5.5.2 工作流程:
月度已完工程验收→填写清方表→工程部长复核→总工审核→填写计价单→各部门计算、审核当月扣款→填写工程价款支付审批单→项目负责人审批→支付中间计量数→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处理→签订协议,办理末次结算→支付剩余价款、外部劳务队伍退场→保修期满→返还或扣除质量保证金→合同终止。 5.5.3 计价管理小组职责:
组建以用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和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为组员的计价管理小组,主要职责为: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建立材料供应等扣款台帐;及时按规定进行计量、支付,建立健全计量台帐;控制外部劳务队伍资金流向,监督或代理外协工工资发放;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各部门召开末次计量会议,解决遗留问题,办理末次计量支付手续;发现不良施工行为,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出具罚单进行处罚,在月度结算时扣除. 5.5.4 计量支付其他要求
a) 每月应办理计量结算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无正当理由不得向外部劳务队伍支付预支款,在紧急情况下确需预支的,必须严格控制预支额度并及时在支付款中扣除;
b) 合同履行期间应保持计量支付人员相对稳定,确因需要发生人员变更的,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
c) 末次计量结算工作。按验工计价的85—95%拨付工程款,余留部分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再予以清算。末次结算协议必须明确外部劳务队伍最终完成工程价值、各项扣款、应付工程款、已付工
程款、扣留质保金等,同时明确剩余价款的支付期限及方式、质保金的退还期限及方式。末次支付前应确保外协工工资足额发放,否则不得办理末次支付。 5。6 监督检查和处罚
a) 合同价款、合同条款需经合同管理小组集体研究、审查、决策,杜绝个人行为.合同管理小组对合同的履行每月进行检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进行督促整改,对确无施工能力的队伍及时予以清退;
b) 必须做到结算清单等基础资料齐全,结算资料主动传递,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相互监督、集体把关,财务部门最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支付。
6 相关文件
6.1 《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 (建市[2005]131号文)
6。2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CF-2003—0214)
7 记录
7.1 《外协工、劳务工信息统计表》 (表SJ-15) 7.2 《外协工、劳务工汇总统计表》 (表SJ—16) 7.3 《劳务分包合同评审表》 (表SJ-20) 7.4 《已完分包工程数量清方表》 (表SJ-21) 7.5 《已完工程验工计价单》 (表SJ—22) 7.6 《工程价款支付审批单》 (表SJ-23)
外协工、劳务工信息统计表
表SJ-15 项目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年别 龄 身份证号码
工种
工资支付情况
所属单位
联系方式
备 注 特殊工种证号 进场时间 退场时间 注:此表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之一。
项目负责人:
填表人:
时间:
外协工、劳务工汇总统计表
表SJ—16 单位:
外协工 所在单位或项目名称 合计 负责人:
外部劳务队伍名称
工资支人数 付情况 所在单位或项目 填表人:
劳务工
备注 工资支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人数 付情况
联系电话:
本表每月18日前报施计部,如有工资拖欠情况,请在备注栏中说明。
表SJ-20 单位:
劳务分包合同评审表
合同编号: 经办人及 电话 合同拟签定时间 地 址 营业执照号 授权委托书编号
年 月
申请部门 合同名称 对单位名称 方法定代表人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姓名 及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权限 情况 主要内容(附合同 复印件) 评审情况 部 门 评 审 意 见 意 见 评审 结果 注:本表适用于合同签定前评审、合同修订评审。
已完分包工程数量清方单
表SJ—21
名称 单位
剩余工 程数量
年 月
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 支付 编号 工程项目或费用(支付项目名称) 外部劳务队伍名称: 工 点 名 称: 本月完 成数量 本年完 成数量 开累完 成数量 总数量 备注 工程变更情况 变更原因 变更内容 变更增减数量草图 工程数量计算式
计 算 人: 总工程师:
质检工程师: 工程部长:
劳务队伍负责人: 年 月 日
已 完 工 程 验 工 计 价 单
表SG—22
合同编号: 单位(公章): 支付 编号 审核: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支付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价值(元) 数量 制表:
工程名称:
外部劳务队伍(公章):
年累计价 数量 价值(元) 开累计价 数量 价值(元) 合同数量 本期计价 价值(元) 剩余工程 数量 时间:
价值(元) 单位负责人:
外部劳务队伍负责人:
注:1、本表审核栏必须签字,制表与审核不得由同一人承担,变更增减数量依此表单独计列。 2、本计价单附件共计 页。
工程价款支付审批单
表SG-23
费用名称 金额(元) 已完工程计价
本期
开累 金额(元)
年 月
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
序号 备注 部门审核 签字 一 扣质保金 扣水、电费 二 扣材料款 扣机械费 安全罚款 三 质量罚款 四 五 六 1 2 扣试验费 扣治安管理 其他扣款 应付工程款 七 实际支付 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 制表人: 外部劳务队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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