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教基[2012]9号文件《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普招本专科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先进。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能够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学校的要求学习和工作;
2、学习优秀。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一学年中连续两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数在75分以上;
3、行为模范。身心健康,坚持原则,以身作则。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成效突出;
4、操行量化评定不得低于80分。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生申报——民主评选——择优确定——公示的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
荐工作。要特别重视评选的过程,以此真正发挥“评先”促进步、树正气的最大功效。
2、3月16日前将汇总表、审批表报学生处办公室高静处,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学生处信箱xsc@hhstu.edu.cn。(汇总表、审批表电子版见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
3、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做好评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弃权。
四、附件:名额分配
黄河科技学院学生处
2012年2月23日
附件:名额分配
毕业生名额 学 院 学生人数 毕业生人数 三好学生 商贸学院 国际学院 工学院 医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体育学院 外语学院 交通学院 新闻学院 音乐学院 五年制 4982 4145 3571 3735 2637 1793 1259 1170 293 1931 958 1488 1778 1169 992 1617 694 573 289 313 0 526 236 352 10 7 6 9 4 3 2 2 0 3 1 2 优秀干部 10 7 6 10 4 3 2 2 0 3 1 2 三好学生 10 8 7 7 5 3 2 2 1 3 1 2 非毕业生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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