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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节点工期和初步验收制度

2022-01-12 来源:好走旅游网


工程节点工期和初步验收制度

(2012年4月修)

为进一步严格现场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加强工程过程控制,确保实现目标工期,特制定本制度。

一、验收小组 1、验收小组成员:

(1)组长:工程代建中心主任; (2)副组长:工程代建中心副主任;

(3)成员:工程部组长、专业工程师、投资控制部及技术综合部有关人员;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接收单位有关人员(只参加初步验收)。

2、工作职责:对完成的工程质量和进度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在验收资料上签名确认。节点工期和初步验收的组织工作由工程部组长负责。

3、小组成员纪律要求:副组长、工程部组长、以及其他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参加每一次节点工期验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向组长请假。专业工程师是否参加视情况而定,如果工程节点与水、电专业联系比较紧密,相关的专业工程师需参加工期验收。

二、工程节点工期的制定

1、在工程上网招标前一周,由项目负责人拟定节点工期,填写《工程节点工期审批表》(见附件2),报主任审批,通过后送投资控制部存档。

2、工程节点工期确定后,投资控制部将其列入招标书中,开标后将节点工期及相关处罚条款列入合同文本。

3、投资控制部及时更新在建工程节点工期列表,并送管委会分管领导、工程代建中心副主任以上领导、各工作部部长。

三、节点工期验收程序及规定

1、下发督查通知:技术综合部督导员在节点工期前7-30天,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下发工程督查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按节点工期完成,否则将按合同进行处罚。

2、工期验收准备工作:验收时间通常提前1-2天进行。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证明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其中“进度完成情况”需详细列出本阶段完成的具体工程量;准备好必要的测量工具;通知验收小组成员。

3、由工程部组长组织验收小组进行节点工期验收。验收完毕后,各有关人员在工地现场签名确认。

4、项目负责人需在节点工期通过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完善《工程项目节点工期验收证明书》的签名、盖章手续,

送工程代建中心投资控制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

5、对于没有按节点工期完成的工程:

(1)节点工期延后第二天,技术综合部下发加快工程进度督查通知及处罚通知。

(2)延后的节点完成后,工程部及时组织验收小组按以上程序进行节点工期验收。

6、当节点工期严重滞后,原定的节点工期计划已不能指导施工进度时,项目工程师需及时调整节点工期,填写《工程代建中心业务审批表》(见附件4),报主任审批通过后,原件送投资控制部存档。投资控制部和技术综合部按调整后的节点工期进行督导,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仍按合同节点工期进行处罚。

7、工程最后一个节点工期验收合格后,投资控制部将该工程所有的《工程项目节点工期验收证明书》(原件)一起移交技术综合部存档。

8、因项目负责人原因没有及时提请组织节点工期验收的,对项目负责人按每人每次300元进行罚款。

四、工程初步验收程序及规定 1、工程项目初步验收时间:

房地产住宅项目,合同完工日期前30天; 其他的房建项目,合同完工日期前20天;

市政项目,合同完工日期前10天。

2、初步验收日期前2-3天,项目负责人向施工单位发出

初验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做好初验准备,并通知验收小组成员以及设计、监理等单位派员参加。

3、工程部组长组织初验小组进行初步验收,检查工地后召开工程初验工作会议。

4、对于初验合格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于3天内填写《工程初步验收合格证明书》(见附件5,一式三份),完善签名、盖章手续后送投资控制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档。

5、对于初验不合格的工程,项目负责人24小时内形成《工程初步验收检查工作会议纪要》(见附件6),同时下发工程整改通知单(注明限期整改完成的时间)。

6、整改期限到,工程部组长组织初验小组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继续整改,直至整改完成。

7、对于整改合格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于3天内形成工程完工初验报告(后附《工程初步验收合格证明书》)上报管委会。对于总工期滞后的工程,需报告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处罚结果或建议。

8、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投资控制部将《工程初步验收合格证明书》(原件)移交技术综合部存档。

9、因项目负责人原因没有及时提请组织工程初步验收

的,对项目负责人按每人每次500元进行罚款。

五、工程款支付

1、按时完成节点工期,当月工程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量和合同支付;未能按期完成节点工期,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交付罚款后,才予以支付(附转帐或汇款凭证)。

2、节点工期通过后,投资控制部报送工程进度款审批资料时,需附上当月的《工程项目节点工期验收证明书》(复印件);初验合格需附上《工程初步验收合格证明书》(复印件);有经济处罚附上处罚通知;有工期补偿附上《工程工期补偿审批表》(后附工期补偿认定会议纪要)。

附件:工程关键控制节点及工期延期罚则

附件1:工程关键控制节点及工期延期罚则

一、各类工程的关键控制节点 1、房建工程

(1)正负0.00以下基础

(2)主体封顶,电梯等主要设备订货

(3)外墙装修,内外砌体,预埋管道,外脚手架拆除

(4)室内装修(含灯具、洁具、管线),室外附属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报初验

2、市政工程

(1)软基处理,雨污水管线,土路基 (2)电力、电信、过路管,石粉基层(6%) (3)路面,路灯基础(含预埋管线),人行道、路石标线

3、装修工程

(1)墙体改造,管线,吊顶,墙面及天花腻子 (2)栏杆、铺地砖、墙砖,墙面、天花涂料及其他油漆、软包工程

(3)灯饰,洁具,消防系统 4、设备安装工程

(1)设备进场 (2)设备安装调试

二、节点工期及总工期延期罚则 1、节点工期延期罚则

(1)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2万元; (2)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罚款5万元;

(3)预算金额在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罚款10万元;

(4)预算金额在2亿元以上的,罚款15万元。 2、总工期延期罚则

(1)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

(2)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每延期一天,罚款1万元;

(3)预算金额在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每延期一天,罚款3万元;

(4)预算金额在2亿元以上的,每延期一天,罚款5万元。

附件2:

工程节点工期审批表

工程名称 松山湖国家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景观工程 申报工期89天。计划工期2012年6月19日-2012节点工期 年9月15日。节点工期:2012年8月3日,完成土方和水电安装,2012年8月17日完成园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部部长 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代建中心 主任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工程节点工期验收证明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价(万元) 工程 完成 情况 进度情况 组 长 验收小组人员 (签名) 副组长 成 员 施工单位确认 (签名、盖章) 监理单位确认 (签名、盖章) 质量情况 合同工期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验收节点 节点工期 验收日期

附件4:

项目名称 业务类型

松山湖工程代建中心业务审批表

工 程 部 负责人 部长 技 术 综 合 部 投 资 控 制 部 技术 总监 部长 经办人 经办人 中心领导 副主任 主任 管委会 分管领导

附件5: 工程初步验收合格证明书

工程名称 合 同 价 开工日期 初验日期 完工日期 实 际 初验检查(整改完成)情况 工程地点 建设规模 合 同 参加单位(签名、盖章)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 代建中心 业主单位 接收单位

附件6: 工程初步验收检查会议纪要

工程名称 会议时间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检查项目序号 1 2 3 会议地点 开工日期 合 同 完工日期 检查项目与内容 实 际 检查情况 4 5 6 7 8 9 10 11 参加验收人员意见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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