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复工指令
承包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致(承包人) : 鉴于第 号“工程暂停指令”所述工程的工程暂停因素已消除,请你于 年 月 日起对 工程恢复施工。根据造成工程暂停的原因和合同规定的责任: 1.□ 于此日起开始计算你的工期,直到后面的暂停或完工。 2.□ 合同工期不变,由指令变更的工期延长除外。 附件:第 号复工申请 备注: 总监代表: 年 月 日 总监助理: 年 月 日 总监: 年 月 日 承包人签收: 承包人: 年 月 日 说明:共3份,总监1份,总监代表1份,下发承包人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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