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数字化转型和
数字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参考案例)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建设数字浙江、数字政府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全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化平台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建设目标
按照数字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构建覆盖全省、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转型统一框架,建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全国一流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实现经济调节“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在数字政府建设中走在前列、当好示范。
1.第一阶段:突破示范期。2018年三季度前,完成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实现省级相关部门经济运行主要数据资源全共享,基本建成全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实现主要经济指标立体化、全局化、动态化大屏展示,即时剖析经济运行的“形”和“势”。10月中下旬向省政府汇报前三季度经济形势时实现平台在线分析。
2.第二阶段:推广普及期。全面建成功能完备、应用成熟的全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运行分析和辅助决策的系统性、及时性、精准性、科学性进一步提升,省级相关部门、11个设区市经济运行在线分析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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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阶段:深化迭代期。持续迭代升级平台,形成较为完善的“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经济分析和调节机制,成为全国标杆。
(二)基本原则
——业务协同。改变现有条块分割的数据传递和分析决策模式,按照扁平化、分布式的要求,推进省级部门之间、省市县之间的数据协同、分析协同、措施协同,构建全省统一的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支撑体系、业务应用体系,并为各部门相关专项分析和决策提供使用端口和功能模块。坚持省级为主、三级共用,省级层面强化顶层设计,统一归集市、县(市、区)相关数据,统一开发应用支撑平台。支持各市、县(市、区)在省级统建平台基础上,建设特色化专业应用系统。
——数据共享。按照“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全统一、全覆盖、全联通、全在线”要求,以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大集成为导向,跨部门、跨系统、跨层级归集共享经济运行数据资源。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监测分析成果传递机制,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体系推进。紧扣2018年9月底平台预上线、10月中下旬在线汇报两个关键节点以及后续的迭代升级,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建立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实行挂图作战,高效率、体系化、项目化、清单化推进。
——安全为基。严格执行信息网络安全和保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牢牢守住重要数据和决策信息的安全底线。坚持网络安全和应用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完善平台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确保共享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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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迭代。统筹谋划平台建设的顶层设计、技术架构、业务流程、应用体系等,打造全国标杆。紧扣“工作过程数字化、工作结果数字化”,注重在实践探索中持续迭代,不断提升数字化平台功能和应用水平。
二、总体设计
包括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业务模块架构和业务协同(流程再造)模型、数据共享模型、平台技术架构。
(一)业务模块架构(见图1)
1.GDP模块。主要包括增速、构成贡献、省内各市情况、与全国及沿海主要省市比较等子模块。
2.三次产业模块。主要包括一产、二产和三产等子模块。
3.三大需求模块。主要包括投资、消费、进出口等子模块。
4. 三大收入模块。主要包括财政收入、企业利润和居民收入等子模块。
5.新旧动能转换模块。主要包括数字经济、万亿产业、新兴产业、十大传统制造业、创新创业等子模块。
6.国有经济模块。主要包括省属企业、市属企业等子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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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民营经济模块。主要包括规上工业民营企业增加值、民间投资、民营企业出口、民营企业税收、民间创业等子模块。
8.金融运行模块。主要包括新增贷款、社会融资规模、本外币存款余额、本外币贷款余额、风险防范、企业上市、保费收入等子模块。
9.营商环境模块。主要包括最多跑一次、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效、亩均论英雄等子模块。
10.城乡融合模块。主要包括乡村振兴、新型城市化、特色小镇、山海协作等子模块。
11.社会民生模块。主要包括就业、民生财政支出、社会保障等子模块。
12.物价水平模块。主要包括居民消费价格、房地产价格、生产者价格等子模块。
13.资源环境模块。主要包括能源双控、环境质量等子模块。
14.匹配性指标模块。主要包括全社会用电量、交通运输量、土地供应总量等子模块。
15.预期指数模块。主要包括波罗的海指数、财新制造业PMI、中国制造业PMI、中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浙江制造业PMI、浙江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企业家信心指数、重点监测企业运行预期指数、出口订单景气指数、企业出口信心指数等子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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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协同模型(见图2)
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化平台建设牵头人,横向做好与省级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包括省统计局、省农办、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工商局、省金融办、省物价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银监局、杭州海关、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省电力公司等;纵向做好与市县在指标、数据、分析、措施、评价等方面的业务协同。
1.指标协同。省发展改革委与省级相关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托数字化平台协同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建议,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2.数据协同。各相关部门、各地根据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业务模块需求和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将经济运行相关数据和重点工作任务进度信息及时归集、共享到平台,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专项监测分析提供全方位数据支撑。
3.分析协同。各相关部门、各地依托平台通用组件和数据资源开展本领域本区域的专项监测分析,深化细化剖析经济运行中的新特点新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在此基础上进行集成综合分析。
4.措施协同。针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各相关部门、各地提出下阶段本领域本区域主要工作措施,省发展改革委遵循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与各部门、各地会商研究提出下阶段经济工作建议。
5.评价协同。下阶段经济工作建议经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后,省发展改革委依托数字化平台将下阶段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地,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落实情况的评价和督查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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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三)数据共享模型(见图3-1、图3-2、图3-3和附件1、附件2)
按照“V”字模型,对数据共享的技术架构、流程等作了重新梳理,明确省发展改革委与省大数据中心、协同单位等在数据共享方面的定位和关系,对数据共享路径与流程作了定义和规范,形成了数据共享开发模型图、数据共享架构图、数据共享流程图3张图和数据需求清单、数据接口清单2个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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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据共享开发模型图(见图3-1)明确了从分析模块到数据需求、共享、集成,再到分析展示的“V”型数据共享方法。
