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领导所分管的教务处、实训处。
2.拟订学校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确定学期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按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定期抽查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做好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3.修改、审批学期、月度、周工作计划和有关总结,审批学期教研组工作计划,对部门、教研组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
4.主持全校性教学工作会议,对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策、教学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深入教学第一线,主持教学质量检查分析会议,坚持听课,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5.组织教学管理部门研讨和拟定教学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实施。主持全校性教学研究和教学督导等活动。定期主持有关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理论、教育实践等方面的学习与研讨,推动教育创新。
6.审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审批全校性的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7.主持学期、学年考试工作;审批升留级、休学、退学、复学、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名单。在实行学分制的情况下,审批自修、免修、重修、辅修学生名单。
8.审定师资队伍进修、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组织师资和教学管理干部的考核工作,提出师资队伍和教学管理干部建设意见。 9.拟定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建设计划,全面规划学校实验实训室的建设。
10.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提出调整专业结构与课程设置及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报校长会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1l.协调与其他分管校长和部门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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