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设计单位: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设计单位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单项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地址 设计单位邮编 贵安新区贵安小镇湖潮安置点一期1标-1-10#、22#、23#、超市、社区管理、卫生所 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贵阳市安云路61号 550000 联系电话 建设合理使用年限 50年 质量验收意见: 1、本工程按照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进行设计; 2、在施工过程中,均按通过设计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文件、设计修改通知单进行施工,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标准等要求; 3、节能验收实物质量与设计相符; 4、本工程已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的节能内容; 5、该工程的节能工程施工满足设计要求,节能分部工程评定为合格,同意节能验收!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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