2、数据共享架构图(见图3-2)明确了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在数据共享方面与部门数据仓、省大数据中心的协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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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数据共享流程图(见图3-3)明确了数据的调用和流向,省级有关部门按照数据需求清单将数据统一归集到省大数据中心,省大数据中心通过数据分析平台和共享平台将数据共享给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分析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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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数据需求清单和数据接口清单分别对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项目所需数据应用场景、内容、具体字段、数源部门等进行了梳理明确,对数据共享接口名称、描述、入参、出参、所属部门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见附件1、附件2)
(四)平台总体架构(见图4)
1.基础设施体系。包括基础网络、政务“一朵云”等,主要依托全省统一建设的数字化基础设施。
2.数据资源体系。包括(1)主题库(含经济增长与经济效益、创业创新与产业升级、投资消费与进出口、要素供给与支撑保障、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民生改善与城镇化数据仓);(2)基础库(包括宏观经济库在内的五大基础库);(3)政策库(含产业、投资、消费、开放、区域、财政、金融、资源要素、环境、人才、民生、改革等政策)。通过省级部门之间、省市县之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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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政府和社会之间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高效流动,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转型提供充足的生产资料。
3.应用支撑体系。根据省政府统一规划,建设数据采集、处理、分析等数据组件,构建经济运行监测、预测、预警、评价、决策等分析组件,开发数字云图、数据下钻、移动端应用等展示组件,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转型以及横向业务协同、纵向工作联动提供完备的“工具箱”。构建若干特色模块,为各部门各地开发特色应用提供支撑。
4.业务应用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提出下阶段经济工作安排建议,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省级部门开展专项监测分析、市县开展自主分析都可依托全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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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数据资源一体化
1.统一动态归集省级相关部门经济运行数据仓。省发展改革委根据业务模块架构,明确各子模块责任部门,同时系统梳理责任部门现有经济运行数据仓,提出数据共享需求。省级相关部门在做好相关子模块数据仓共享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专项监测分析需求,提出对其它部门的数据共享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省数管中心制定数据目录、数据采集、共享应用、安全管理、监督考核全流程数据共享机制,负责省级相关部门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和整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管理中心、省级有关单位)。
2.梳理整合政策工具箱。按照产业、投资、消费、开放、区域、财政、金融、资源要素、环境、人才、民生、改革等领域,归集中央、省委省政府、省级各部门已出台的政策措施,作为政策工具储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单位)。
3.依法合规推动经济运行公共数据开放。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制定数据开放管理办法,编制数据开放计划和开放目录,明确数据开放范围和条件,积极推动经济运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合理引导企业和社会预期。鼓励社会力量利用开放数据开展增值服务,加快发展我省大数据产业(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中心、省发展改革委)。
(二)推进分析工具智能化
1.构建监测模型库。依托微观企业监测资源,构建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环境、经营预期、综合评价等各类指数监测模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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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构建预测模型库。加强数据仓库与数据应用、企业监测数据与宏观统计数据的内在关联模型研究,开展短期指标预测和中长期趋势预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单位)。
3.构建景气预警模型库。强化经济运行数据资源和大数据资源的关联分析、融合应用,利用大数据分析挖掘技术,科学合理建立全省经济运行景气预警模型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单位)。
4.构建评价模型库。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基于宏观、中观、微观和互联网大数据,建立相应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单位)。
(三)推进成果应用可视化
1.模块化分析。利用BI(商业智能)工具,构建GDP、三次产业、三大需求、三大收入、新旧动能转换、国有经济、民营经济、金融运行、营商环境、城乡融合、社会民生、资源环境、物价水平、匹配性指标、预期指数等数字化分析模块,提供点、线、面的立体化、多层次、多视角分析,更加科学精准及时研判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特点以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单位)。
2.智能化展示。加强经济运行数据库与空间地理信息基础库、市场主体库等的关联分析,从宏观、中观到微观,从总量到结构,运用数字云图技术,立体化、全局化、动态化分析经济运行的“形”和“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单位)。
3.移动端定制。按照“掌上办事、掌上办公”要求,依托政务钉钉,设计并提供基于移动终端的智能化产品,实现经济运行数据和分析成果的即时推送、实时查询、智能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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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单位)。
(四)推进辅助决策协同化
1.强化各领域协同决策。加强部门联动,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基于数字化平台加强协同谋划,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单位)。
2.强化工作举措的执行和反馈。推进工作举措的执行、督查、反馈等协同工程建设,基于数字化平台实现下阶段工作举措的责任分解、执行反馈等功能,完成数据流、决策流、信息流等的闭环集成(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单位)。
四、进度安排(见图5)
(一)2018年
1.7-9月,完成业务模块图、流程再造图、数据共享图、技术架构图等设计修改。
2.8-9月,完成省级有关部门业务需求、数据资源、信息系统调研,提出数据需求清单、数据接口清单。
3.9月,初步完成数字化平台开发和调试,9月底预上线。
4.10月中下旬,利用数字化平台在线向省政府汇报前三季度全省经济形势。
5.11-12月,进一步提升分析展示、自动报告生成、数据挖掘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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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
1.上半年,在政务钉钉中开发APP应用端,便于移动办公、实时查询。
2.下半年,持续迭代升级,进一步提升完善平台功能和应用,拓展省级部门和市县分析覆盖面。
五、工作机制
(一)项目工作组。负责协调各项目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办、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工商局、省统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海港委、省金融办、省数管中心、省物价局、省能源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银监局、杭州海关、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二)项目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召集人由省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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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成员由省发展改革委及协同单位处室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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