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书
为建立健全珠海XX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动城建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保证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现任命为城建公司,本任命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遵守并履行与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条例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职责。
2.协助制定城建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有关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3.参与城建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的修编工作,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相关记录。
4.深入施工现场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时复查。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情况,需立即制止,暂停相关作业,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公司相关人员。
5.及时汇报突发事件,协同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抢救伤亡人员,防止事故事态继续发展,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按时参加控股及所属公司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活动。
7.参加各种涉及安全有关的项目、设备设施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设备设施不准投入使用。
8.及时收集和整理安全档案资料,按上级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保证上级主管部门(包括政府)检查、验收合格。
9.确保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10.服从领导的其他工作安排,并落实到位。
年月日
XXXX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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